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姓名:檀优里
班级:二年B班 社团:无 居住地:枫町
喜欢•擅长:阅读
不喜欢•不擅长:游泳
要好的A、B班朋友:无
给大家的讯息:请多指教
每个项目都只有寥寥数字。「给大家的讯息」那一栏,认真的学生会写上五、六行,甚至附上吸睛的插图。就连我都写了三行。我随手翻著作为娱乐企划的一环而制作的A、B班联合自我介绍文集,檀优里那一页因为过于空白,反而格外显眼。
「抱歉,让你久等了。」
八重樫粗鲁地放下沉甸甸的漆皮运动包,把湿淋淋的伞丢到上面。他抓起运动毛巾盖住头,立刻点了饮料无限畅饮和薯条。
我们想避免被死神──檀优里看见我们在校内讨论的样子,决定放学后约在家庭餐厅碰面。八重樫说他社团活动向来全勤,突然请假会显得不自然,我也同意,所以等到足球队练习结束的傍晚六点。
八重樫去拿饮料回来的期间,丢在桌上的他的手机就震动了三次。这个事实让我惊讶,忍不住甚至感动起来。
「垣内,不能用你的能力猜出檀身为『继承人』的能力吗?」
「我觉得很难。对于她,我只能再使用两次能力,如果不是做出接近完美的预测再提问,很有可能扑空收场。」
「……说得也是呢。」
八重樫把盖在头上的运动毛巾拉到脸部,低吟地说:
「那个臭女人……我绝对不原谅她。」
毛巾底下传出细微的吸鼻涕声。我当作没听见。
我们揪出了死神是谁,然而我们能够做的事,却少得连自己都感到惊讶。对我们而言,当务之急是保护山雾梢绘的生命,但只是查出凶手是谁,对这个目的毫无助益。除非查到檀优里的能力详情,让她的能力失效,否则她随时(虽然不知道是不是随时)都可以杀死山雾梢绘。
此外,有个单纯却极为棘手的问题,那就是说到底,我们无法将她交给警方。理所当然,就算在现阶段报警说「有个叫檀优里的学生杀了人」,警方也不会理睬,即使详细揭露了能力和杀害手法,也无法依靠警方和司法的力量。因为只要我们识破檀优里的能力,她的能力立刻就会消失,不管我们再怎么大声疾呼有这样的能力,也只会被当成是高中生的幻想。就算前「继承人」的毕业生们全部出面,高声主张真的有能力,但他们早已失去最关键的能力,缺乏说服力。警方憨直地相信这种天方夜谭的证词,将檀优里绳之以法,这种可能性我实在难以想像。实在太过奇幻了。
换言之,我们完全无法拿檀优里怎么样。
即使我们成功保护了山雾梢绘,并识破檀优里的能力,至少以这个国家的法律,是完全无法制裁她的。就宛如──裘格斯的戒指。
她是隐形的。是隐形的死神。
「如果警方束手无策的话,只好我们自己来了。」
「你是说……对她动用私刑吗?」
「难道你能坐视不理吗?她都杀了三个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我可看不下去。」
「……可是,不知道檀优里的能力就靠近她,实在太危险了,有可能反过来被她打倒。就算在校外教训她,也很有可能在回到校内的时候被她反击。再说,如果对她施加物理性的危害,被警察抓走的会是我们。还是得先确定她的能力是什么。」
「我知道……我明白,这我都清楚。」
确实,就我们的常识来看,杀了三个人却能逍遥法外,实在教人无法接受。即使如此,现在的我们能够做的,或者说应该做的,还是查出檀优里的能力,以及能力发动的条件。查出来、夺走檀优里的能力,保护山雾梢绘,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我们再次针对檀优里的能力进行分析。前面已经提过了,不得不认定,檀优里应该拥有精神诱导系的能力。毕竟小早川灯花自行购入自杀用的绳索,也留下了亲笔遗书。村嶋龙也也是亲手写下遗书,从他人无法进入的视听教室一个人跳楼了。高井健友则是在箕轮小姐的面前跳下。他们的死亡是自杀,这一点无庸置疑。
认为是檀优里把他们的精神状态朝负面方向牵引,应是理所当然的推论。
不过,现在浮现了一个不容忽略的新事实。也就是村嶋龙也和高井健友自杀时,檀优里都在现场。村嶋龙也自杀那时候,她在门口敲门,把斋藤直树叫过去帮忙;高井健友则是他刚跳楼之后,她便若无其事地跟在箕轮小姐后面进入空教室。
警方的侦讯内容我们当然无从得知,但如果檀优里在两起自杀中都是发现者之一,应该会引起不小的怀疑吧?就算不至于怀疑她是加害者,也应该把她视为引发自杀的关键人物。檀优里自己也是,就算明白警方不可能查到「继承人」及自己超常能力的犯罪内容,若是能够,应该也想要避免招来怀疑。
然而她人却在场。
这表示她的能力,必须在对象的附近才能发动。假设她的能力是下达暗示后,三小时后对象就会自动陷入想要寻死的冲动,是这种类型的能力,那就没必要刻意待在自杀的对象附近。她在视听教室是隔着一道门外、空教室则是有人自杀后才进入,由此推论,或许不需要靠近到可以触碰的距离。即使如此,还是需要某程度的接近。
比方说半径五公尺,或十公尺以内。
假设她能够从远处发射让人陷入自杀冲动的能量波之类的东西,那么发射范围应该不广。小早川灯花的遗体是在她上吊的隔天才被发现,因此不清楚她自杀时的状况。当然,也没有檀优里当时在附近的目击证词,但还是应该视为当时她也在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