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饭,我们一起去看涩谷的夜街。正如彩夏所期望的,我们漫步在道玄坂和中心街上,太阳落山后仍余热未消,只五分钟时间,我们就被熙来攘往的人群挤得大汗淋漓。
高楼墙壁的巨幅海报,播放CM的大屏荧幕,在马路上穿梭的宣传车,杂居大楼下密密麻麻沿街排布的无数店牌。放眼涩谷,触目皆是铺天盖地的广告,明明是最繁华的商业街,却有一种令人无比怀念的杂乱市井气息。与其说是日本都市,倒更似亚洲的其他小城,一副好像仍处于经济快速成长阶段的面貌。虽说涩谷人来客往,车来车去,但几十年间一直保持着同样的繁荣生机,源源不断地释放着巨大活力。
炎夏的厚重云层下,闷热高温的空气仿佛使人置身热带雨林。风俗介绍所的立式广告牌上,渲染出极尽靡艳的粉红和黑色,看上去俨然比以往更为花哨刺目。
彩夏把帽子戴至眼眉,很少有人注意到她。大概就算注意到,考虑这是私人时间,路上也没有人过来搭话或者要求握手,于是我们大胆地在街道上信步闲行。
“好热呀,我不行了。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十分不耐热的彩夏很快就精疲力尽,仿佛受到汽车尾气持续摧残的彩虹棉花糖似的,脏脏的,蔫蔫的,看上去老了五岁。
“好,那找一家不用预约马上就能进去的店吧。”
而我则因为出汗,衬衫贴着肌肤,虽浑身包裹充足的水汽,但无奈口干舌燥。我们访了几家店,现在仍是晚饭时间,无论哪家都已客满,所以遭到了拒绝。最后,我们来到杂居大楼,乘电梯进了卡拉OK门店。
兴许是这个时间来唱卡拉OK为时尚早,店里还余下一处空房,我们迈步走入七楼的单间。涩谷的嘈杂喧嚣甚至渗透进了店里,分配的单间最多只能容纳二人,颇为狭小局促,空调看上去显得格外庞大。打开空调后,咧咧凉风扑打在脸上,透过紧闭的窗户望向窗外,情侣酒店的招牌闪烁着耀眼霓虹。因为只余下这间可吸烟包厢,空气中弥漫着浓烈异常的烟草气味,但与室外相比已然算是天国。
我喝一口刚点的菠萝高球,开始怀疑这酒真的对得起它的名字?就像是含有少量酒精的什么东西和碳酸水、刨冰糖浆粗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而彩夏则快速喝光了一杯颜色鲜红的斯普莫尼鸡尾酒,不曾想第二杯也点了同样的。
“那酒好喝吗?我点的几乎没什么味道。”
“口太渴了,什么都好喝。”
“那我第二杯也点个一样的。彩夏,你要唱什么?”
尽管一开始并没有去卡拉OK的计划,但此刻,我们互相争夺麦克风,唱着五花八门的音乐。廉酒醉人快,为宣泄工作上的愁闷,我趁此机会,接二连三地点唱富有强烈节奏感的呐喊系歌曲。而彩夏也用清透悦耳的声音,接连唱起了风靡的女声流行乐,还有我未曾听过的西方摇滚乐以及其他一些歌曲。三个钟头后,我的嗓子终是沙哑,话题也都聊尽,此时已经过了晚上十一点。
“逢衣,到你喽。”
彩夏把卡拉OK遥控器塞给我,可我脑瓜里却蹦不出一首能唱的歌。
“不用,彩夏你唱吧。”
“啊?怎么都是我唱!”
“那,差不多该回去了?”
“等等啦,再待会儿好不好?真是的,我唱就我唱,但你要跟我做同样的动作。”
“嗯?”
一直坐在我身旁的她站到我面前。
“左臂伸出来,右臂也伸出来。”
我效仿彩夏的动作,看起来就像把“向前看齐”做成了面对面的姿势。
“双手举起。”
两个人又变成了万岁的姿势。
“手指交叉。”
我将左手和右手在头上交叠。而在此时,本该与我同款姿势的彩夏,却一个箭步扑进我怀中,把我抱住了。
“我说啊,难道你们圈子都这么嗨的么?”
彩夏似是格外高兴地用脸颊蹭着我肩窝,我很无语地询问。
“嗯?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一般人之间,哪会做这种事啊。还有之前的色子游戏也是。”
“果然瞒不住你。”
我放下手臂,可她依旧紧紧抱着没有退开,我无法动弹。
“在琢磨先生面前还是不要这样为好,对联谊伎俩那么了解,会被认为很轻浮的。”
“对琢磨我才不这样呢——”
“那就好。”
我喝着手中的草莓色液体,连这是第几杯、究竟点的什么酒都不清楚,与此同时,我将模糊的视线飘向时钟,心中暗忖差不多到了末班车时间,得回去了。
就在这时,富有戏剧性的前奏流淌入耳。我抬起头,彩夏播放了一首《突如其来的爱情》——这是流行于我们刚出生年代的歌曲。
不知该从何说起 时间在悄无声息地流逝
涌上心头的满腹言语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很喜欢这首歌!小时候电视上播过电视剧,这是里面的主题曲对吧?”
彩夏对我完全视若无睹,继续唱歌。与她方才所唱的女声最新热门音乐和西方摇滚音乐不同,这首歌是男声,音域存在差别,有些音调低沉嘶哑,以至于无法顺利唱出。我不能说她唱得很好,但她认真专注的歌声,却拨动了我的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