第一卷 Deus lo vult 第零章 序章

  刺痛的脑袋,突然回想起不愉快的记忆。

  西元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日本/东京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的性价比太低。外加上缺勤太多。最后是直属上司呈报,你尽管额度不明,但似乎背负消费性贷款的多重债务。最后,要去给企业雇佣医生做的诊疗,你也拒绝到底。就结论来讲,你很明显就是会增加公司成本的员工,要是让你搞出什么不详事件,导致企业的社会信赖度下降那还得了。「那本公司有任何理由留你下来吗?」真想这样反问回去。不过碍于法规,只能将内心话藏在心底,尽可能地郑重回答。

  「你已经连续两次未达成PIP。在明白这点后,公司基于正当的业务命令,要求参加协助达成PIP的研修课程你也拒绝,还不时无故缺勤。」

  说我骨子里瞧不起人?那又怎样?法规可没禁止我这么做。企业是追求利益的团体,可不是社会废物的扶养机构啊。

  「因此我认为,与其让长年对公司做出贡献的你遭到惩戒性解雇,选择自愿离职对你来说也比较好吧。」

  虽说这样非常浪费时间,但这也是工作。

  「叫我去干从未干过的外勤业务,算什么研修啊!」

  「对公司而言,这是一种挽救业绩恶化的对策。是让管理阶层去了解业务人员的心情,促使他们摸索出更加优秀的管理方针,所必须要进行的研修课程。」

  只不过也真的是累了。对付这些哭得不停、大吼大叫,只想要依赖组织过活的家伙们,还真是麻烦到极点了。如果哭一哭就能改变结果,那好啊。作为营业的一环,我承认这种战术。但是平常老骂人是无血无泪的怪物、老板的走狗、生化人什么的,等到要依靠我了,才在那边鬼吼鬼叫就实在是——

  我明白自己是个低劣的人类。无法与天才相提并论,就算努力也达不到英才的水准,人格也极为扭曲。总之就是个不正常的自卑感聚集体。

  彻底善良的人类让我自觉形秽。而在伪善方面,拥有会被社会公认是有良知的水准,但正因为如此,才会在脑中嘲笑自己,这只不过是伪善。

  然而,尽管自己如此丑陋,也依旧能自豪,自己比眼前哭叫的废物要强得多了。毕竟就性价比来讲,自己始终保持粹优秀成绩。所以在解雇面临统整的部门里的员工时,尽管麻烦也依旧会做得尽善尽美。再来就是沿着轨道继任部长之位吧。今后的人生应该是一帆风顺。

  ……本该是这样才对。

  动脑想到这里的他,总算是回想起那段不愉快的经历。

  虽说人类本是种政治性的生物,但会遭到解雇的人类,似乎是种比起伦理和社会一般常识,更优先选择自己一时冲动情感的动物。该说跟学历菁英兼好孩子的集团不同,会放任情感支配自己的人类终究是比较多吗?部长都特别警告自己在月台上要小心背后了,自己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咚,身体突然被某人推了一把。从月台上莫名缓慢地飞了出去。于是,我的意识就在目睹火车驶来的时候中断了。

  接着等到回过神来后,自己随即遭遇到一件真是岂有此理的荒唐事。

  「你们真的是活着的生物吗?」

  「抱歉,请问你是哪位?」

  一名常在样板小说里看到的老人,正叹着气在观察自己。答案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我奇迹似地活了下来,虽然医生正在帮我诊疗,但我却无法正常认知这个情况。也就是说,我的眼睛或脑部可能出现了严重障碍。

  第二种,这是我在弥留之际的妄想或是幻觉。可能是我人生的走马灯。

  第三种,我体验到庄周梦蝶的经历,然后在现实世界被叫醒。我可能睡昏头了。

  「……我深深感到你们是群人性失常的家伙。竟有着这么无聊的想法。」

  他能读我的心?这要是事实,基于隐私权与各种保密义务上,还真是令人极为不乐见又不悦的行为。

  「没错。读你们这些对他人毫无同情心的家伙的心,确实是令人不悦的行为。」

  「真令我惊讶……没想到恶魔真的存在。」

  「还以为你要说什么,结果居然是这个啊。」

  可能超脱世间常理的存在只有神和恶魔。如果神存在,就不会放任世界变得如此不可理喻。因此,这世上没有神。故得证,眼前的存在X是恶魔。证明结束。

  「……你们这些家伙,是想要造物主过劳死吗?」

  你们?用的是复数。也就是说,除了自己外还有其他人。我该对自己有很多伙伴这点感到欣慰吗?有点微妙。我虽没有打从根本地讨厌自己,不过也没有很喜欢。

  「最近很多啊。像你们这种疯狂的灵魂。为何不倚靠人性的进步寻求解脱?就这么不想达到涅盘吗?」

  「人性是伴随着社会进步演变而来的吧。」

  罗尔斯的正义论②非常了不起。不过没办法套用在现实生活当中。人类区分为拥有者与未拥有者。理论上的假说或许很有趣,但现实生活中,拥有者不会为他人放弃自身利益。比起担忧未来,人类会选择追求现世利益不摆明是理所当然吗?只是尽管如此,该怎么做也是个问题。

  假设我已经死了,那灵魂会何去何从呢?让我们来进行一点有建设性的讨论吧。今后的事情比较重要。

  「回归轮回,直到转生为止。」

  自称为神的存在X给予的答复非常单纯。原来如此,这恐怕就是所谓的已尽到说明责任吧。工作不该见到机会就偷懒。不过我也很能理解说明责任与守法义务的重要性。就算会感到不悦,但身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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