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舞首

r />   这个骏州浪人名叫石川又重郎——绰号斩首又重——。

  一如其名,他是个以杀人为业的流氓剑客,又重郎不管对方是谁都砍得下手,因此与其称呼他剑客,毋宁说他是个杀手。只要受委托,即使是妇孺他部下得了手。反正只要有人供他杀就成了——又重郎就是这样的家伙。

  他杀人时没有一丝踌躇。

  上个月在骏河杀了两人之后,他逃来伊豆藏身,至今已经是第十天了。

  又重郎对比划剑法毫无兴趣,他只懂得挥刀杀人,杀气腾腾的刀法和任何流派都不~样,可说是自成一派。不,与其说他的功夫独具一格,不如说杀人根本就是他的天性。他出手非常快,总是在尚未摸清对方功夫高下前便拔剑出鞘,在一瞬间便让对方气绝倒地。相传他挥刀的速度快斩乱麻。

  这就是他“斩首又重”这个绰号的由来。

  天生擅长挥刀砍人的又重郎,当然不会特别学习剑道,反正要他矫正刀法也是不可能的。他曾数度拜师学艺,却都被赶出道场。像他这种疯狂血腥的剑法,只能用来杀人,根本算不上任何剑术,不过是一种“杀人术”。因此尽管他以武士自居,又重郎显然一开始就走上了旁门左道。

  又重郎在江户期间曾担任道场保镖,却一再上他人的道场踢馆,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他渐渐了解,自己个性冲动,一旦拔剑就会杀人,一旦杀人就会上瘾。因此他曾痛下决心不再拔剑。

  但五年前——又重郎还是忍不住砍杀了三个和他发生争执的下级武士。而且不只杀了对方,三个人里有两个人头落地,剩下那个则被他砍成肉酱。事情做到这种地步当然不是误杀,只能说是“惨杀”。

  至于那场争执的原因,如今他已经记不得了。很可能只是对方不小

  心碰到他的肩膀或手臂之类芝麻蒜皮的小事。

  但只要剑一出鞘,他就无法控制自己。

  这完全不关乎一般武士竞技的胜负。

  他就是想杀人而已,想杀得一片腥风血雨——。

  而且最好是,把对方人头砍下来——他就是要这样的快感。

  从那天起,他知道自己已经完全失控。

  又重郎只得赶紧找地方隐遁,但不久钱花光,只好重出江湖干起强盗。

  然而——

  他没办法只吓吓对方或只让对方受点轻伤。只要一出手,又重郎非要教对方人头落地。他已经不只是个强盗,而是个杀人狂。一开始害是为了谋财,但从第二次开始就不同了,杀人不再是为了取财,而是本身已经变成了目的——这就是业障吧。他难以压抑自己的冲动,满脑子想挥刀、杀人,又重郎已经完全无法自己。

  越杀越兴奋的他就这么永无止境地杀下去。于是在不知不觉间——

  这也是理所当然——杀人就变成了又重郎的职业。

  不出多久,“斩首又重”的名气便在黑道上传了开来。

  所以——

  对又重郎而言,把无谓的杀生当罪孽根本就是莫名其妙。杀生哪需分有罪无罪?当杀手的该杀时就杀,目的哪会有高低之分?

  不论是为了保家卫国、伸张正义、还是为了义理人情,哪管理由是如何光明正大,杀了人的就是杀手。若主张杀人通通不对,他或许还能理解,但同样是杀人却说这种可以、那种不行,又重郎可没办法接受。

  ——妓女何必装高尚,说自己是良家闺秀?

  反正要杀人,就杀个痛快。

  此时又重郎正注视着卷着滔滔漩涡的巴之渊,

  ——杀个痛快吧。

  三年前。又重郎曾为盗贼所雇,闯入两国一间油批发商,把伙计悉数杀光。而且对妇孺同样是毫不留情,一概宰杀殆尽。

  从此又重郎只好离开江户。尽管江户如此之大,如今已无处容他栖身。但他原本就习惯流浪,加上这里不是他的家乡,因此也没有一丝眷恋。

  他可不是落荒而逃。

  又重郎离开江户,是因为他想杀更多的人。因为“斩首又重”的恶名在江湖上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从市民到匪徒个个都认得他的长相。即使没这个问题,上至被他杀害的下级武士的雇主,下至被他踢馆的道场徒弟,想追杀又重郎的人在市内可说是不计其数,继续留在江户很难伸展手脚。离开江户之后,又重郎游走于诸国之间,每投宿一地就当场砍人,不管有否受到委托,他只要想杀就杀,完全停不下手。

  后来,他在骏河杀了一位捕吏。

  只为了抢夺对方的武士刀。

  人血会让刀子生锈,砍到人骨也会教刀锋缺口、让刀身扭曲。杀了人之后若不立刻修补,刀子很快就得报废。但修理刀子并不容易,因为只要磨刀师看到刀子一眼,马上就能看出又重郎用这把刀子砍了些什么。

  这么一来,他就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接下来的旅程也就更为不便。

  因此又重郎在斩杀那位捕吏后,便将对方腰间佩戴的刀子据为己有。再也没有比这更方便的手段了。

  又重郎认为,如此好刀竟佩戴在一个下级捕吏腰际,未免太糟蹋它了。所以,他就杀了这个捕吏。到手之后,又发现那把刀比原本想像得还好得多。

  ——鬼虎,可恶的家伙!

  真想早一刻吸干你的血——又重郎的手握向剑柄。

  又重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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