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却又坐不太住。此刻的天马涌起一股难以形容的感觉。
在答应人家不胡乱张望的前提下,只得将视线固定在天花板的华丽灯饰上。可光是控制住视线,却没有阻断其他感官的手段。
这个房间内弥漫着的谜之芳香,此等香味的正体究竟是什么。答案很简单,除了身为房间主人的丽良外还能有谁。光是飘过鼻孔就足以让人忘却烦恼的香味,现在却包围着自己,感觉已经亢奋到能分泌出脑内啡了。
说真的,天马已然快要失去意识,
喀擦。一阵机械的声音传进耳中,将其拽回了现实。只见凛华呈现两手抓着手机的姿势。代表她正在拍照。
「恩恩,拍的很好♪」
「喂」
痴汉现行犯,天马抓住了她的手腕。
「你干嘛。应该说,你在拍什么?」
「诶,或许是房间的景色吧」
「为啥」
「类似纪念照? 你想,我好久没来了嘛」
「……………………」
也许只是天马不熟悉,正常的女孩子之间会相互拍摄彼此的房间,的确不能否定有这种文化的可能性,但是呢。
「你ㄚ的人也给我入镜啊! 人啊!」
弄得像是租房照一样,这女人故意只拍到房间的样子。看着宛如事件般的可疑照片,除了跟踪狂外想不出别的形容词。
「哈啊? 有你在的照片打死我也不想要」
「不是要你谁都照啊! 我会帮你拍跟椿木同学在一起的照片的,那样就满意了吧,呐?」
「诶诶……突然说想拍照的话,会被她怀疑吧」
「你自己也觉得很奇怪啊啊!」
从丽良离开房间忽然开始拍照这点来看,完全是故意为之。
「什么纪念照啊,把偷拍说的那么好听!」
「没事的,我不会恶意使用的。充其量只会用在个人娱乐上而已,呐?」
「你想拿去怎么个享受我就当作没听见,现在马上删掉,给我删掉!」
「等下,啊啊嗯! 别那么粗鲁呀,笨蛋!」
凛华唯独这种时候才会发出像弱女子一样的哀号,因此天马无须多言便将她的手机夺走,漂亮的清除掉犯罪的证据。天马的举动毫无疑问是在执行正义,但是,有位恬不知耻的女人不满的砸嘴。
「没被发现就不算犯罪,这句名言你也知道吧」
「被我发现了喔」
「什么嘛。算了。已经好好的在心中纪录归档了」
「一开始就给我这么做啊……」
变态与绅士的分水岭,取决于是否做出犯罪行为,该说是看父母看孩子的心情又或者是单纯的滥好人吗,天马由衷盼望她能走在健全的恋爱之路上。
「不过,这房间四年来变了很多呢」
凛华开始端倪起房间内的物品与家具,实在称不上礼貌。是典型的不想邀她进家门的朋友类型。
「像这个柜子,虽然外观差不多,但尺寸变大了。我想是东西塞不下所以换掉了」
「亏你能注意到大小差异啊」
「那不是当然的嘛」
别小看我哦,话中的意涵相当明显。毕竟在这里的时光对她来说是最重要的回忆。
「书柜倒是没变。那时放的书还很少……现在已经堆满了呀」
感叹着时光的流逝,凛华的眼神变得柔和。
「玻璃桌就是新东西了。记得以前是一张木制的茶几。地毯也……不一样,完全不一样。那时候的触感没有这么柔软。」
「靠触感判断,有种专家的感觉呀」
「说到底家具的位置就不同了。以前床的位置是在窗台边,书柜则在那一边的角落,然后旁边放着书桌……啊,这个台灯还在」
「真的亏你记得……」
「窗帘感觉是同一个,我看看……啊,不对,材质不一样! 原来的要更细薄才对。嘿诶~她换窗帘啦。是到了开始在意日光的年纪了吗?」
「……」
「电灯的装饰本身没变,里头换成LED灯了吗? 啊—,应该是这样没错,恩恩,小时候没那么亮嘛」
「…………」
「冷气也换新了。旧的那台启动时会一直发出噪音,原本还很讨厌呢。啊,小仙人掌多了一株。是觉得只有两株太少了吧。还有这个间接照明的格局……第一次见到呢,恩,当时并没有这些。啊,这个小镜子,当时觉得好可爱一直想要呢~在哪里买的呢?嗯……啊咧,时钟是挂在这吗? 不对不对,记得之前是……」
「………………」
——记性未免太好了吧?
眼前的女性将四年前的光景说得像是昨天才来过似的,对此感到战栗的天马是否很奇怪呢。假如对全世界坠入爱河的年轻人来说这种程度和吃早饭一样简单,又或者是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话。自己跟恋爱这档事怕是一辈子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