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与『臭小鬼』之间的回忆 之2

去了。」

  朝华的心情很好。

  「啊!勇哥,我想吃那个。」

  「嗯?」

  我朝她所指的方向一看,那里有一家冰淇淋店。

  「哪个?」

  「这个。」

  店前摆放着一张巨大的百汇冰淇淋照片。

  「这个是……」

  上面有一块心形的巧克力,另外还淋上草莓与巧克力酱装饰。杯缘两侧插着两支汤匙,周围还有飞舞的爱心图案。

  「朝华,那是给情侣吃的。」

  菜单的名称下方特意注明了那是『情侣草莓百汇冰淇淋』。

  「我想吃。」

  「这个啊,只有情侣才可以点。」

  「……情侣。」

  「你看这边。上面很让人讨厌地写了情侣草莓百汇冰淇淋吧?」

  「我跟勇哥你不能点吗?」

  「不行吧。」

  我立即回答。

  「勇哥是不想被以为是我的恋人吗?」

  朝华用泪汪汪的眼睛仰头看着我。笨蛋,别这么看我。

  「不是这样的,小孩子和大人不能成为情侣。」

  即使是朝华的请求,我也没有勇气跟国小女生一起点这份情侣用的百汇冰淇淋。要是被熟人或其他人看到,我明天肯定会被贴上萝莉控的标签,而且不难想像点这份百汇冰淇淋时,店员的表情会有多僵硬。

  「为什么?」

  「问我为什么……因为小孩子还不到做那种事的年龄……啊!当我没说。」

  唉,我这白痴,我在对小孩子说什么?

  「?」

  「总之,我不是讨厌你,是小孩子还不能点这个。」

  「唔。」

  朝华露出明显不满的表情。

  「要等你再长大一点。」

  「长大一点是多大呢?」

  「嗯──至少还要再等十年。」

  「唔。」

  「你看,你可以吃这边的特制百汇冰淇淋。」

  「不用了。」

  朝华不高兴地扭过头去。

  「这边的有加水果,看起来很好吃。」

  「我不要。」

  「呜!」

  我是不是处理得不太好?

  可是,应该也只有萝莉控才会同意和国小一年级女生一起吃情侣专用的百汇冰淇淋吧?

  朝华很爱撒娇,一旦闹起别扭就很难哄。

  最后,我们还是买了普通的冰淇淋来吃。

  *

  又是小孩子。

  大人真是太狡猾了!

  朝华的心中燃起不满的火焰。

  本来还想跟勇哥互相「啊──」地喂冰淇淋呢。

  朝华对此愤愤不平。

  她又没有说想要喝酒或是吸菸。

  只是普通的百汇冰淇淋而已。连吃个普通的百汇冰淇淋都要区分小孩和大人。

  这真是太不合理了。

  朝华愈发强烈地渴望快点长大成人。

  *

  之后,我们在美食广场吃过饭,又在游乐中心玩了一会儿,朝华的心情总算好转了一些。

  「你玩节奏游戏真的很厉害。」

  「只是配合音乐敲打而已,很简单的。」

  「说起来是很简单啦。」

  接着,我们去了书店。我买了几本推理文库小说,朝华也挑了几本少女漫画。

  「……唉,勇哥。」

  「嗯?」

  「我从以前就很好奇,那边写的18是什么呢?」

  「啊?」

  朝华伸手指向十八禁书区。深蓝色的隔帘上写着一个大大的数字「18」。

  「那、那边啊……」

  「18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满十八岁才能进入的意思。」

  「……哦──那里面有什么?」

  「呃,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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