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第三章 一如往常的冬季


  所以,我们自然会知道街上哪些店顾客多、评价好。

  毕竟人们常说,想找间好店就问服务生。不过嘛,如果在工作时间问,我就会说自己现在工作的这家店最好。呵呵。

  如果在没工作的时候问……现在最好的店,应该是「马菈」吧。

  有咖喱这道强大的招牌菜,却不会原地踏步,能够接连推出新菜色。我也去过好几次,食物真的很好吃。而且价格负担得起,气氛也非常好。

  不过,我对「马菈」也不是没有不满。

  那里是顾客排队领取餐点的形式,所以不需要服务生。而且餐具回收似乎是关系人士负责……我想在那里工作也没办法,很不甘心。

  同样地,在「五号村」很流行的拉面店也没办法。因为店不大,只靠店长和关系人士就应付得来。而且那里没有小费。

  人家都说小费是为了表达对于服务生的感谢之意,我也这么认为,可是它同时也是回应顾客「端像样的餐点过来」和「别让我等太久」等要求的报酬。

  假如多付一点小费,餐点甚至有可能比其他顾客先上桌。店家不会对这点有所抱怨是规矩,或者说是礼貌。店家只要收到餐点的钱就没意见。所以,店家不会意识到要留住客人,会意识到这点的是服务生。这本来是常识……但是不需要服务生和小费的店家一旦变多,对我来说就成为大问题──工作的地方没了。

  目前形态类似「马菈」和拉面店的店家还不多,可是支付服务生薪水并废止小费的店家,在「夏沙多市镇」和「五号村」逐渐增加,这点令我非常头痛。

  唉,就算是这样,我区区一个服务生也做不了什么。

  我只能感叹世间的趋势,并且趁着还能赚的时候赶快赚。以及找到能当我丈夫的异性建立幸福家庭,仅此而已。

  对,别看我这样,我还是想结婚喔。

  虽然说了这么多,我其实也有在棒球场工作。不是服务生,而是抱着商品兜售的贩售员。

  不是,因为服务生的前景令人不安嘛。赚钱的方法还是多一点比较好吧?何况我还得付住处的房租。如果不赚钱就得露宿街头,必须努力才行。

  贩售员不拿小费,收入是按照寄卖商品贩售量变动的佣金制,所以必须努力兜售才行。

  棒球场的贩售员大致分成两种。卖酒的,以及卖食物的。

  酒很受欢迎,所以相当忙碌,可是客人往往也喝酒,所以容易碰上麻烦。食物每天的销售量落差很大,缺货或卖不完的可能性很高。还有,每一趟能拿出来卖的量比酒少。

  尽管卖不完的部分不会逼贩售员自己买下,以后寄卖的商品会减少。由于是佣金制,每天都得好好兜售。

  我有当服务生的经验,所以自愿卖酒,而且表现应该算不错。当一天贩售员有时赚到的钱,甚至比当一天服务生还多。

  老实说,我甚至想要专门当棒球场的贩售员,可是棒球场贩售员有个很大的问题──没比赛的日子就没工作。除此之外,各个季节的比赛场数也有所不同。换句话说,贩售员的收入不稳定。虽然很好赚就是了。

  不过嘛,棒球场贩售员也有好处。棒球比赛用不到半天,因此实际工作时间相当短。

  所以,想在带小孩之余赚钱的人,或是时间不够充裕的人,经常来应征贩售员。

  比较奇怪的是,甚至会看见为了赚取住宿费而跑来工作的商队成员,以及利用正职空档跑来工作的贵族护卫。

  总而言之,很受想要在短时间内赚到钱的人欢迎。

  所以,棒球场贩售员经常换人。有老手,有只做一两次的人,也有几个月来一次的人。

  不过嘛,这种情况对我们来说不成问题。毕竟教育贩售员不在我们的工作范围之内。

  寄卖方姑且还是曾经思考过要如何确保贩售员,如果做得够久,寄卖的畅销商品就会多一点。也就是「做得久就能赚更多,所以记得再来当贩售员喔」的意思。

  上了他们的钩,不知不觉成为老手的我…………决定别多想。努力卖东西吧。

  话说回来,听说这座棒球场负责管理贩售员的店家……或者应该说组织,和那间「马菈」有关……这是真的吗?

  传说是在戈隆商会与伊弗鲁斯代官那边有门路的幼女仆……实际上,我见过那位幼女仆好几次,大概是真的吧。

  换句话说,可以确定那个幼女仆赚得比我多对吧?真羡慕。

  唉呀,燃起妒火可不是什么好事。那位幼女想必在我所不知道的地方过得很辛苦……希望是这样。

  还有,换个角度来想,不就等于我在「马菈」工作吗?

  呃,尽管这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就是了……哈哈哈,找结婚对象时,说不定会比较有利一点啦。

  我是在「夏沙多市镇」生活的魔族女性。

  总而言之,我今天是贩售员。明天则预定会是服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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