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下 第三节

给我拍照的时候,他放了这个曲子,后来我就经常听了。感觉扣人心弦的音乐在任何情景下都能听呀】

  在彩夏的劝说下,我坐在沙发上,望着深墨色的天空中那止不住的电闪雷鸣,享受着出色的钢琴演奏,那节奏就如同在水边极速奔跑一般。

  蒸好的水晶饺子,和市面上卖的不一样,很扎实,虽然外形也不整齐,但热乎乎的冒着热气还是很可爱的。彩夏一边用红筷子吃着馄饨汤,一边喃喃自语。

  【说实话,工作中我很开心。能受到很多人的热烈欢迎,很高兴。虽然时间很短,不过我觉得我见到了无人见识到的景色。但是这几年,什么都不在乎,浑浑噩噩地活着也是事实。身子垮了以后,觉得要是被疼痛杀死就好了,根本不想治了。

  不论是体力上还是时间上,都无法全力以赴地面对每一项工作了,排好优先顺序,在哪项工作上投入多少精力,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类似等级的东西,周围一起工作的人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了,总觉得……。当我意识到被消磨的时候,症状已经很严重了。只是稍微休息一下已经无法恢复了】

  【当拼命的忘我工作,就有可能连自己的身体状况都注意不到】

  【我们分开的时间里,无论何时逢衣你的容颜都会浮现在我眼前。是最不想依靠的人,却也是最想要依赖的人】

  【这么突然怎么了】

  今天的彩夏看起来比平时更加对我敞开了心扉,也更坦率了。

  【是怎么了呢,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也许是看到雷电,回想起我们相遇的情景了吧。现在我才说得出口,我生病后,逢衣第一次来老家看我,等你回去后我真的想死了。逢衣已经变得比我一见钟情时更漂亮了,还以为已经不愿搭理我了呢。内在的深度增加,还表现出来了,而且还和以前一样是我喜欢的形象,我真是投降了】

  【表情根本看不出来啊!那时的彩夏,表情比驱魔的牧师还要严峻哦】

  【工作关系,我很擅长控制表情。逢衣磨练出了成熟的沉着魅力,而我却只有年轻时的闪耀,年纪越大还越忘不了以前的荣光,只会越来越任性。我只是凭借年轻和盲目的自信向前冲,只是徒有其表,实际上根本没有任何实力。

  【所以我觉得即使逢衣你对年轻时的回忆无法忘怀,只要你知道了我现在的情况也会离开的。我们的世界,只是在二十多岁的时候短暂的重叠了,即使事务所没有让我们分手,分开的结局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逢衣按照自己的意愿离开的话,这次就真的分别了。那样真的太可怕了】

  我还是小看了时间的流逝。七年间的缺失根本无法弥补,成为了在我们之间的鸿沟。但同时也知晓了积蓄无法忘怀的记忆的重要性。虽然我们只有短暂的共同生活过,但其中也有很多宝贵而无法忘却的回忆。

  即使是音乐,比起只是品味旋律,当它是喜欢的电影主题曲,或者那首歌里回荡着个人的回忆,会更加让人记忆深刻。与此类似,我在享受着与现在的彩夏接触的同时,也会回忆着过去的彩夏,比较她变化或没变的地方,这也能让我感到愉悦。彩夏不太喜欢谈论过去的事情,所以我无法说出口,只能在脑海里不停反刍,与其懊悔无法见面的空白期,不如触碰自己内心积蓄的回忆更让人欣喜。果然过去是无法与实时增加的回忆相比的。

  *

  彩夏的笑容明显比以前多了,精神恢复了,也愿意说话了,身体也开始迅速恢复。

  年初去医院做定期检查,她表情明亮的回到家,把血液检查结果给我看。

  【你看,炎症数值很接近正常值了呢。虽说自己最近也感觉疼痛减轻了很多,不过果然看到报告后才真的有要被治好了的实感呀】

  当出现了治愈的征兆,她就开始特别注意磨练自我,为了让卧床不起而衰弱的肌肉恢复,开始做小负荷的体操、看书研究消除浮肿的方法,按自己的方式进行按摩、在网上买齐高级的基础化妆品,努力进行护肤等,一起都做了起来。也许正是这种完美主义招来了疾病,我虽然有说让她慢慢来就好了,但执着的彩夏根本不听,窝在家里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恢复体力和外表上。

  她也开始替我做家务了,我下班回家后,房间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餐桌上也摆好了她亲手做的料理。她不想去超市,用外卖送来的食材套餐来做饭,她觉得不够,又拜托我下班后给她带大块牛肉之类的东西。

  【好像想出去走走】

  我没有听漏彩夏的嘟哝声。她的体力已经完全恢复到可以呼吸外界空气了,但迄今为止,她除了去医院,根本不愿意出门。当我邀请她一起去便利店,或者稍微在附近散个步,她都以“太引人注目了“这样的理由拒绝我。即使我说没人会看到的,她也会反驳,就算没人看到,但与其这样走出去,我还不如去死呢,说的那么严重的彩夏总算有出门的念头了。我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好!我们走吧。想到了就该行动】

  【但是,都十一点了,时间很晚了啊】

  【晚上不用在意别人目光更好呀。这个时间还开着的地方……对了,要不要去酒店的酒吧?有一家我想和你一起去的】

  【嗯~,门槛高了啊。有些时髦的地方还是没自信。而且即使去了,我也不能喝酒呀】

  【这么说也是啊,抱歉】

  【我想去<御本>呢,很近,而且我记得一直营业到天亮吧。以前两个人住这里的时候,去吃过几次吧。很好吃呀】

  听到这个今人怀念的固有名词我的脸明显的笑开了花。以前住这公寓,当彩夏工作到深夜回来,感到肚子有点饿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去那家干到天亮的荞麦面馆。

  彩夏坐在<御本>的吧台喝着荞麦汤,她整个脸都包裹在黑色大连帽衫的兜帽里,在我看来她现在的模样无疑是最可爱的。现在她和25岁时相比,眼神中的忧愁无疑是增多了,但也为她增加了一种迷幻的魅力。如果彩夏对自己现在的容貌失去自信的话,干脆就这样一直降低自我评价,那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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