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你喜欢小孩吗?」
「没思考过。」
「其实啊,我最近想要收山,以后不做特种行业了,毕竟都三十三岁了嘛。」
我不禁瞄了她的背影一眼。我以为她快要三十,原来已经超过了啊。
「这年纪不适合陪酒了,以前好多人点台,现在都是被叫去支援。如果可以,我也想白天出去上班,但是我有孩子要养,需要用钱。别看我这样,我可是很擅长持家的哟。」
女人笑着说「厨艺不精就是了」。
「不过啊,我很擅长打扫,这里乱糟糟的,我下次来帮你大扫除吧。」
「想找男人养去找别人吧,别烦我。」
「哎呀,你误会了啦。」
「就算要找,也别找会打人的。」
「你还真有脸说呢。」
女人把碗洗完,留下一句「再来店里坐坐哟」就离开了。
我打开冰箱找水喝,方才吃剩的鲑鱼尾巴被好好地用保鲜膜包起来,冰进了冰箱。看似没内涵的言行举止,实则隐藏着谨慎和细心。我有些鼻酸,但就那么一点点,喝完宝特瓶里剩下的水就烟消云散。
冲完澡后,不经意地在洗脸台的镜子前瞥见那串字。
从二十岁起便跟着我的女人的名字,阳春到令人发噱的刺青。每次跟大哥五岛去洗三温暖,都被他嘲笑「快去把它弄掉」。我并非刻意将它留下,纯粹是懒,放着放着,这串刺青便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回想起来,认识这名字已快要三十年。
我出生在窗外是臭水沟的破屋子,父亲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喝酒,赌博赌输了就打我泄愤;母亲为了保护我也被揍,鼻青脸肿到不敢给邻居看见。渐渐地,母亲的眼神越发空洞,某天起,也从早上开始酗酒。我想是规劝父亲太折磨人心,和他同化还比较轻松。
我只有睡着时才能梦见像是一般孩子的梦。梦里有一座坏人横行霸道、居民四处逃窜的城市,一位英雄站了出来,帅气地打倒敌人,沐浴在众人的掌声中——那个英雄是我,被舞台灯照亮,宛如卡通影片里的超级英雄,满心骄傲、好不神气。
然而,梦在天亮时就会清醒,现实世界的我只是一个穷小孩,和路边的垃圾没有太大的分别,总是饿着肚子去朋友家蹭贩,去没几次就被对方家长嫌弃,列为拒绝往来户。久而久之,我便跟同样家境清寒的朋友聚在一块儿,小学四年级时第一次学会偷东西。我们专偷些面包、泡面和点心,为的不是好玩或是爽,只是一群饥肠辘辘的小孩,为了求生存而合作行窃罢了。
上国中后,理所当然被拉进不良学长的圈子里,大伙儿从早到晚一起鬼混,彷佛这么做能自给自足我们所欠缺的家庭温暖,一人有难、全员相挺,说好听是守望相助,说难听是善恶不分。
我不再回家,长期住在伙伴聚集的屋子里,静香也是其中一人。性格好强直爽的静香是我偏好的类型,但她当时是学长的女朋友,我连想都不敢想。
有想要的东西去偷去抢是天经地义,唯独背叛伙伴会被瞧不起。我不了解社会上的规矩,但很重视伙伴间的规矩。我们不像一般人理所当然有家可归,只能聚在一起创造一个归宿;若是打破了那里的规矩,便形同亲手摧毁我们这些无所归依之人,在世界上唯一的栖身处。
国二那一年,我痛殴了父亲。那天他跟平时一样喝得烂醉想要打我,被我用球棒狠狠反击,打得头破血流,当时母亲一手抓着啤酒杯,张大嘴巴看呆了。我不以为意,又打了他的背和肩膀,脑子里想着「死了也无所谓」,一方面也知道「怎么可能这样就死?」,要是这点程度就会死,我早就死过千百次了。
「下次再敢瞧不起我,我就打死你!」
我去厨房拿来烧酎,朝缩起身体发抖的父亲泼过去,见他抽抽噎噎地哭说「对不起、对不起」,再狠踹他几脚,接着俯视神情呆滞的母亲。
「把钱交出来!」
母亲总算阖上开开的嘴巴,用力叹了一口气,慢吞吞地从包包里拿出钱包,抽出一张万元钞票。
「全部交出来!」
母亲放弃抵抗,把现有的钞票统统交给我。我一把夺过钞票,穿上外套转身离去,背后传来父亲的哀号与母亲的怨叹。
「为什么非要搞成这样不可?」
这句话宛如诅咒,厌烦地黏在背上,我心里才想回嘴大叫。离家以后,我狠狠踹了老公宅的铁门一脚,当时那股隆隆声,至今仍回荡在被掏空的心里。
国中毕业后,我先去市内的加油站工作,但在当时的年纪,和伙伴厮混比工作要愉快许多,结果加油站做了半年便辞职,我开始替在帮派当小弟的学长做事、拿点零用钱花用,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十八岁时,我与静香重逢。
「你还是老样子,都在干蠢事啊。」
她的个性和从前一样,心直口快。此时的她是单身状态,我马上追到她,和她展开同居生活。当时我还在替帮派小弟的学长办事,只能勉强算是个小混混,但是道上大哥五岛特别关爱我,他是个聪明人,只要照他的吩咐去做,就能渐渐出人头地,有好日子过。说来就是变成比较阔绰的人渣吧。
我和静香只同居了三年便宣告结束,因为我一时暴怒,反射性地出手打她。我痛恨父亲的暴力,自己却如实继承了他的恶习。道上兄弟互殴问题不大,但我连女人也打。静香也是性格火爆的女人,我们三次吵架里,总有一次闹到附近邻居报警。那天我们也大吵一架,隔天我干完事情回家,家里已人去楼空。我发狂地搜索,最后还是给她逃掉了。
——为什么非要搞成这样不可?
全是你自己害的,不是吗?我在心中嘲弄自己。只要情绪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