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女孩的装扮不甚瞭解,却看得出妹妹的仪容有些许凌乱。在艾斯塔克城时是绝对看不到这副模样的,想来是在这所学院必须自己整理仪容,才会出现这种不修边幅的打扮吧。
世人皆言艾斯塔克伯爵对孩子相当冷淡,但泰修斯毕竟也是人子,会疼爱么女也是人之常情,只是不擅于表达父爱罢了。
虽然家督之位准备由长子继承,但他将把女儿许配给大贵族远嫁他处这件事,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因此,比起作为魔法剑士,父亲更期盼她能以女人的身分成长。
但愿她能成长为『那个』的母亲那样的女人──
泰修斯凝视着里希特的脸,不由得和自己曾经爱过的女人的脸重叠在一起。
(……反正无济于事。)
他自嘲地扬起嘴角,从里希特的话中看出真相。
「原来如此,你们希望在这所学院学习啊。」
「是的,若父亲允许的话。」
「可是,我无法答应你,因为我已经答应过你的母亲要把你带回家了。」
「母亲大人……」
「别看她那么强势,她心中还是很爱你的。」
「我知道,但我已经十四岁了,我可以决定自己的事。」
「你的学费是谁付的?」
「那是……」
「我说了很像商人会说的话呢。世人似乎都认为艾斯塔克家是武门世家。」
「是拉特克路斯王国首屈一指的家族。」
「原来如此,想必那个家族的女儿也是出色的武人吧。既然这样,那就用这个来决定吧。」
泰修斯说完,呼唤随从把自己的剑取来。
「莫非您要通过决斗来决定?」
「这不是武门之家决定事情的方式吗?这么做最公平。」
「可是父亲大人是拉特克路斯王国首屈一指的魔法剑士,我根本不是您的对手。」
「你打算不做任何抵抗就这么回艾斯塔克吗?」
「这……我办不到。」
爱莲说完便准备伸手拔出腰间的宝剑,却被我阻止了。
「里希特兄长大人。」
「你绝对赢不了父亲大人。」
「话虽如此,但──」
爱莲本想接着说「但是兄长大人也赢不了。」不过我让她别再说下去。因为我不希望一语成谶。
「没有较量看看,没人知道鹿死谁手。」
我刻意说出这句被弱者用到发霉的话语,并向前跨出一步。
「父亲大人,就由我代替妹妹来决斗吧。」
「哦,你要上吗?也罢,不管对手是谁,我都不会手下留情。」
父亲说完,随即纵身下马,拔出剑来。
虽然不及艾斯塔克家代代相传的神剑,但那把剑被赋予了魔法,其锋利程度令人联想到柴刀和剃刀。
另一方面,我的两侧系有被称为圣剑和魔剑的神剑。
我毫不犹豫地拔出魔剑。这时,另一边的圣剑提出抗议:
『哇,为什么选格拉墨啦,这时该本小姐上场了吧?人家可是里希特的正妻兼好友提儿小姐!』
「你冷静一点。想想看,你原来是艾斯塔克家留传下来的神剑,虽然现在是用冒牌货调包,但只要被父亲看见,立刻就会露出马脚。」
『喔,原来是这样。艾斯塔克家的当主应该对本小姐的外观一清二楚。』
「把你交回去我倒无所谓,不过你应该会闹得不可开交吧。」
『对啊、对啊。』
神剑爽快地回答后便不再抱怨。我心想,如果每次都能让她安静下来就轻松多了。我对着魔剑格拉墨说:
「那么,今天就麻烦你当我的搭档了。」
『明白。』
和提尔锋不同,回答简洁明瞭。对我来说,这把剑比较好相处。
「那么,接下来我们要和拉特克路斯王国,不,是世界最强的魔法剑士交战,你有什么遗言吗?」
『那个男人有那么强吗?』
「嗯,基本来说是个怪物。」
『想不到最强不败的神剑使会说出这种话。』
「我只是冷静地分析双方的战力差距罢了。顺便一提,我和父亲大人曾经交手过十七次,你猜猜看我是几胜几败?」
『听您的口气,应该是十七战全败吧。』
「你猜错了,是十七战四十四败。」
『您的数学有问题吗?』
「怎么可能?我是说有时候我会一次吃三倍的败仗,还要算上真的可能挂掉的份。」
『也就是说,你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