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柳女

msp; 所以我就——。

  噢,没关系啦。不好意思,好久不见了,我却一直讲这些教人难过的往事。以前和你一起学歌舞那段日子,真的是我这辈子最好的回忆呢。所以……

  是啊。一想起这些往事,我就忍不住想落泪呢。

  噢。

  结果呢,我就到餐馆打杂去啦。

  一开始待的是一家又小又脏的餐馆。我非常认真工作,只可惜没待很久。因为老板对我上下其手,于是——我就辞了。

  不是的,不是因为这样。

  我毕竟已经不是个小姑娘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年纪都那么大了,还在做这种工作,要说我从没让男人碰过,也没人会相信吧。再加上我都已经到了该嫁人的年纪,却从来没有出嫁的打算。过了二十岁,也无法保持原本的美貌了。

  是啊。

  当时我已经不是什么大盘商的干金,只是个饭馆女工罢了。

  但即使如此,老板想和我发生关系,当然还是不行。后来,我就被老板娘给撵了出来。老板要留我下来,但老板娘不允许。

  因为老板娘认为我是个荡妇。

  其实她是在嫉妒我吧。

  后来我不论到哪儿工作,不出多久都会被男人毛手毛脚。其中最快的,上工初日老板就对我上下其手。也有人是因为看上我的身体,才雇用我的。

  当然,我是能挡就挡,可是却老是被指责别太骄傲,甚至有的还骂我除了有点姿色之外,哪有什么能让人看上眼的。所以老是被人撵走。

  即使我不拒绝,不久又会被他们以其他藉口撵走,像是诬赖我偷了什么东西之类的。

  反正总是会逼我离开就是了。

  也有些色眯眯的老头子表示要包养我。这我可不要——即使我的身体已非完壁,也没沦落到卖身,让人包养那还了得?

  对。

  于是我就开始流浪,最后就在此处落脚了。

  饭盛女(注5)?是的,我终究还是下海了。饭盛女就等于是在客栈接客的娼妓嘛,靠出卖灵肉赚钱。很可笑吧?够悲哀吧?

  但这比起在江户干流莺要好得多啦。毕竟不必像流莺那样在暗路拉客,也不至于餐风露宿、睡觉时裹草席。住在客栈里,远比在私娼寮里舒服多了。毕竟我不是被卖给娼寮的,也没签过卖身契。

  最重要的是——。

  什么?

  呵呵呵。

  而且……

  噢——。

  我现在还过得挺幸福的。

  是这样子的,有个人听到我的遭遇,非常同情。该怎么说呢?

  说来还真是不好意思呀。

  他倒也没帮我赎身,因为我原本就没签过卖身契。

  而且还存了点银两。噢,就是这样。

  对,其实他不是我的恩客。

  是这样子的。其实——他是我的老板,就是我受雇那家客栈的老板。

  是啁。什么?我想嫁个有钱的男人?

  哎呀阿银,被你这么一说,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呢。别这么说嘛。是啊,因此,我也不必再接客了呢。

  即便我原本是个富商千金,如今毕竟是个饭盛女。所以这件事其实也很折腾人,反对的人可多着呢。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嘛。毕竟我都二十五岁了。可是——哎。

  后来婚事还是谈成了。三日后就商定了嫁娶事宜。

  因为——当时我已经怀了他的骨肉了。

  [三]

  “阿银,世界可真小啊——”说了这句话,穿着麻布夏衣的男子以手上的棉布代替手帕,擦了擦刚剃完的和尚头。这块棉布到方才为止,还裹在他的光头上。

  这男子就是——诈术师又市。

  “照这么说,那位偶然遇到的女子,是你从小认识的朋友,在辗转流浪各地之后,成了对面这家客栈的饭盛女。而且这个女人即将成为那位吉兵卫的第五任妻子,是这样吗?”

  “没错。”

  回完话后,巡回艺妓阿银打开纸门,将手肘挂在窗棂上,眺望着窗外景色。

  她身穿华丽的江户紫和服,肩披草色披肩。她的肌肤白哲,生得一对妖艳的美丽凤眼——她是个巡回艺妓,一个从事街头表演的傀儡师。

  阿银眯起双眼眺望。

  从她所处的位置,应该可以望见对面的客栈屋顶,以及那株比屋顶还高的柳树。

  她和又市两人就待在柳屋正对面的小客栈——三次屋的二楼。

  “倒是——”

  “那株柳树可真大哪”阿银说道,

  “话说到哪儿去了”又市说道:

  “阿银,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打算?你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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