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三章 集结的人们

对。要塑造成英雄和他的部下们,凑齐装备就更加有模有样了。

  他们的目的不单只有装备,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待在这个城镇生活似乎很对他们的胃口——是说他们一直很努力、没有抱怨,所以我也很满意。

  先前曾给卡巴尔试作品,这次送他们完成版,是嫩绿色的甲壳鳞铠。较贴近盗贼的轻巧人士则配红色硬革锤。刚好拆分尤姆那套骸甲全身铠的花纹及色系。

  再来是魔法师隆麦尔,我比照当初给爱莲的纯白黏钢丝衣另制一套染黑,还送他朱菜缝的魔绢法袍。

  「连我都有这么棒的装备——」

  这样装备不耐物理攻击,抵抗魔法却很有一套。我单纯希望他这个追随英雄的魔法师在外貌上不辱其名,隆麦尔也很开心,这样就好。

  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些。魔法师无法单靠修行锻炼,接下来得看本人的造化了。

  还有一件事,我给他们通讯水晶的复制品。没办法联系很不方便,幸好有魔法师当队友。这样一来,联络上也比较方便吧。

  除了替他们准备装备,我还要隆麦尔回法尔姆斯王国报备。去夸大宣传尤姆一行人打倒半兽人王成了英雄的事。

  隆麦尔受尼德勒伯爵雇用,好像打算这次报告完顺便解除契约。他是受人雇用没错,但伯爵认为让隆麦尔出危险任务也没差,所以他丝毫没有留恋。

  先把报酬拿到手,再来就跟尤姆一起行动,他本人是这么说的。

  至于这个尼德勒·麦格姆伯爵,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比起领民的事,那个男人更看重自己的利益,为人贪婪,又爱压榨人。

  对领民课高额税金,却没把钱花在保护他们人身安全的警备工作上。有伤亡才拟定对策,怪不得领民都跑去拜托自由公会。

  「那家伙真的很可恶。我们已经算坏蛋了,他比我们更坏。」

  这句话出自尤姆,说得极其厌恶。

  领主贪婪,故事里常有这种情节。但那些故事情节搬到现实世界、跟自己的生活绑在一起,当事人肯定很不是滋味。

  不过——

  在我看来,这次碰上他正好。

  尤姆能以英雄身分回归,保护领民免于危难。在各个村庄游历,省得我们找自由公会放消息。

  当然,此行并非当志工。透过村民向自由公会证明他们确实杀死半兽人王,之后再由领主支付报酬。才不要替尼德勒伯爵免费守护领地。

  这方面,我跟尤姆的利害关系一致。

  最大的好处是,尤姆成为英雄的事有助提升威望。受他帮忙的人会心怀感激,尤姆的实力、诚信将广为人知。这样一来,帮助尤姆的魔物——也就是我们,在外声望会跟著水涨船高。

  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巡回村庄很不容易,但拿这个城镇当据点就另当别论。

  各村总会有一两个咒术师,他们的能力足以操纵通讯水晶,我决定复制一大堆再发放至各村。这是价格高昂的魔法道具,但我们有办法弄到大把水晶和魔石,复制起来不花半毛钱。这是多亏我有「大贤者」才得以实现。

  萃取从魔物身上弄来的「魔晶石」,让它们变成高纯度结晶。这件事传出去就麻烦了,所以我得暗中进行。

  送去搞不好会被偷也说不定,但那不干我的事。这是各村自己的问题,没必要照顾到那里去。尤姆他们只是回去过以往的生活罢了,就交给他们自行处理吧。

  利格鲁德和鬼人也跟著发表意见,我们在那拟订尤姆英雄化计画的详尽细节。

  虽然立了契约,尤姆却不是我的部下。顶多只算合作关系。所以我不用付钱给他们,真棒。

  说句老实话,现在我们还摸不出赚取外币的手段,因此厦倒想叫尤姆一行人付钱当场地租借费呢。

  在这学吝啬鬼哭穷也没用,我还是替他们准备不用钱的食宿啦。

  这么做还有另一个理由,就是帮城镇打广告。

  听说在村子里觉得难以谋生的人都流向都市。有鉴于此,我就想是否能让人们移居本镇。话是这么说啦,要跟魔物共存共荣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必须从长计议。

  几个星期过去,尤姆他们的装备都凑齐了。

  通讯水晶跟马也就位。捕三十一只野马——独角魔兽把我们累个半死,它们是B+魔兽,非常强劲。

  话虽如此,尤姆跟他的手下都被白老特训过,跟几星期前的他们不可同日而语。区区魔兽根本吓不倒这伙人。

  大伙儿都变得更可靠了。个个换上一身新装,看起来像身经百战的勇士。这下子,他们总算够格当英雄的伙伴。

  「那么利姆路少爷,我们先走了。」

  说完,尤姆踏上旅途。

  今后他们以这里为据点,开始在世上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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