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十八次方左右的东西吧。」
「像『阿』之类的是吧!」
我拚命绞尽脑汁做出这句吐嘈。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花脑力的瞬间。
最原露出微笑,为了握手而伸手朝我递了过来。真是拿她没办法,我也回握了。成功吐嘈之后让我觉得有点开心,同时也让我感到十倍懊悔。
「我们就别再进行这种无意义的对话了吧。」
「你也太过分了!」
最原不再正面回应我的吐嘈,开始回答起刚才的提问。
「所谓的『新』,在大多情况下都是主观定义。就刚出生的老鼠看来,凡事都是新的。」
不知道她为什么不用婴儿举例而是老鼠,然而我连问出口的机会都没有,她就继续说了下去。
「所以,首先得决定好电影是要给谁看,再做出那个人没看过的电影就好了。」
「也就是电影的客制化对吧。原来如此……」
兼森听了最原的意见之后陷入沉思。
一开始就决定好客人,接著就为了让那个人感动而进行制作的手法。电影的客制化。这种模式要说可行也还过得去。
但若问导演这种做法好或不好,多数人应该都会回答不好吧。
一般来说,电影都是做给不特定多数人看。尽管还是会进行市场调查及锁定客群,但拍摄的前提还是会将其中天差地别的人们视作一个对象。兼森所想的似乎也跟我一样。
「但是,最原,电影应该是给多数人看的吧?虽然我也觉得客制化非常好懂也可行,不过难得都拍了电影,我还是希望可以感动几百万、几千万人。还是说,你觉得就现代社会看来,不可能创造出足以给予几千万人感动的新事物了呢?」
「兼森,你讲的只是程度上的事情而已。」
最原想都没想,就顺畅地接著说下去:
「早就有感动几千万人的电影了,而且往后也会有人创作出这样的电影吧。我猜应该没有足以感动几亿人的电影,不过往后还是有可能创作出来。然而就型态来说,与其说那是电影,或许已经接近一种宗教了。至于足以感动所有人类的电影,非但至今绝对不存在,往后也不可能创作出来。因为足以超越人种、年龄、性别以及文化,让所有人类都觉得感动的影片,想必就不会被定义为电影了。」
最原如此分析。我一边想著「原来她也能聊这种认真的事情」,一边听著她的意见。
「也是呢……要是有那种电影,就跟毒品一样了。虽然我是有点兴趣……」
兼森若无其事地说了这种吓人的话。要将一部电影形容成毒品,听起来确实也算是一种称赞,但要是真像毒品,那光是看完就会变成废人了。
接著兼森又陷入了沉思模式。被留下来的我随口向最原问道:
「最原,那你觉得要怎样才能拍出让几千万人感动的电影呢?」
「我觉得只要挑选在对象客群中最平均也最普遍的题材去拍就好了。换个说法就是『博而不精』。」
博而不精。
确实如此。要让许多人觉得感动,就得做到大众化才行,内容要是做得太深入,客群也会被局限,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必须刻意做得肤浅一点吧。但听到这种说法,让我觉得自己至今看过的许多名作都被贬低,并感到有点恼火。
「最原,你说要博而不精……那也代表你自己刚才讲的客制化电影,就要做得狭隘又深入吗?这样才能更深入地打动人心?」
「是啊。」
她若无其事地这么答道。
「要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拍电影,就有办法更深入地打动那个人吧。」
「深入……」
我又讲了一次刚才自己用过的词。因为自己说了出口,却也不是很明白个中意义。深入打动人心具体来说是什么意思?
「那深入打动人心又是什么意思?」
最原回答了我的提问。
「例如电影片长是两小时,那就要在这段时间内让观众发笑、气愤、哭泣、怀抱希望、陷入失望、许下愿望、做出祈祷,并在放弃,甚至感到想死之后,却还是想要活下去。就是这个意思。」
不可能。我下意识就这么想。
时间不够。短短的两小时,就时间来说压倒性地不足。不,就算是四小时、六小时应该也不够吧。
与此同时我也觉得,若是探究起拍电影这件事情,若是可以真的追根究柢,那我们想追求的或许就是这样。
「看了电影之后,彷佛经历了一场人生──只要给予观众这种感动就行了。」
就连这种事情,她也是如此若无其事地作结。
8
两点过后,我们四人也踏上归途。画素走在前方,正拿著借来的HD摄影机拍摄并肩走著的我们三人。她不但脚步摇摇晃晃还倒退著走,实在有够危险。
「我其实也很想跟你们一起被拍的说~不过这就算是摄影师正确的宿命吧。」
她一边说著这种话一边拍我们,看起来心情很好。我也觉得这种微醺感很是舒坦,看著天空转圈走著。挂在大学上方的月亮相当漂亮。
四个人当中住得最近的是画素的家,所以大家就一起送她回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