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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想做一件事。」
我对着正把抢来的青花鱼罐头和泡面藏进壁橱的妈妈说。
「别跟我说你也想死啊。」
「我想去东京。」
妈妈摇了摇手中的青花鱼罐头。
「这种时候去东京干么?」
「因为我有个朋友坚持要去东京。」
「女孩子吗?」
一语中的,我的脸传来一阵燥热。
「嗯哼,你有女朋友啊。」
「不是女朋友。」
「单相思?」
再次一语中的,我连耳朵也发烫了。
「你若是真心爱她就阻止她,这时候去东京?疯了吗?」
「她好像非去不可。」
「到底是去干么的?」
「听Loco的演唱会。」
「Loco?哦,那个很像洋娃娃的女生。」
「我还以为你对音乐没兴趣。」
「年轻时会听啊。」
「是哦?例如哪些?」
「克鲁小丑(Mötley Crüe)啦、毒药乐团(Poison)啦,或是哈诺伊(Hanoi Rocks)之类的。」
「什么鬼?」
「不重要啦,你要跟那个女生一起参加演唱会吗?」
「和演唱会无关,因为东京很危险,我、我想……」
我想保护她——我怎么有胆在妈妈面前说这个?我人缘不好,长得又胖,从没跟人打过架,总是单方面被欺侮。我羞耻得低下头,妈妈弯腰偷看我的表情。忽然间,我的耳垂被她用力一拉,痛得哇哇大叫。
「你也从电视上看到美国的情形了,东京很快就会发生暴动,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吗?」
妈妈狠狠拧着我的耳朵,使我哀号连连。
「我知道……痛、好痛!耳朵要被扯下来了啦!」
「说不定会被杀掉哦。」
「我说我知道嘛!」
「即使如此,你还是想保护她吗?」
「对!」
也许藤森已经不复记忆,但我从未遗忘。实现儿时纯真约定的机会到来了,我知道这样很愚蠢,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念头。
「好,我明白了。」
妈妈一边扭,一边放开我的耳朵,我因此倒在榻榻米上。痛死了!我按住耳朵呻吟,妈妈起身走向厨房,打开流理台下面的柜子,拿出一把菜刀。
——咦,等一下!
——你不惜杀了我,也要阻止我去吗?
我倒在地上,全身僵硬,只见妈妈翻开桌上的杂志,撕下几页纸,层层包好菜刀。
「友树,仔细听着!老实说吧,你太弱了,要是被袭击,记得走为上策!如果非对干不可,不要赤手空拳去打,拿出你的武器!与其被杀,不如杀死对方活命!」
我倒在榻榻米上,看着妈妈将用纸包好的菜刀放在我身边,再从包包里拿出钱包,臭着脸抽出五张万元钞票。
「算你幸运,我回家时刚领了钱。」
五万对我们家来说是钜款,我连忙起身。
「不用啦,我自己有存钱。」
「傻孩子!你存的钱也是我赚来的钱!」
我无言以对,只能正坐敬礼,叩谢妈妈。
「妈,你自己在家没问题吗?」
我留在家应该才是碍手碍脚,但我想还是应该问一下。
「有问题。妈妈会寂寞,也会担心你。」
「啊……」
「可是,既然你心意已决,我也不会阻止你。拿出性命保护心爱的女人,然后绝对要回到我身边,知道吗?我养育了你十七年,你孝顺一下总可以吧。」
妈妈转过身去,继续将打劫来的青花鱼罐头藏进壁橱。她没有发飙要我少干蠢事,也没有哭着求我别走,而是给了我钱和武器,只告诉了我必要的事,我的妈妈可能远比我想的还要伟大。我与她比肩相邻。
「我来帮忙。」
我拿出青花鱼罐头,递给妈妈。
「没有多到需要帮忙。」
「那么,要不要再去抢一轮?」
「不要说得这么难听,这是我应得的报酬。」
「我在黑手党电影里听过一样的台词。」
妈妈「嘎哈哈」地张口大笑。
整理完存粮后,我与妈妈面对面,享用好不容易做了又原封不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