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萨向我确认。
「放心。一路打进去,总会碰到能沟通的对象。」
「希望事情真会如此……那些人是要返回根据地吗?」
远处,刚刚那群小混混跑进一栋位于暗巷的可疑建筑。
「厄斯。要留一个能说话的人喔。」
「了解。」
就这样,我们的王都出道之行开始了。会不会遇到能和我一起享受秘密行动和阴谋的人啊?
呵呵,真期待。
闲话 王都生活 厄斯篇
我的名字叫厄斯,由死灵王大人创造的土人偶。
尽管死灵王大人已经脱胎换骨成了乌尔莎小姐,但她依旧是我的主人。
我这条命,完全为了乌尔莎小姐而活。这就是我的生存意义、我的使命!
「厄斯。从今天起你就跟着蒂洁尔,从旁支援阿萨。」
咦?
…………
咦?
明明是乌尔莎小姐的交代,我却回问了两次。
就这样,我、蒂洁尔小姐和阿萨一起走在王都的街上。
假若要逛王都,我比较想和乌尔莎小姐一起逛。呃,并不是我对蒂洁尔小姐有所不满喔。
只不过,我的忠诚是献给……小混混来找碴了。这不太对劲吧?
我和阿萨,以及蒂洁尔小姐。不是看起来就很难缠吗?
还是说,他们纯粹用服装判断?无论如何,先揍再说。
对方有五人。把他们打昏会给附近居民添麻烦,所以我只让他们受点皮肉痛。
「给、给我记住!」
真是老套的台词。
尽管我这么想,蒂洁尔小姐却有不同看法。
「『给我记住』,就是『我一定会报仇,所以给我好好记着』的意思,对吧。」
我大吃一惊。
确实没错,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对方说出口了。
换句话说,他们要向我们报复。
一语惊醒梦中人。换句话说,那些小混混是敌人,该歼灭的敌人。
不能只是教训他们,应该确实地了结……啊,不能杀人。
如果杀人,赞颂乌尔莎小姐的人会变少。要让他们活着悔改,并且赞颂乌尔莎小姐。
逃走的小混混,跑进一栋位于暗巷的可疑建筑。
看起来没打扫,我不太想进去。但是,不能放过那些小混混,所以我还是冲了进去。
蒂洁尔小姐有交代,清醒的留一个就够,于是我毫不客气地把他们打昏。虽然差不多有二十人,但完全不是我的对手。
得到露大人制作的魔黏土肉体之后,我已经强到能够在森林里猎兔子。把小混混全部摆平只花了几分钟。
我遵照蒂洁尔小姐的要求,让一个人保持清醒。
「饶、饶……饶命啊……」
我留的是在场看起来地位最高的人,难道我选错对象了吗?对方拼命地赔罪,该怎么办呢?
总而言之,交由蒂洁尔小姐判断。
「厄斯,不上不下可不行喔。」
不上不下?哪个部分?
我想了一下还是不懂,便老实地提出疑问。
「那个男的,即使他右脚断了,但左脚还是好的吧?」
啊,原来如此。
「可是,对照没事的双手,这样不是显得不太平衡吗?」
「当然,双手也得弄断才行。」
我是真的准备动手,但是被阿萨拦住了。
「唉呀,既然他同意合作,不就没必要再折磨他了吗?」
「阿萨,天真,太天真了。这种人,就算现在道歉,之后也必然怀恨在心。所以一定要做得澈底,让他再也不敢违逆。」
我也赞成这个意见。
可能是这段对话奏效了吧?他回答问题时非常流畅。
那就只打断脚吧。
出问题了。
这些小混混不是偶然盯上我们,好像是受人所托。
委托他们的,是个叫做东尼的男人。不过嘛,应该是假名吧。
对方似乎先付了不少订金,所以他们才会接下委托。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明确的敌人,不能放着不管。
蒂洁尔小姐,拜托别表现得那么高兴。呃,注意到有人盯上我们,确实该值得高兴……我明白了。那么便揪出那个自称东尼的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