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28话 安哈特王国不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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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伙不打算详述当时的经过啊。

  我不由得加重语气。

  「我说你啊,我们是好朋友,讲给我听也无妨吧?」

  「让我考虑看看啊。」

  「别再吊人胃口了。你不讲的话,酒费自付喔。」

  我喝了一口自己的麦酒,用不愉快的眼神直盯着武官。

  「没办法,就说给你听吧。首先雷肯贝儿卿把魔法长弓交给我,要我去拿她的斧枪。」

  「就是传闻中,雷肯贝儿卿用来斩杀数十游牧民族的利器。」

  和魔法长弓一样,是经宫廷魔法师附魔的武器。

  据说是强化锋利与耐用度。

  「论武器长度,是雷肯贝儿卿有利。铠甲也是。听闻法斯特只是领民不足三百的弱小领主骑士,装备也只有锁子甲,而雷肯贝儿卿穿的是刻满魔术刻印的强力铠甲。当时在我眼中,尽管法斯特美得吓人,甚至堪称魔性,但我还是对雷肯贝儿卿的胜利深信不疑。」

  「这是当然的。」

  装备差距未免太大了。

  而且实际功绩也差距甚大。

  体格也不及维廉多夫的最强骑士雷肯贝儿卿。

  更何况法斯特•冯•波利多罗这名号,是在维廉多夫战役才首次听闻。

  虽然之后才透过英雄颂歌得知,他曾在军务中斩杀百余山贼。

  但雷肯贝儿卿累积的战功更加辉煌。

  即便赞颂他曾斩杀无数喽啰,与雷肯贝儿卿相较之下也不值一提。

  在维廉多夫立下的功名更胜雷肯贝儿卿的骑士根本就不存在。

  「但是,双方平分秋色。那次决斗,直到途中都平分秋色。」

  「当时状况究竟如何?我想问的就是这个。」

  「虽然法斯特的巨剑施有魔法,还是无法割开同样经过附魔的雷肯贝儿卿的铠甲。在没有装甲保护的皮肤上,也不曾划出任何伤痕。另一方面,雷肯贝儿卿的绝大多数攻击也被法斯特以巨剑化解。」

  兵刃相接不知几十,几百回合。

  就连过了多久都记不得了。

  武官高喊再来一杯麦酒,要求续杯。

  老板连忙再度送上麦酒。

  「有几个瞬间,我甚至产生了雷肯贝儿卿已经胜利的错觉。法斯特的肉体也曾被斧枪划过而迸裂,锁子甲断裂的锁链伴随着血珠朝四周飞溅。一次又一次。但是伤口都太浅,不至于致命。他精准判断攻击范围,不断招架斧枪的攻击。」

  「……法斯特还真的是魔人啊。」

  雷肯贝儿卿。

  死后依旧不损英名的我国英杰。

  以其魔法长弓射穿北方棘手侵略者的族长与弓兵,亲自在最前线率领骑兵突击,歼灭了数个游牧民族之部族的女人。

  那英杰之名,想必将在维廉多夫流芳百世。

  「雷肯贝儿卿的败因是疲惫。」

  「疲惫?」

  「历经数百回合的厮杀,雷肯贝儿卿终于体力不支了。尽管她是维廉多夫首屈一指的超人,年龄已过三十。身上铠甲的魔术刻印完全撇除轻量化,而是澈底提升强度,最后体力支撑不住。」

  雷肯贝儿卿,终究也是血肉之躯啊。

  「另一方面,法斯特穿的是轻便的锁子甲。更重要的是他还年轻。不,只把年龄当理由也不对。反倒该说雷肯贝儿卿因为经验老到,才能支撑那么久。寻常骑士恐怕第一回合就会死于巨剑之下。最后──」

  武官充满感触,轻闭双眼。

  「法斯特的巨剑朝着魔术刻印效果较弱的颈部劈落。这一剑便结束了决斗。」

  「那一击,就是雷肯贝儿卿的终点吗?」

  「是啊。」

  武官留意着麦酒的剩余量,结束她的回忆。

  (插图008)

  封口令已经解除。

  终于能对人吐露这一切。

  她的神情表明这般心境。

  「……法斯特气喘吁吁……把巨剑收进背上的剑鞘中,全身是血,身上穿的锁子甲变得破破烂烂,一副满身疮痍的模样,脸上则转为才刚历经生死决斗的疲惫表情。他小心翼翼地从地上拾起雷肯贝儿卿的首级,询问谁是副官。」

  「就是你吧?」

  「没错,就是我。」

  雷肯贝儿卿的副官。

  那名骑士团副团长,正是眼前这位武官。

  「法斯特开口说:『强悍的女人。更胜我过去遇见的任何骑士,任何战士。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场战斗吧。』语毕的他便以双手捧着头颅,郑重交到我手上。」

  「甚至不怕当场被乱剑砍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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