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第4节

!不愧是雄踞『在酒吧里就算点一杯牛奶也不会有人嘲笑你』排行榜第一名的大小姐!!」

  大小姐拿着枪摆出一个帅气的Pose,朝我们点了点头。

  「好好跟在我的身后。从这里开始 —— 就是战场了!」

  「太帅了啊啊啊啊啊啊——!大小姐,太厉害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黑砂一言不发地抱着步枪形状的水枪,纹丝不动。

  我转动着手里的水枪,然后华丽的握住。笑着对我的搭档说道:

  「大小姐,我的后背就交给你了。」

  大小姐闻言轻轻一笑。

  「你只要不拖我后腿就好。」

  比赛开始的信号响起,一声尖锐的哨声响彻整个战场——

  「走吧,我们——!」

  大小姐,瞬间被淋成了落汤鸡。

  她缓缓地转过身。难以置信的看着刚刚从她背后开枪的我。我露出一抹奸笑,缓缓说道。

  「大小姐……我确实把后背交给你了,但我可没说过……会保护你的后背哦。」

  大小姐瞪大了眼睛,捂着肚子踉踉跄跄地靠在了墙上 —— 然后,微笑着瘫坐在地上。

  「看来,我……只能到此为止了呢……」

  大小姐颤抖着握住自己的项链,痴痴的凝视着它。

  「对不起……我,我好像……回不去了……至少,在最后……我想,想再见你一面……」

  大小姐无力地垂下了头。我则在一旁静静地欣赏着她完美的演技。

  「…………………………………………」

  我万万没想到,她从那些枪战电影里学到的,居然是败犬中枪后的演技。大小姐,你,你真是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了。你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前往何方啊?

  奥菲莉亚·冯·玛吉莱茵,卒 —— 享年,2秒。

  为她精彩的败犬演出感到震惊,我只能双手合十,为她祈祷冥福。

  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即使我背叛了大小姐,黑砂也没有向我发动攻击。

  她只是静静地,观察着我的动向。

  我也因此得到了些时间来整理自己的想法,我在黑砂面前故意卖了个破绽,一边毫无防备地舒展四肢,一边思考下一步计划。

  首先,针对这个『囚狱疑心(Dilemma)』游戏,大部分玩家首先会思考的问题是 —— 分组有意义吗??

  这个游戏,原本是为了终结古代精灵而创造的。精灵,是由居住在不同森林的血缘群体(氏族),通过外交手段不断合并而形成的种族。 在古代精灵生活的时代,她们应该是由多个氏族聚集而成的集团。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游戏的初衷肯定是以氏族为单位进行的。

  每个人都是和至今为止一直与自己共度漫长岁月的同族手足组队,每个人都会与或许曾经有过交情的其他氏族成员展开殊死搏斗。但是,最终整场游戏必须只剩下一个人。因此,每个人都会被囚禁在疑心暗鬼之中饱受折磨。

  恋人、盟友、家人……各个氏族的各个成员在漫长的时光中与其他人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关系。谁会相信谁,谁又会背叛谁,根本就无从得知。

  然后,我的师父,把这个游戏原封不动地套用在了这场不同寮之间的争斗上。

  当然,还是有一些和原来的游戏不一致的地方。

  首先,这不是原版那种你死我活的游戏。所以,对每个玩家的心理造成的负担要较轻。

  其次,最终的胜利条件不是『个人胜利』,而是『自己所属寮的成员胜利』,三寮战的本质并没有破裂,与其他寮的队友合作所能带来的好处似乎不大。

  最后,这场游戏有一个绝对的裁判 —— 我的师父。

  从这三点不同,我脑海中浮现出三个行动方针,以问答形式开始自问自答起来:

  Q1:既然都是敌人,那我为什么不干脆一开始就在起始地点攻击属于其他寮的两名队员?

  A1:不行。这么做只会让我在试图攻击的那一刻,就被其他两人打成马蜂窝。我之所以敢攻击大小姐,是因为我通过原作知识了解黑砂的本性,我确信以她的性格,即使我背叛了大小姐,她也不会对我做什么。而且,如果我不在一开始就先攻击『我推的孩子』(大小姐),再往后我就会因为负罪感而无法下手了。

  Q2:与其他队伍中同一个寮的成员迅速汇合怎么样?

  A2:不行。每个队伍都不希望队伍中的某人和同寮人员迅速汇合,所以其他人肯定会想方设法的阻止汇合。由于游戏中能够使用自己的魔法驱动器,如果有人试图强行与同寮队友汇合,其他人肯定会使用雾气或其他方式让你难以辨别来人,最后被敌人打成马蜂窝。

  Q3:可否脱离队伍独自行动?

  A3:不行。那么做只会让自己成为一个活靶子。我会被队伍成员从身后攻击,或者被其他队伍从前面和侧面攻击。所以最重要的是如何利用初始位置的队伍成员。

  我叹了口气,停止了毫无意义的思考。

  说到底,我之所以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是因为有不能采取行动的理由存在。

  我到现在没有听到第二声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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