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话


  「这种事情常有呢~。虽然每个人都有公司的手机,但是在休息日绝对不希望它响!虽然我们这个部门基本上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是啊。」我一边回应,一边警惕地环顾四周。」敌人」,如今根本不存在。要说的话,每天的工作就是敌人,不过即使如此,也很难预料到未来会发生什么。

  我将手伸进西装外套,确认口袋里。

  作为上班族,当然不能携带武器。但毕竟我身上还是有些可以算作武器的东西。

  「……前辈以前是不是做过什么运动?像格斗技之类的。」

  「诶?没有啊,我一直是回家部。之前不是说过吗?」

  「很久以前的聚会上好像是听说过,但还是有点不敢相信。感觉前辈跟其他人总有点不一样,整体上。」

  「……真的吗?我和其他人不一样?」

  生驹小姐若无其事地说,但我内心受到很大的冲击。我努力假装普通,不,我是想成为普通人。如果我想的话,在两栋大楼之间穿梭移动也不是难事,但如果问世界上会不会有这种上班族,那答案是根本不可能有。我,是大家公认的平凡上班族……但为什么。

  「该不会是因为我工作能力差吧?如果是这样,我会很受伤的。」

  「不是工作上的事。是女人的直觉,或者说是本能。如果把我们当成草食动物,前辈就像狼一样。啊,和前辈的名字没关系喔?」

  「哈哈哈哈哈……。不过狼也和狗没太大差别,就这样也不错。」

  我一度以为生驹小姐知道我的过去,但这不可能。她只是直觉敏锐而已。律花也是,女人天生就有一种奇怪的敏锐。

  我不是狼。是狗。社会的狗,公司的狗。叫我伸手我就会乖乖伸手的,顺从的狗。

  上班族,应该都是狗。只有我不是狗,这种事绝对不能发生。

  「啊,午餐来了!没关系,前辈还是维持原状比较好!」

  「喔,喔……」

  虽然我有点在意,但我们还是吃完了午餐——

  我本来想请客,但生驹小姐坚持要AA制,所以我们就平分了。

  因为很好吃,而且我是前辈,还有尝试了新店,所以我想请客。

  「如果让你付钱的话,会变成好像我是因为想被请客才约前辈的!」

  「会吗?我无所谓」

  「想让你请客的时候,我会用这种方式好好约的。下次再一起去吧!」

  「什么方式啊……?算了。如果我又忘记带便当,就一起去吧」

  虽然因为我基本不会忘带,这句话听起来好像以后都不会去了,但生驹小姐还是元气满满地回答」好!」。接下来只要在时间内回到公司就好。时间还很充裕。

  「生驹小姐。要不要去便利店买杯咖啡——」

  「啊!」

  就在我准备这么提议的时候,生驹小姐突然尖叫。

  一个戴着深色帽子的男人用一只手把生驹小姐推开。同时,抢走她手上的手提包,拼命冲了出去。是抢劫犯。

  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先用一只手搂住生驹小姐,而不是追捕犯人。

  「你没事吧?受伤了吗?」

  「没、没事。可是,我的包包!这,这是抢劫吧!?」

  「是抢劫。治安最近变差了吗……」

  上次和律花去五金行的时候,也遇到过黑道的喽啰。虽然社会很和平,但的确有少数人会破坏和平。

  不用着急。生驹小姐看起来没有受伤,而且犯人也在射程范围内。

  「那个,前辈——」

  「没问题。我马上抓到他」

  我把手伸进外套,拿出一支圆珠笔。即使只是一支笔,只要用对方法,也能变成武器。还好刚刚摸到过。

  (刚刚的杀气该不会是那家伙?不可能吧……)

  我轻轻挥动手臂,把圆珠笔扔出去。我和那个男人之间没有路人。

  圆珠笔刺进男人的大腿,男人就这样踉跄地摔倒了。

  「你先等一下。如果还有时间就报警,没有时间就待在原地。」

  「好、好的。唉,好快——」

  我放开生驹小姐的手臂,小跑步走向试图起身的男人。

  「别动。大白天在这里做什么」

  「啥……!? 咕呜呜」

  将男子压制在地。比垒起纸箱还简单。男子大约 30 岁左右。犯案的理由我无从得知,但偷了我后辈的包包也算他倒霉。

  周围的人群骚动起来。我可能有点太显眼了……。

  (不,我并没有做出什么奇怪的举动,而且最重要的是为了生驹小姐。善良的上班族抓到扒手。这不是常有的事吗?)

  过了十分钟左右,警察(应该是生驹小姐报的警。真优秀)来了,将男子带走。

  警察表示想了解一下情况,希望我和生驹小姐能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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