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一章 刺拔无理数/刺拔有理数

>   不,所以说……,并不是兄弟。

  他自己——就像是心上的癌细胞一样。

  或者说,人面疮。

  「总结一下就是这样的吧?那么……,在过去的这里,开发过恶心的军事武器。不是为了化学治疗,而是为了组成化学武器。」

  「要是能这样简单总结的话就好了,不过也没啥可吃惊的。吴县制作了军舰,似岛有俘虏收容所,江田岛有海军基地。那么军港在哪呢,广岛湾。在其海底有秘密进行军事工作的设施,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吧,现代人君。」

  像是嫌恶我们这一世代一般,他如此诓骗道。

  刺拔无理数的曾祖父刺拔有理数……,不,乙姬岛海底大学的初代校长乙姬岛爱烟,如此诓骗道——如玉手箱一样,实则老奸巨猾。

  2

  理所当然的,由于乙姬岛校长的尸体从金库消失,引发了一阵小骚乱。是谁盗走的疑问,和另一个,现在尸体位于何处的疑问油然而生。重要的是,这所国立大学,现在正完全地被封闭。

  即便是能干的怪盗盗走了什么,也不可能带到外面去。在无法放进口袋里的情况下,尸体应该是被移动到了金库以外的某个区块里。

  「大家分开来搜索吧。不,还是不分开为好,全员聚在一块移动。虽然很抱歉,但也要搜索各自的私人房间。怪盗弗拉努尔可能把尸体藏在盲点里,比如大家的床下之类的。」

  东寻坊叔叔这样说服大家。事实上,这句话等同于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对共同生活中勉勉强强算做私密空间的私宅进行搜索,但在这种状况下对此无法拒绝。

  不过,在这样的搜家中,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资格的我跟在后面拍摄照片,叔叔再怎么拿着警察厅的部长亲自提拔的唯一警部这一特殊头衔,之后也或许会发生不少的问题。

  但如今是比思考之后的问题更为吃紧的异常事态……,作为结论而言,在海底的剩下的十八个区块里,从实验室到杂物间,从私室到客人休息室,从第一第二会议室到现在有名无实化的潜水艇的船坞,在调查了所有的区块之后,仍没有发现人类的尸体。

  「还有两种可能性。」

  在被手铐绑在一起,近距离跟着搜查班到处走的情况下却几乎没有帮忙体力劳动的虎春花,比出了V的手势。

  「第一种可能,是乙姬岛的尸体像是鱼饵一样被砍成碎块,分散藏于各处。第二种可能,是打开船坞的阀门把尸体扔进海里,果然也像鱼饵一样。」

  你还真是喜欢像鱼饵一样呢。

  但作为推理而言这种猜想很妥当。这样处理了之后就很难被找见。前者的话,毕竟东寻坊叔叔率领的搜查班的职责是初动搜查。没有翻遍各个角落,把现场搞得一团乱……,而后者,既然都把尸体抛到海里了,就算风平浪静,也无法追迹。

  虽然普通来讲毁灭证据是指把证据沉进海里,但现在则相反……,不过嘛,在船坞的阀门打开的一瞬间,犯人也不会完好无损,所以从实际的可能性来推测,发生的是前者吗……?

  居然也许是把乙姬岛校长分散成肉片分散藏在这个封闭空间的各个犄角旮旯……,这不就是分散杀人(分尸)了嘛,双重意义下的。再怎么说我是个怪盗,这种宝物的探寻还是免了吧。如果这里是地面上的话,不说警犬,也能通过血腥味以及腐败的臭味来判别。但是海底满溢海潮的味道。虽然对除臭剂而言这恐怕是最难搞的混合气味,但如今已然习惯了的我们的嗅觉已经完全麻痹了。

  「这么一来,我只在这里讲,只好暂且搁置藏于何处的问题了吧,东寻坊警部。」

  「是啊,倒不如说,怪盗弗拉努尔为何要盗走安置在金库里的乙姬岛校长的遗体,才是我们不得不去思考的谜题。」

  不可喜。

  一旦不是返还而是单纯的偷盗,就到了怪盗对策部发挥本领的时候了。

  但重要的是,怪盗弗拉努尔没有盗走尸体。我百分百保证。不过,如果说出我的百分百保证的话,倒推回来就会百分百暴露我是怪盗弗拉努尔的事实,所以无法将此主张说出口。所以说我只能在跟谁都无法相谈的孤独中考察,但不是怪盗弗拉努尔的话又会是谁呢?居然盗走乙姬岛校长的尸体……,有什么偷窃的意义吗?

  是否是为了不让验尸进行下去……。

  「东寻坊警部,我有想说的。对怪盗弗拉努尔而言,是否有他不愿发生的事呢?是不是他不愿我们特定出四种死因中真正的死因?」

  「有这种可能,如果把这个假说展开来讲的话,也有可能怪盗弗拉努尔为了死因不被特定出来,才在尸体上实施了多种杀法。」

  是为了混淆死因吗。

  因为接下来会有验尸的展开,所以才慌忙盗走……?明明是小偷,却还临时抱佛脚。无法预料到那种怪异的尸体会被解剖,这起事件的犯人会这么愚蠢吗?

  不过人类这种生物,也确实会在慌乱之时犯下难以置信的失误或者误会。正因如此,不是不犯错,而是是否能挽回错误才左右了计划的成败……,在这种意义下,杀人犯成功弥补了失误。

  在现场别说是尸体了,连一滴血都没留下也是很了不起。到底使用的是哪种高性能的抹布啊。作为凶器的细绳、利刃、注射器、都无影无踪……,甚至连我返还的『玉手箱』也消失不见。

  在地板上撒上药剂的话,应该会有鲁米诺反应,但遗憾的是,县警中的鉴定人员还在望天。擅自使用符合的药品进行现场检验的话,又对于初动搜查班而是是出格的举动。二者择一的话还是保存现场为重。

  虽然很难讲这还能叫保存现场吗。

  感觉上像是既保存失败了,又丢失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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