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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吧对吧?老板也是,在好不容易与儿子重逢的时候,他真的很高兴。但……」
儿子二十岁生日那一天,在那个特别的夜晚,老板终于被允许与儿子见面。
「听说在那一天,儿子突然动手揍了他,责怪老板之前都没有去看过他、对他不闻不问,还说如果真的爱他的话就该强行设法去见他,嫌老板对他没有爱。」
「……这也太过分了。」
零士不由得吐露出真心话。
「他是要老板去当跟踪狂吗?要是因此被告,在法庭上一定会败诉的。」
「从外人的角度来看,任谁都会这么想吧。但是,老板他就是人太好了……」
被亲生儿子责备,老板的心深深地受到了伤害──
「他儿子还说,作为补偿,要老板把财产分给他。老板还有自己的店要经营,所以没有答应。但那之后儿子还是像在找麻烦似地,多次为了这件事来骚扰他。」
「……我竟然都不知道。因为我从未在女孩酒吧里见过那个人。」
「当然,因为老板刻意对店里的女孩们隐瞒这件事。他不想让你们为了他的私事操心。而他那个儿子似乎也不想直接见他,所以总是派一些看起来像是地痞流氓的手下过来催促。」
而之前变身为《拧抹布》的蚁本康夫,以及他的同伙也是同样的身分。说不定──
「地痞流氓,是吗……说不定老板的那个儿子跟蚁本是一伙的。」
「说到这个,让我想起他之前好像确实有说过不动产怎样的。贝弗伦兔,你记得吗?」
「……我记得。说什么他在继承之前偷走了不动产之类的,是小偷。」
「真的假的?没想到他竟然做得这么绝……既然这样,这栋大楼的权状应该真的在那个儿子手上啰……」
袋鼠男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表情就像是被宣判了死刑。
「你们刚才制伏的那些人,就是平时跟老板的儿子鬼混的地痞流氓。他们似乎打算在这镇上做生意,不过怎么看都不是什么正经的生意呢。」
总而言之,目前的状况就是──
「过世老板的儿子带走了遗产之中跟土地有关的文件,并以那些文件为依据,派手下过来驱赶这栋大楼原本的使用者……大概就是这样吧。」
「不过,这不是刚失过火的建筑物吗?真的值得他做到这种地步?」
对于零士的结论,萤如此提出疑问。袋鼠男立即点头。
「值得唷。因为特区虽然很大,但是状态良好的土地与建筑物却很有限。」
即使特区是将首都的一整个区块封锁、划分而成,也是如此。
「这栋大楼靠近大马路,立地条件特别好。就算只贱价抛售土地,至少也值数亿圆。即使建筑物受损,只要维修或重建就能用了。」
「……数、数亿!?」
「你们也知道,离大马路有些距离的巷子里总是有很多摊贩对吧?虽然这条街有很多人想做生意,但要取得土地跟建筑物是很不容易的──虽然到处都有废墟就是了。」
「毕竟废墟没有电可用,要使用管线瓦斯跟自来水也不容易。」
若想要使用公家的基础建设,无论如何都必须向《外面》办理申请手续。
零士与月身为街道的清洁业者,熟知这里的各个面向,所以对他们而言已司空见惯。
「也不是没有后门可走啦。例如擅自接通自来水或下水道,或是使用桶装的瓦斯。至于电力,也能用自备的发电机或太阳能发电。不过,无论如何都得花钱就是了。」
因此,只是经营小小的摊位就算了,如果想要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即使是在这假面舞会街,仍然会需要外面世界的身分。这样一来,流入这地下社会的资金自然会透过报税与课税流回地上社会。
「原来是这样。我完全不知道。」
身为受雇的员工,萤自然无从得知这些事,她坦率地这么说道。
「我想也是……不过,这样一来,人家这家店恐怕就只能关门大吉了。」
「根据零士跟大叔你说的话,感觉比起那个儿子,让你继续在这里开店会更好。虽然复杂的事我也不太懂就是了。」
「哎呀,谢谢你♪不过这种事还是得讲道理才行。」
虽说目前权状等于是被儿子偷走的,但是他身为老板的遗族,继承老板的不动产本来就符合道理。
那个儿子身为大楼的新拥有者,既然要求他们离开,那自然没道理不从。
「如果他本人亲自上门,我就打算乖乖离开。虽然这样很对不起员工们……不过,对于老板的遗族,这样应对才符合道理。」
「……这我明白,可是……」
萤瞥了零士一眼。零士一口饮尽杯中的饮料,然后──
「我不认为那些人会像前任老板那样做正经的生意,而且……」
零士稍稍吸了口气,接着说道:
「那些家伙跟杀死老板的凶手是一伙的。也就是说,那个儿子也可能跟这起命案有关,或者根本就是他教唆的……大叔你应该可以等厘清这件事之后再决定是否离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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