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章

  关口巽第一次看到所谓神道式葬礼。

  依关口狭隘见识的判断,那与神前式(注:神前式结婚典礼,在日本神社里依据神道信仰举行仪式的婚礼。)的结婚典礼或是犯太岁的消灾仪式,没什么两样。不过,平常清脆作响的拍手祈祷(注:拍手祈祷,神社拜拜的方法。在神殿前,鞠躬两次,拍手两次,再一鞠躬,使算完成参拜。拍手祈祷被称为“柏手”,是为了表示自己并没有携带武器,诚心诚意祈祷。),现在却如摩掌般窸窸窣窣。

  听说那叫“忍手”。

  ——说不定反而让人觉得庄严不可靠近。

  关口这么觉得。

  列席者很少,相当冷清的葬礼。

  扮演神主的是友人中禅寺秋彦。

  本来中禅寺的正职就是神主,因此说他扮演神主是不恰当吧。

  关口平常习惯叫他京极堂。那并非昵称,是他所经营的副业——旧书店的名称。从那种叫法也可以猜到,关口只认识整天坐在柜台读着用灰尘堆积成的旧书的京极堂,怎么也不习惯他的神主角色。

  他不适合白色装扮。关口觉得,京极堂比较适合他所经营的另一个副业——当为人驱魔的民间阴阳师(注:民间阴阳师,使用阴阳道为人消灾祈福的人,类似非正式的道士。)时所穿的黑色装扮。话说回来,现在,眼前的白色小壶里所装的友人,在离开人世的时刻,京极堂正以他那漆黑的装扮亲临现场。

  关口忆起。

  那是幽静明月闪亮照耀的夜晚。

  这位友人——叫做久保竣公的年轻人,其他人大概绝对无法体验吧,当事者以外的人连想象都很困难——走过极尽风流的人生,迎接令世人啧啧称奇的生命终点。

  那是两个月的事。

  久保是小说家,二十岁左右获得了新人奖,备受期待地成为文坛的新锐幻想小说家。这么说,其实关口也同样从事文字工作。不过,与久保不同,他没得过奖,事实上,是向出版社低头半跪,哀求对方让自己写的落魄书生。所以,和这样的关口相比,久保可谓为极优秀的小说家。

  然而久保却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留下两三部作品,令人不胜惋惜地走了。

  并且,死后,社会赋予久保的评介,并非英年早逝的年轻幻想小说家,而是世纪大罪人、变态杀人狂等不名誉的称号。

  但关口认为他只不过是一名受害者。只是,不论关口等人怎么想,除了少数知道内情的人之外,都认为久保竣公与事件有关,是以杀人狂的身份步入黄泉。

  身为同业,不,身为拥有相同病根的人类,关口与生前的久保间的感情,也不能说毫无忏悔。说不定关口对其怀有自卑感或忌妒心。不过,如今他入了鬼籍,关口超越了体恤无辜之念,甚至对他怀有怜悯之情。

  ——这正是所谓痴人相惜吧。

  关口这么想。

  这是相当熟知往生者人格特质的感想,但实际上,关口与久保并没有那么熟稔。关口只是偶然与导致久保死亡的事件有相当的关联,说实话,关口与生前的久保交谈的机会少之又少。并没有因为同业,就特别对久保知之甚详。加上关系人中,无人了解久保竣公,而且久保没有可称为家属的亲人,所以关口完全无法得知他的个性或私生活种种。

  然而,关口透过事件,似乎理解了他。久保与自己是同一类的人吧——虽然很模糊——但关口如此确信。当然,那种东西只是幻想吧。虽然如此,对关口而言,久保的生存方式并非他人之事。所以,关口在这两个月间,基于必须回避世人耳目等无聊的理由,面对连葬礼都无法举行的状况,无论如何都无法抛开那哀悯的心情。

  约在上个月底,听说久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亲,前来拜访京极堂。他父亲也是事件关系人,关口只见过一次。只是,听说表面上他与久保的关系并未公开,面对领回来的儿子遗体,苦恼不知如何是好,遂前往拜访京极堂。当然,是不能公开举行葬礼的。再说,这世上似乎也没有寺院或教会,会乐意为恶名昭彰的极恶之徒举行葬礼。

  但,这样下去儿子会死不瞑目。太可怜了,即使目的地一定是地狱,也希望能够供养他——父亲似乎是这么想的。

  对儿子的亲情,不,是更殷切的情绪吧。后悔或是责任感,当事人没有说明,特别是像关口这种人是想不出适当言语的,应该是那种心情吧——关口这么认为。

  然后,今天,这位可怜的青年终于得以出发前往黄泉之路。

  虽然如此,葬礼也集合了十多人。这证明了不管人格特质或社会评价如何,至少还有怜惜他才能的人。

  很奇怪的葬礼,然非神道式所致。

  久保,已经变成骨片了。

  久保的遗体遭到严重损毁,经过司法解剖后,已经火化。所以,虽说是神道式,似乎也无法遵循一般仪式的步骤。再怎么说,也没有遗体入棺和抬棺离家的仪式。所以,也无法守灵和举行告别式,很不可思议的状况。

  关口平常并不习惯葬礼。所以与一般佛教式不同的神道式葬礼,实际上究竟如何,光看这些也猜不到。

  ——依随仪式棺木厚实且坚固

  此刻静奉久保竣公之灵前谨敬曰——

  不是祝祷词,是祭祀词。听说因为尚未成为祖灵之前,不念诵祝祷词。

  ——哀伤啊

  哀怜啊

  消逝离去此世

  未满百之八十路遥遥随云隐彼岸

  自往生者亲族家属至内外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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