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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事件第二幕登场的是另一个小偷。这里没人见过他,所以暂时性别不明。但是,我有理由相信这个小偷是男性。”
“什么理由呢?”一直在旁边洗耳恭听华沙沙木推理的菜美发问。
“愿意为女人默默付出的肯定是男人。等你长大就会明白的。”
“默默付出是什么意思?”
“他想自己搞到女小偷没能偷成的戒指,当然这都是为了她。他是想亲手把戒指交给她,以此博得她的欢心吧。所以,在里穗夫人和菜美君再次入睡之后,他也潜入了这里。”
“你是说小偷进来了两次?进这个家?”
“没错,而且是一夜之间。——但是,这第二个小偷也遭遇了重大失败。他没有从女小偷那里得到正确的情报就开始行动了,这就是所谓男人的心思吧。他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的计划,要确保一切都在暗中进行,等拿到戒指就把它作为礼物送给她,给她一个惊喜。所以他不敢事先问得太详细,这就导致他在情报不正确的情况下潜入了这里。”
“华沙沙木,这个不正确的情报到底是……”
他飞快地转向我,扬了扬两道淡眉,好像在赞扬我问得好。然后他又继续说:“问题的关键在于,把戒指吞下去的是什么?而女小偷对男小偷又是怎么说的?偶尔你也应该自己开动脑筋思考一下。日暮君,你已经掌握了揭开真相的重要线索。”
我沉默地歪着头,慌乱地眨眨眼,嘴巴撇成八字形,最后我高举双手投降了。华沙沙木同情地看着我,眼神温和。他小幅度点点头,面向我们全体,说道:“恐怕她对他是这样说的——戒指被红尾猫吞到肚子里去了。”
菜美“啊”地叫了一声。她扬起头,嘴唇翕动,好像在整理脑中的思路,忽然她看向华沙沙木,说:“难道,他以为是小咪?”
“太棒了!”华沙沙木啪地打了个响指。
“他不知道她所说的红尾猫是什么东西。他断定那是一只猫,但却完全没想到那其实是一条鲶鱼。这就像提到prairie dog(注:Prairie dog:直译为“草原犬”,其实这种动物的学名叫做草原犬鼠,是一种产于中北美洲的土拨鼠。),却有很多人以为这是某种狗一样。他潜入这里,想把那只叫做红尾猫的猫偷出来——然后,他真的发现了一只尾巴是红毛的猫。”
“但是华沙沙木先生,小咪的尾巴不是红色的啊,是茶色的。”
“南见君——”
你想得太简单了,华沙沙木说着缓缓摇了摇头。
“你看过柯南·道尔写的《红发会》(注:《红发会》:这是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案件中的一个短篇,收录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一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从一份红发会广告入手破获了一个犯罪团伙的故事。)没有?那个故事里有很多红头发的人出场。”
这个太过粗略的解说让菜美露出了茫然的神情。
“算了,先别管小说情节了。我想说的是,红发并不一定是红色的。那些被称作红发人的头发其实并不是红的,倒不如说是更接近茶色。男小偷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当他看到小咪的瞬间就认定它就是他要找的目标,它就是她说的红尾猫。于是,他就抓住了小咪,把它带走了。”
说到这里,华沙沙木停了下来,他敛起下颌呵呵呵地笑了几声。
“恐怕男小偷还给小咪喂了好多食物就为了让它多多排泄吧。他肯定用镊子或者一次性筷子什么的在小咪的排泄物里仔仔细细地翻来捡去,试图寻找那枚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戒指。——后来,或许是因为在猫的排泄物里不管怎么找都一无所获,又或许是因为他从女小偷那里得知红尾猫其实是条鲶鱼,具体情况不得而知,总之直到那时他才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知道小咪身上并没有那枚戒指,所以就把它放了。以上就是本次事件的真相。”
“怎么会……这么愚蠢啊!”
“的确,本次事件就是一场愚蠢的闹剧。但是。日暮君,仔细想想,这个世界上其实充满了愚蠢的误会啊。只是大家都没有察觉还照常过日子罢了。”
我在心中默默点头。
“里穗夫人,我把这枚戒指交还给您。它看起来很贵重,请您以后妥善保管。”
里穗一言不发地接过戒指。我第一次见到她的眼中流露出那样的情感,如此落寞,如此哀伤,我不禁对她的看法有了些许改观。
“不过,这颗宝石到底有多少克拉呀?我看它比普通宝石大了三十倍。”
听了华沙沙木的话,里穗的嘴唇微微上翘,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是个玩具。是很久以前,菜美用零花钱给我们买的礼物。我和我丈夫——我前夫,一人一个。那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那孩子当时才小学一年级。”
“啊,原来是南见君送的呀。”华沙沙木故作平静地看着菜美。
“因为……您说您没有结婚戒指嘛。”菜美回避着母亲的目光。
“妈妈,您对警察说家里什么都没丢……难道您现在才发现这个不见了吗?”
面对女儿的质疑,里穗低下头咬住嘴唇。
“看来那个女小偷把玩具戒指当成真货了啊。”
也许是因为事件的展开脱离了华沙沙木的预想,他渐渐失去了镇静,目光不停地在菜美与里穗身上游移。最后,他硬挤出两声干咳,说:“那么,我们该退场了。我有点儿累,请允许我们现在告辞。再见。”
三个人看着我们走出玄关。菜美提出要把我们送到停车的地方,里穗也没有反对。华沙沙木和菜美走在前面,我跟在他们身后。
“那个……日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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