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二、茫茫树海烧起来

……不对,这「猜犯狗」的谜题,和那《钝钝桥》比起来,显然是算小儿科……”

  “因为上次有「不可能的状况」,这次没有。这点我有自知之明,不过这次我是打算和读者拼「谁是凶手」方面的问题。”

  “哼,看起来确是如此没错。”

  我拿起那“问题篇”的原稿,板着脸孔随便翻了几下。老实讲,我当时早已决定要从何处进行推理了,只是在正式开始之前,有一事尚待确认。

  “你可曾读过劳伦兹博士写的《所罗门王的戒指》一书?”

  “啊,有。因为要写狗,所以参考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呢?”

  “那本书上说,支那犬的母狗是从一而终主义,我印象很深。”

  “你的记性可真是不减当年。”

  “过奖了。”

  那本《所罗门王的戒指》是昆拉特·劳伦兹博士的大作。此人是位“动物行为学家”,曾提出“印记论”,轰动一时。我是在很久以前看那本书的,但内容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

  “劳伦兹博士在那本书中,以及在另一本《人狗会》中,都提出一个理论,认为狗可依其祖先之不同,分为两大系统,叫做「野狼系」与「胡狼系」。若血源来自不同系,则即使外表相似,其行为和气质也会大不相同。”

  “就是所谓的「双重起源论」。”

  “不错。——因此我要确认一下,对于这《茫茫林》中的狗,是否需要考虑这点?”

  “这话的意思是?”

  “此狗这样,故算野狼系;彼狗那样,故为胡狼系……像这样的区别,是否跟解答有关?”

  “原来你是指这个。」U君含笑颔首道。“完全不必考虑此点,只要用普通常识和逻辑来推理就行了,简单得很。何况,那什么「双重起源论」,后来劳伦兹博士自己都已撤回,说那是错的,狗的祖先只有野狼一种。”

  “啊呀,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

  “哼哼。”

  唉,真是讨厌的家伙。

  我故意眉透狰狞,目射恶毒,狠狠瞪着他。他那无邪的笑容,却依旧不动如山。

  我只好干咳一声,正式迎战。

  “那么,这「猜犯人」……不对,「猜犯狗」……”

  U君立刻插嘴道:“没有必要老是提这个名词吧?”

  “那怎么行?”我蹙额道。“在这种时候,岂可不讲究语义的严密性?”

  “好吧,算我多嘴。”

  他摸摸头发,似乎有点尴尬。我打开一包香菸( 是今天的第三包,一样是七星牌),拿出一根,点了火,抽了一口之后才说:

  “这篇「猜犯狗小说」的关键,显然是在第十一节「罗斯的末日」那里——”

  我边说边翻到那一页。

  “X到达乌帽子岩时,看见了东侧地点D的艾勒里,以及西侧地点E的罗斯。那时情况危急,不容回头,于是决定到地点E去。亦即,X已打算乘机杀死罗斯。当X靠近罗斯后,当然会看到其右眼的伤痕,确定那就是自己要杀的对象。也就是说,X并不是随便杀一只狗就好了,而是早已锁定罗斯。

  “因此,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X如何判断在地点E的那只狗,便是罗斯」。我认为这就是解谜关键。”

  其实我还未猜出答案。我用的是边说话边推理的方式,因为有限制时间,所以我想用此法较为妥当。

  “站在乌帽子岩旁边的X,要如何辨别哪边才是罗斯呢?我想用五官的感觉来加以检讨,可以吗?”

  “请便。”

  “首先是嗅觉。据说狗的嗅觉比人类好数百万倍,只要气味有些微的不同,即使距离很远也能分辨出来。

  “罗斯和艾勒里「连体味也很接近,一不小心就会弄错」,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小心,应该分得出来」。除了鼻子原本就很不灵的武丸,以及因感冒而鼻子失灵的雷特之外,任何一只狗都有可能——

  “不过,那时另有一些不利的条件。由于火烧山的关系,那一带充满了强烈的异味。包括X在内,任何一只狗应该都无法分辨罗斯和艾勒里的体味。艾勒里身上虽有油漆味,但因当时黑烟漠漠,红焰腾腾,即使X已知艾勒里身上沾了油漆,在那种状况下,也应该无法靠嗅觉分辨出来……”

  我说到这里,一面窥探他的表情,一面又问:

  “怎样?我的推理是否恰当?”

  U君可能是紧张的关系,以恭敬的神情点头道:

  “很好,你要那样解释,我想并无不当。”

  “好,那接下来就是听觉。”

  我继续说道。

  “假定当X站在乌帽子岩旁边时,罗斯或艾勒里吠了几声,那么X能否以那吠声为线索,判断出在地点E的就是罗斯呢?

  “罗斯和艾勒里的吠声十分雷同,难以辨认。文中说,唯一能分辨的是阿嘉莎。这也就是说,若X是阿嘉莎,那么它就能根据吠声,判别罗斯就在地点E。

  “但是,命案是在下午四点二十分发生的,那时阿嘉莎和爱丽丝正在葫芦池北岸。纶太郎在池塘对岸,他也看到了。既然不在场证明完全成立,那X当然不能是阿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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