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够蠢。
我觉得再也没有比求职活动更无意义的事了。
为了得到企业主的青睐,每个学生都在说谎。公司也好不到哪儿去,只说些对自己有利的事。讲到这个,我现在待的是包装资材类公司,根本打从毕业一进去就被骗了。那个负责面试的人事部男主管戴着眼镜,感觉是个很温和的人。想说公司有这种人在,气氛应该不错吧,这也是让我决定进这间公司的一大理由。没想到我进去后,马上发现那个人事主管根本是这公司的一个异类,因为公司从上到下全是那种无脑的肌肉笨蛋,那个人事主管待在这种像是体育社团的公司,肯定很痛苦吧。果不其然,他在我进公司那年就闪电请辞了。叫人有够傻眼吧?居然和我学生时代骗人的手法一模一样,我有种完全被骗的感觉。
当初那个人事主管笑着说“我们公司很器重女性员工”,还说什么“我们是很有国际观的公司”、“还有生日假之模拟较特殊的员工福利”,根本全是骗人的。实际上,说什么女性员工不适合跑业务,转调事务职;面试时曾经问我托福考几分,结果英语一次也没派上用场,不管调到哪里都是在做内勤工作。那个生日假也很扯,根本没看过有人请,大家连有这种假可请都不知道。
说谎的学生,说谎的企业,毫无意义的情报交流,这就是求职活动。
人事主管到底是以什么基准来选人啊?我到现在还是搞不懂。不过啊,就算要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
算了,不说这个了。对了,你有和其他人见面吗?是哦。如何?大家没对那次的小组讨论有何质疑吗?咦?……没事,真的。反正就是那样啰。好歹也该站在我的立场想想吧。既然利用了宝贵的午休时间碰面,就得讲些比较有料的事。
既然“犯人”已经死了,你来找我,是为了销毁证据吧?
那次小组讨论结束后,我想了许久。“犯人”的作战策略当真会那么粗糙吗?我们看到的真相,真的是事实吗?“犯人”可是费了不少心思,在不暴露身分的情况下把信封塞进我家信箱的家伙,当真会做出那种中途露出狐狸尾巴的事吗?
我不会说自己之所以无法进Spiralinks全是那封信和“犯人”害的,没资格说啊!好歹我也懂得客观看待自己。我没人缘是事实,所以不管有没有信封,我都不会被选上吧,这我承认。但从中捣乱,甚至把我塑造成头号嫌犯的“犯人”实在很可恨,所以后来察觉我们在那场会议上竟然揪错“犯人”,我真的很懊恼。
怎么了?口渴?要点冷饮吗?没关系啦!别客气。
虽然那个像在玩游戏的分发信封方式很奇特,但这么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在会议上塑造一场充满戏剧性的心理战,怎么说呢?仔细想想,那是“犯人”为了拿到内定资格而精心打造,经过精密计算的创新分发方法。
小组讨论举行之前,“犯人”除了自己之外,偷偷调查其他人不为人知的阴暗过去,试图打击对手的评价;不过就算想到这一招,实际上最困难的是如何公布这些调查到的事。即便尽是些诈欺、堕胎,还有那个什么……酒店上班、霸凌,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但要是直接说出来,这种像侦探一样偷偷摸摸调查别人的行为只会被质疑人格有问题。就算可以拉低对手的评价,自己的评价也会跟着下滑,只是离内定资格越来越远,本末倒置罢了。
所以要告发的话,起码要由第三者,至少要有个不知道是谁的人,透过他来告发才行,所以“犯人”必须准备信封。问题是,一个装着所有人丑闻的大信封只是搁在桌上,怎么样也不可能激起告发之战,只会被当作危险物品尽快处理掉罢了。
所以“犯人”把告发内容分装成几个信封,然后分发到每个人的手上。因为必须这么做,所以他也得准备对自己的告发内容才行。明明有六个人,却只揭露五个信封的内容确实很奇怪。当所有信封都打开时,要是唯独自己没被告发的话,不就摆明了自己就是犯人,所以“犯人”必须准备一份对自己不利的告发信。
虽然无法清楚想起当时提出的是什么样的假设,但我记得有类似这样的论点。总之,“犯人”可以选择的路大概有两种,一种是据理说明告发内容根本是假的;另一种是自己被告发的罪行较为轻微。
但我察觉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实还有个最重要的“第三种战术”。当我发现时,真的有一种终于解开超难数学公式的成就感,同时也有一股被抢先一步的懊恼感。原来如此,原来还有这种方法啊!虽然是个误区,但其实非常简单,只是不是我这种人想得出来的方法就是了。
那就是让喜欢“犯人”的人,拿着告发“犯人”的信封。
光是这样,“犯人”就能轻易回避对于自己的告发,所以为了指示谁要拿着谁的照片,纸上必须写着“还有,谁的照片在谁的信封里”这行字。你手上的信封装着你最喜欢的人的照片——不过,只怕对方还不知道这一点,就已经打开信封了。其实,要想回避这般风险的方法很简单,只要从会议开始不久,便一直强烈主张“不该打开信封”就行了。就是这样。任谁都会一直附和心上人的意见,看到心上人一直据理力争,自然会同调。
至于如何制造不在场证明,这我就不知道了。不管怎么说,可真是天才啊!恭喜,完美拿到内定资格。已经待了将近十年吧。年收多少啊?工作开心吗?果然有着不惜践踏喜欢自己的人,也要得到手的价值吗?有吧。我觉得有哦。你可真是了不起的行动派。
哎呀,口渴就说一声嘛!我帮你点冷饮吧。啊,对了。这个保特瓶的标签是我们公司做的哦,但不是我负责的就是了。记得你从以前就常喝呢!这个茉莉花茶,是吧?
我说,嶌,你才是“犯人”吧。
波多野祥吾绝对不是“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