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四、最后的稻干

此这个作战可以看情形重复实施许多次。秀一将它命名为“戒酒作战”。

  那一天剩下的时间里,秀一继续研读法医学书籍,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午夜零时左右,他把书合上,心想休息是为了走更长的路。

  他喝了两杯当作睡前酒的波旁后,回到了主屋。走上了二楼,首先去确认曾根回来了没。不用将耳朵靠近门板,便可听到如猪叫般的轰天鼾声。

  秀一回到房间倒在床上,但神经依然处于亢奋状态,无法入眠。

  于是他选择最简单的入眠仪式——自慰,来帮助自己成眠。而性幻想的对象就锁定身边惟一想得到的女性——纪子。在想象中,他让纪子做了各种如果本人知道绝对会勃然大怒的行为。但是如果想得太变态,见面时反而会尴尬,所以他也尽量适可而止。

  在最关键的时刻,不知道为什么遥香突然出现来坏他的好事。接着曾根和母亲的事也横过他的脑中,于是他紧急叫停。

  虽然心情上并不愉快,但身体倒获得了尚可的舒畅感。结束时,从四肢的末端涌起一股倦怠感来。用过的卫生纸则慎重地用塑胶袋和纸袋包上两层后,丢进了垃圾桶。

  秀一翻身趴着睡,不久之后便进入沉沉的梦乡之中。

  隔天五月三号,天气微阴。秀一吃过早饭后,立刻骑着自行车出门。正当机械式的反复踩着踏板动作时,或许是促进了全身的血液循环,脑中常会有不错的主意浮现。而且老是闭关在车库里的话,母亲和遥香也许会担心起他的状况。

  不过,他并没有打算出远门。顶多只跑跑通学时的路线,或是从由比滨经过木座海岸进入逗子市逛逛。

  真的想骑车散心时,他会选择行走在同样朝着逗子方向的山侧道路,经过传说有幽灵出没的隧道后,骑向山间小路,在绿意盎然的池子弹药库旧迹休憩一会后,再打道回府。这是他相当喜欢的一条路线。

  变速车轻快地飞驰在清晨凉爽的空气之中。

  “强制终结”曾根的重要计划,到现在还理不出头绪。昨天一整天吸收了过量的法医学知识,结果无法消化,反而使脑子陷入一片混乱。

  不过,像这样有节奏的边踩着踏板边思考时,问题点也很自然地被整理归纳出来。

  这个原则,他在想象中早已检讨过好几次了。

  要杀害曾根的话,一定要在家里。杀死一个烂醉如泥不省人事的人,可说是易如反掌。但要在外头收拾他的话,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可是前者最大的问题卡在尸体的处理上。要把一具那么庞大的躯体从家里搬到外面,又不被人发现的机率几近于零。若说要能瞒过母亲和遥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分尸处理掉,听起来也毫无真实性可言。

  也就是说,曾根的尸体会在家中被发现。这样的话,那它绝对不能成为杀人事件,一定得被误认为病死或意外死亡才行。

  而二选一的话,当然是病死较为理想。意外死亡的话,警察会做现场勘查,人为设计的痕迹自然有可能被查出来。而曾根罹患酒精性肝炎,连外行人也能看得出来他健康状态恶劣。如果他突然死亡的话,也不会有人觉得可疑吧。

  总之结论呢,就是必须找出在“强制终结”曾根的生命时,能不在尸体上留下痕迹、作风大胆且天衣无缝的方法来才行。

  但是死因不明的遗体,法医或警医必定会解剖验尸。一个外行人真的有办法欺瞒专家的职业眼光吗?

  突然秀一脑中浮现出几段法医学书上的记述。有几个做法看来似乎可行,在这里头一定有一个是正确解答。

  搞不好可以成功……。

  开始认真检讨杀人方法之后,第一次感受到能具体实现的可能性。

  进入逗子市之后,已经穿越两个隧道,来到了TBS披露山庭园的集体住宅区。秀一在这里回转走远路回去。

  回到家后,秀一以超快的速度冲完了澡。连擦干身体也嫌麻烦,把浴巾挂在脖子上,只穿着一件衬裤,把要换穿的衣服夹在腋下,就直接回到了车库。

  在二楼擦身而过的遥香喊着:“哥哥!不要只穿这样在家里乱晃!”但秀一也没空理她。

  他就这样半裸着翻看法医学书,重新阅读着贴着标签纸的地方。

  秀一注意到的是“窒息”这一章。

  “用绳状物勒住人体的脖子,也就是所谓的[绞杀],通常会在脖子的皮肤上留下明显的痕迹。但是如果使用如睡衣外袍绑带般宽大又柔软的凶器,有时即使不留下明显的条状痕,也能将对方成功杀害。”

  “不使用绳子而以徒手施压,使人窒息而亡的手法是[扼杀]。若以较弱的力道长时间压迫,不会在颈部皮肤留下明显的痕迹。以此手法杀害成功的例子也存在着。”

  ……有趣是有趣。但是这两种手法除了欠缺绝对成功的确实性外,司法解剖若连肌肉内部的出血情况也调查的话,那被发觉的可能性就很高了。

  “鼻子和口部同时被遮住,也就是所谓的[鼻口闭锁],通常不会在人体上留下像绞杀或扼杀般明显的痕迹。”

  对新生儿通常是使用湿纸覆盖其脸部,而成人的话一半则多使用垫子。不过尽管对方烂醉如泥,用这个方法真的能杀死曾根吗?而且,与心脏麻痹等突发性死亡的例子相较,窒息死亡有其特征存在。

  “突发性窒息的情况发生时,由于缺乏氧气,全身的血流量会激增,造成内脏淤血。因突发性心脏病而死亡的情形,也会在内脏造成淤血,但这是因为静脉血无法回流至心脏,所以淤血多见于内脏的静脉系部分。”

  秀一并非完全理解了这一段的说明。但总而言之,以法医学的知识来判断的话,两者的不同还是能区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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