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章 临终之际


  「不管有没有上电视,我都会打电话回家的,交给路子大人吧!卓哥,房子盖太闪很丑哦!麻子要签名嘛,好!姊姊去帮你要个几百张回来。」

  我依序回覆,朝站在家人后方的乐团成员看了一眼。之前明明开开心心地说要去吃烧肉,此刻大家却都泪眼婆娑,波奇还流着鼻涕。

  「路子,要是感到辛苦,随时都可以回来哦,我们乐团的主唱只有你呀。」

  波奇从以前就喜欢我,但我只把他当成臭气相投的童年玩伴,这件事其他人和波奇本人都知道。我用力竖起拇指。

  「谢啦,我去一发致富啦!」

  我朝着新干线的窗户挥手,告别了生我养我的大阪。

  ——第一章 山田路子时代 剧终

  接着,第二章——偶像樱庭美咲的黑暗时代揭幕。

  「呜哇,好别扭的打扮。」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哈哈大笑。超级蓬蓬袖、加了裙撑弄得轻飘飘的迷你蓬蓬裙、做为压轴的大腿袜。我因为这套夸张的萝莉塔服而大笑,走出试衣间,等候多时的高远见了,「哇」地张大眼。

  「太可爱了,美咲!」

  高远双眼闪闪发亮,拿起摆在桌上的巨大玫瑰发饰,戴在我头上,接着退后一步,盘起手臂连声说「很赞、太赞了」,一边疯狂点头。

  「呃,这是认真的?」

  我问。他不假思索地回「当然啊」。

  「为什么啊?不是要玩硬式摇滚吗?」

  「放心,当然是摇滚。外貌宛如萝莉的甜美偶像,玩道地的金属乐团,这不是很棒吗?不过一定要组团哦。」

  「硬式摇滚、摇滚、金属乐和组团全是不同的东西吧?感觉设定也是抄别人的。」

  这已经不是炒冷饭,根本连饭都不是了。然而高远说,公司已经敲定方向,团员共三人,成员也选好了,沙罗和真奈美是十二岁的在学国中生,美咲是团长,「要对外宣称自己十五岁哦」。

  「要和国中生组团?是说,我十八了。」

  「美咲很可爱,说十五岁完全没问题哦。」

  「我知道啊,问题是,媒体去我的家乡一问,马上就破功了。」

  「这就叫『公开的秘密』嘛。」

  「逊毙了,拜托不要。」

  可是,合约就是这样规定的。高远愉快地说着今后的规划,我恍惚听着,同时捏了捏轻飘飘的迷你裙。我竟然要以这身俗气扮相,跟国中生同台唱歌跳舞,还要自称十五岁?家人和朋友看到电视,不知道会怎么想。我忍不住叹气。

  ——果然第一印象是对的。

  初次见面时,我便觉得高远是在地下偶像的演唱会上大摇萤光棒的人。实际问问这位我现在的经纪人,他说自己从青春时期就是偶像宅,梦想亲手培育顶尖偶像,于是投身演艺公司。但我认为,爱做梦的人,通常不会太成功。

  一如所料,偶像团体「Rabbit•Ra美rboldh」※一点也不红。

  注:把「兔子迷宫」的「迷宫」(labyrboldh)套上谐音汉字「美」,语感类似「兔子美宫」。[n2]

  首先,名称太俗气了,只有「美」写成汉字,完全不像令和时代的命名风格,甚至也不是平成会用的,有股浓浓的昭和味。就是要故意弄得俗气可爱啊——高远倒是洋洋得意,但我和沙罗及真奈美一致认为只是单纯俗气罢了,社会大众应该也这么想。

  在家乡许下的诺言,我一个也没达成。本来以为很快就能上电视,结果被高远痛斥「太天真了」。多如繁星的偶像团体,全为了电视上那少少的名额而挤破头,连我以为不会卖的深夜时段写真偶像,销售成绩都比我们好。

  回家扫墓及过年时,朋友们说完场面话「继续加油哦」便转移话题,点头之交把我当白痴,只有家人和波奇这群好友疯狂大笑「岂止不红,根本不存在吧」。我真的爱死了自己的家人和波奇他们。

  「美咲,来帮新曲试装。」

  日子毫无起色地过,唯有服装的布料面积越来越少。洋装上下分开,裙子短到不管如何遮掩都会露出内裤,上面接近比基尼泳装,只能勉强遮住胸部。

  「沙罗和真奈美是真正的国中生,不能穿太露,美咲,你是团长,请你多加油!这次再不行,就无法续约了,这里一定要撑下去。」

  老实说,我宁可被解约,但就是拗不过高远拼命拜托的模样。高远是老派纯洁偶像路线的信徒,卖肉不是他的本意,即使如此,他仍努力想把我们捧红,基于人情道义,该还的总得还。于是,我努力露内裤、陪笑脸,结果还是不如人意,我痛切明白到几个道理。

  其一,努力不一定会有收获。

  其二,演艺圈只有鬼神能待。

  其三,那些鬼神里面,有一大堆不值得信任的家伙。

  「Rabbit•Ra美rboldh」被解约后,不知为何,只有沙罗个人的合约有更新。我们三人里面,最受欢迎的分明是真奈美呀?太奇怪了。等「拉比拉美」最后的工作结束后,我在休息室安慰咬牙落泪的真奈美,她愤恨大叫:

  「沙罗明明只会陪睡!」我愣住了,真奈美不悦地朝我一瞪。「美咲姊,你太悠哉了,沙罗跑去色诱高远,你不知道?」

  不会吧?沙罗是我们里面最文静的孩子,而且才国中耶?

  「美咲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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