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热得像是火在烧,全身一阵冷一阵热……
「……我还有工作,今天要早退。」
「咦?等一下啦,快斗!」
我走到自己的座位,将课本收进书包。
最下面的英文课本还黏在抽屉里。我丢着英文课本不管,咬着嘴唇,以快到几乎跌倒的步伐走出教室。
「等一下,雀宫,丸山老师答应让你早退吗?」
寒河江追到走廊上,抓着我的肩膀严厉地问道。
「你去讲啊。」
我挥开他的手,拔腿就跑。
途中和仁木擦身而过。
「喂,老师,怎么啦?你要去哪里?」
他一脸惊讶,但我没有搭理,继续往前跑。
在鞋柜旁边换鞋时,我发现鞋子又被黏住了。
昨天的鞋子和我今天穿来的鞋子塞满了整个鞋柜。
中间的缝隙塞了一个小纸团,我打开一看……
『给挥空拍同学:
小学生都比你强。』
上面用麦克笔写了这行字。
我的脑袋、脖子、耳朵都热了起来,胸中刺痛难耐,我揉掉那张纸,穿着室内鞋跑出去。
混账!
混账啊啊啊!
我就是只会挥空拍!就是比小学生弱!那又怎样啦!我可是年收入两亿圆的明星作家啊~~~~~
在中午的通学道路上,我穿着制服和室内鞋马不停蹄地狂奔。
国小的时候,我也曾经像这样一边哭一边吸鼻水,跑过无人的通学道路。
啊啊……难道我这些年来完全没有改变吗?
那时的我又小又弱,衣服常常无故失踪,课本被人涂鸦,不然就是挨揍,我既没有力量反击,也没有能支持我的朋友,远足时总是自己一个人吃便当。
镇上的小图书馆是我唯一的避难所。
我在国中时代过了一半的时间开始长高,又在三年级时荣获新人奖,成了畅销作家,同时身兼模特儿,从此我就将悲惨的过去埋葬了。
这世上已经没有高中生明星作家雀宫快斗需要害怕的东西了。
「结果我在学校还是被大家叫做运动白痴啊啊啊啊!」
我边跑边喊。
过去的生活依然紧跟着我。欺负我的孩子们依然笑着。
「反正,反正,反正我就是没长进啊啊啊啊!」
流到脸颊的泪水在正午的阳光中闪闪发亮。
◇ ◇ ◇
「……该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个问题。」
远子小姐捧着装满中华料理的豪华三层便当来到我住的大楼,她一看见我抱着黑猫坐在房间角落,立刻吓得惊声尖叫。
「快、快斗!……还好,我看气氛这么阴森,还以为见鬼了呢。你为什么扮哈姆雷特啊?」
我淡淡地回答:
「啊啊,但愿这个太坚实的肉体溶解消散,化为露水,或是上帝不曾制定教规禁止自杀。」
「快斗,振作一点啊!」
远子小姐跑过来抓着我的肩膀猛摇,黑猫不耐地缩起身子。
「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
「快斗!」
「母后为我父王送葬时穿的鞋子都还没变旧,她就要嫁给我的叔父了。」
我挂着空虚的微笑垂着头。黑猫咪鸣地叫着,要我放开牠。
对了,远子小姐有男朋友了。
就像我初恋的那个图书馆大姐姐说出「我要去见喜欢的人了」,披着一头鬈发、笑得一脸幸福的模样,想必远子小姐在男友面前也会笑得这么开心。
我只是个永远打不到桌球的运动白痴,还是个逃学少年,如果不是因为工作,远子小姐才不会理我咧!
对,一定是这样。毕竟连哈姆雷特的母后都爱上了杀死丈夫的卑鄙男人,没多久就再婚了。
也难怪哈姆雷特会对人生绝望,步入歧途。
猫啊,你应该可以理解哈姆雷特的伤痛吧?
黑猫抓抓我的手背,彷佛在回答「谁理你啊」。
有个柔软的东西突然贴上了我的脸颊。
远子小姐双手捧着我的脸,轻轻抬起我的头。
「你在学校发生了什么事吗?快斗?」
她温柔地看着我问道。
心脏扑通狂跳。
「你不介意的话,就和我说说看吧。」
——快斗,你的眼睛怎么红红的?可以的话就和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