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同居第14天

显得独特吧。」

  遥华小姐用和缓的语气说道。

  当我看到她那具有包容力的温柔笑容时,就决定要一辈子追随这个人了。

  可是,结果我靠那篇原稿改编而成的出道作,销量简直低得可笑。

  其实对遥华小姐来说,我那部出道作正是她进公司以后第一次拉拔的作品。从其他相关人士口中听闻这件事以后,我非常后悔自己害她在资历上添了不光彩的一笔。之后我便抛开自尊与坚持,发誓无论怎样都要画出会热销的作品。

  照我意愿画的出道作没有获得肯定,所以下一部作品,我极力克制自己的意见,全面接纳遥华小姐的提议。我只能在遥华小姐称赞过的「坦率」上赌赌看。

  结果,那甚至被改编成深夜动画,成了对我来说喜出望外的大红作品。

  我心想自己应该培养出一点实力了,第三部作品就试着放进约五成自己想画的内容──结果却撑不了多久就遭到腰斩。

  虽然并没有惨到砸锅的地步,但销量无法让我长久经营,只能画到第三集。

  *      *      *

  「──所以说,如果没有田中遥华这位编辑,我就不会成为漫画家,你所喜欢的作品也不会问世。此方,她比你想像的还要尊重我的作品喔。我认为与其由我胡乱发挥特色,让遥华小姐握有主导权才能让作品幸福,所以我都会接纳她所提出的意见。」

  或许这世上也有才华洋溢得投靠任何行号、与任何编辑合作都能得心应手的天才存在,但我并不属于那种人。所以,只要遥华小姐与Flare Comics仍需要我,我便打算埋骨于此。

  「可是,我特别喜欢你主张自我的第一部与第三部作品。」

  「你有在听我说话吗?我试着努力过,却卖不出去啊。」

  「……即使如此,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想画什么就画什么。」

  「有书迷愿意这么说真的让我很高兴,但我毕竟是职业漫画家,作品没有一定程度的销路就会没饭吃。」

  我苦笑着说道。

  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收到像此方这样的意见。

  漫画是种不可意思的玩意儿,越是卖不好的漫画,越会遇到死忠的书迷支持。

  「不然我来养你。」

  「那样的话,我就不叫漫画家,而是小白脸了。不当漫画家的我沦为小白脸,你还能继续以我的书迷自居吗?」

  「……难以抉择。」

  此方交抱双臂低下头。

  竟然在犹豫吗?

  「总之,你能以书迷的身分肆无忌惮地给我意见是很好。应该说,我很欢迎。不过关于商业连载这方面,我会听从遥华小姐的意见。这并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我自己,这一点我不会退让,懂吗?」

  「──我知道了。」

  此方静静点头。

  沾在杯外的水滴流下,濡湿了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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