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议的事。但是,如果认为不是偶然,而是当然,那就不是不可思议的事了。一开始便站在无法看出两者因果关系的角度上,那便是不可思议的事。假使舍弃偶然,就连同时性也是理所当然的,并不会觉得不可思议。小孩子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啊。
“所以,当时的我,对于为什么咬破丈夫脖子的女人可以出家——觉得这件事很不可思议。过了一段时间,理解了那种道理后,反过来想为什么老婆咬丈夫而不是另一个女人的脖子。真正憎恨的应该是女人,所以总觉得怪怪的——以为杀掉女人,男人就会回来了吧。我还是无法释怀,因此也搞不懂,之后江户那个女人也一起出家的部分,偷了人家的丈夫还可以出家吗?”
因为降旗什么话也没回,于是白丘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如你所说,如果视为偶然,那就是悲剧了。老婆很可怜啊。”
“是这样吗?”
降旗觉得很意外。再怎么说丢了小命的是丈夫,要说可怜,应该是丈夫吧。
白丘说:“不是吗?老婆什么坏事也没做啊。一个人留在乡下,丈夫在外地发生外遇,只觉得不甘心。这是很自然的感情,不是吗?那碰巧如梦里所见,因为在同一时间里丈夫死了,所以深自反省,这是很难得的心境啊。江户女人也是,如果对方还活着就算了,既然已经死了那也没办法。只能对自己的通奸行为感到惭愧。说得更那个一点,最坏的是丈夫,不过也因为报应,丢了性命。”
的确,要说悲剧,也是悲剧。
“但是,总觉得无法理解小时候的感受。因为从一开始脑袋里就没有偶然,所以不觉得可怜。因为觉得做梦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也不觉得不可思议。总之,我因为感到不合理而愤慨。”
“愤慨?对什么事?”
“虽然是小孩,也会期盼恢复故事的秩序啊。不过想想,只是因为不解,秩序其实已经恢复了。因为老婆并没有杀掉丈夫,所以要问罪,也顶多是怀有强烈的忌妒心而已,对吧?所谓忌妒之罪。那在见到丈夫的骨骸时便已消灭。另一方面,江户女人是通奸罪,这在将骨骸送到老婆身边时便已赎罪。他当然不是基督教徒吧。两人之后互相对自己的失德感到羞愧而出家,还为了供养亡父而造钟,余生努力修行,应该什么问题也没有。魅惑两个女人,打乱她们人生的丈夫,则早早受到了天谴。但也因为被留下来的女人们所供养,因此算是被原谅了,对吧?很规矩地以一个因果报应故事完结了,不是吗……”
降旗有点受到打击。
原来,和同时性无关,不认定是女人的妄念杀了丈夫,也不用偶然两字收拾,这样才能正确理解这个传说。神秘经常站在与降旗的思考相反的一方。
白丘继续说:“只是,还是小孩的我不懂那些,只觉得不合理。不过啊,如今仔细想想。这还是一则怪谈吧。与那些无关,小时候的我真的很害怕。”
原来如此,如果是小孩说不定是这样的吧。与故事内容相比,小道具或说话方式的影响力更高。
白丘不确定到底在几岁时听说了这个故事,但说不定确实不是那年级的小孩所能理解的内容。男女之间的感情和微妙的内情,或是同时性,那种事都无所谓,比如咬断喉咙杀人的画面,或是起床后发现嘴角有血的模样,如果是小孩子,应该会觉得这部分很恐怖吧。
“那,亮你觉得所谓咬断喉咙啦,或是嘴角有血啦等等,怪谈里必然出线的情节很恐怖喽?”降旗问。
白丘笑了,“不对,我觉得说里面放了骨骸的地方很恐怖……”
原来如此,白丘害怕骨头的理由。
“从那以后,我就很害怕打开有盖子的东西。箱子或壶,像这样,一打开,就觉得里面有骨头。那影响至今也还拖着尾巴呢。每次钟响,我脑袋里就浮现骨头出抖动的画面。是因为如此吧,还是怎么样呢,对我而言,佛教寺院是非常可怕的地方。因为每次听到钟声就想起骨头,寺院里有骨头。很害怕……很害怕。”
白丘低下头。
醉了吗?
——骨头和寺院。
——抱着骷髅的僧侣。
原来如此,是如此联想的啊。
不过,那是何种程度的恐惧,只听方才所说的话,还是完全不懂。
骨头原本是死骸的最终变化,大部分人对其抱着厌恶感也是应该的吧。讨厌人骨并非特别的事,是一般的感情。降旗不认为白丘所抱持的恐惧感,是超越一般感情范畴的东西。害怕是害怕,那就好像比如降旗做骨头梦一般,不是什么会左右人生的严重创伤。
降旗不认为有那么具戏剧性。
还有什么,那是……
——沾满鲜血的神主。
朱美的话里,白丘很显然对这一段起了反应。
白丘的话还有后续吧。
降旗看着白丘。
那瞬间,降旗的心仿佛被白丘看透。
思虑似乎显现在脸上了。
牧师笑了,“哈哈哈,很烦恼喔。刚刚说的话,唉,是我不熟悉佛教或寺院的远因,大约就是这种程度的东西。真的是很糟糕。呃,当然佛教各宗派的教义或什么的,我觉得有学习的必要,也懂得寺院的好处,不过……”
白丘摸摸胡子说:“只有这不是歪理,比如,钟声就不用说了,线香的香味,或是微亮的正殿,墓碑的供养木牌,全都可以成为恐惧的对象。哎呀,是一种生理性的东西吧。”
“我是可以理解的。”
就连降旗,也只能说不在意,但也不能说喜欢。
“但那种东西,想想也是不合理的厌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