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曾经三个人一起碰面吗?”
“我们现在还是分开见面。我和理都哥,志史哥和我。要送我去宿舍的时候,志史哥会把车子停得比较远,不会直接开到房子前面。哥哥们从上个月开始会互通电子邮件,也会打电话,但还没直接碰面过。”
去年八月十二日,志史到小暮家杀死静人,两人在那里重逢。不过那是复仇的序幕,和尘埃落定后的“真正重逢”不同。
小路不知不觉地拐入梅林。梅花大都被风吹散了。怜奈仿佛伸手承接雨水般,碰了碰一朵还开着的红梅,凑近脸,闭上眼睛,吸了一口花香。
“你为什么写信给我?你想和我说什么吗?”
“有话想说的人,不是若林先生吗?所以你才会特地到小鸠寮吧?”
“我是看到你的信才来的。”
“我想见面的话,不需要做这么不确定的事情,只要问志史哥,寄信到你家就好了。我在小鸠寮留了信,是如果你想见面,我们才会碰面。”
“为什么我想见面的话,你就愿意碰面?”
“当作草莓的谢礼。”
怜奈一脸自然地回答——仿佛她真的这么想。
“若林先生,你想问什么?”
“……嗯,我还不知道,但你知道的事情。比如最近——九日万里子被杀的案子。”
“我装成孙女前往琴风庄,是为了博取爷爷的信任。我想让他在精神上依赖我,让我操纵他的想法。变成小孩的爷爷将我当成自己妈妈,大人时的爷爷则以为我是情人,万里子则是以前的情人。旁人看起来很正常的时候,爷爷也认为自己还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以为自己有年轻型失智症,深深苦恼。是我拜托他拔掉万里子的生命维持装置。”
怜奈说得太过面不改色,让悠纪一时之间无法理解语意。
“理都哥把看顾万里子当成一种赎罪。他想杀了她的心情不是假的,他也没有后悔。但在心底,理都哥终究无法彻底舍弃母亲,也无法完全消去对母亲的眷恋,但他并不是喜欢母亲。我对妈妈也有这样的感觉,我也做过同样的事情,所以我很清楚。”
“……同样的事情是指?”
“我也一样,不会后悔喔。”
怜奈踏出步伐,穿梭在梅林之间。
“理都哥已经无法下手杀万里子了。理都哥不想做的事情,志史哥也不会做。如此一来,就只有我了。一直这样下去,理都哥就太可怜了,所以我才拜托了爷爷。”
——已经无法下手杀万里子了。这意味着他曾经试图杀死她。也就是说,画室的火灾并不是万里子纵火;而怜奈犯下“同样的事情”,想必是曙杉公寓的火灾。
“哥哥们都不知道。”
两人不知何时走出了梅林,来到环绕着池塘的日本庭园。
“你能告诉我,关于你和志史他们的事吗?”
水面鲜明地映出周围的绿意。怜奈用脚尖点地,轻快地踩着踏脚石经过。
“公寓发生火灾后,我在医院住了大约一个月。我好像算是社会性住院。一开始,警察会来问我各种事情。警察们一知道我看不见,就会毫不在意地说悄悄话。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就是觉得看不到的话就听不到。后来房东的爷爷来了,社工的人也说一起来思考未来。就算说一起来思考,我也无法决定什么,只能单方面被告知要去小鸠寮。想到也许再也不能和哥哥们碰面,我只因此感到难过。”
十岁的怜奈孤身一人在黑暗,不知道心中有多么不安?对于这样的怜奈,理都和志史又是多么巨大的存在?
“在我搬到小鸠寮之前,理都哥来过医院。他带着能和病房里的大家一起吃的点心,和当作圣诞礼物的兔子绒毛玩偶。耳朵很长,所以我知道是兔子。即使现在兔子玩偶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仍然是我最重要的宝物。理都哥回家时,告诉我他一定会去小鸠寮,志史哥也会去,只是他们不能一起去。然后他在我耳边说——等着,七年后,我一定会让你重见光明。”
悠纪倒吸一口气。
“七年后……”
怜奈停下脚步回头。长长的头发飘扬,与阳光的光点交缠。
“若林先生,你知道亲属优先移植吗?”
“器官吗?”
“符合条件的话,会优先考虑亲属。亲属指亲子或夫妇,亲子只限亲生父母和孩子,以及特殊收养的父母和孩子。”
特殊收养与普通收养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完全断绝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
“我进小鸠寮时就登记了移植意愿。静人先生有器官捐赠同意卡,卡片上面写着『亲属优先』。不填写就不会优先。”
“你什么时候——静人他……”
悠纪不是法学院的,但在大学里听过民法讲座。特殊收养有一些条件,比如年龄限制和必须好几个月都住在一起的证明。怜奈当时年龄是十岁,而法律规定目标年龄需在六岁以下,怜奈已经超龄。而且怜奈住在小鸠寮,很难想像她和静人符合特殊收养资格。
只是怜奈现在刻意说出这些——意思是——
怜奈说她是在去年八月动手术。静人溺死也是在八月。
八年前,理都和十岁的怜奈作下约定。
七年后要让她“重见光明”。
“你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