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章

找神迹的人。他们没有人像我这样,受到了彻底凌虐。

  真正想追求神迹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独的人;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兄弟、亲戚,是绝对孤独的人。这个世界上已经见不到这样的人了。

  今天我杀死了菲伊·艾马森。我把她的脚从大腿根部拧下,把手臂从肩膀拉下来,然后把连着头部的躯体,放在消防车的上面,脚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摆在飞机里。菲伊·艾马森和消防车很相配。F·E对F·E,是神分类过的同质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后,我又在那一瞬间看到了神。我的两肩像被人用力摇撼一样地抖着,我全身发抖,像痉挛似的停不下来。当我跌坐下来时,我看见迦南之地,而伟大的耶和华,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虽然觉得疼痛,但还是一直看着耶和华的姿态。神与迦南之地,应许之地。

  此时我始知何谓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抚慰过的人,才会有的感受。我虽然觉得痛苦,却又感动到无法形容。我一面痉挛,一面任由泪水不断地流下来。然后,我的耳朵旁边响起神的声音。神很高兴地和我合体,直接表明祂的喜悦。

  我欣喜若狂,觉得无上光荣,是神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快感。我也要感谢把我生下来的母亲。现在我已经和耶和华合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华,任何事情我都办得到!神也感到喜悦。藉着和我合为一体的方式,他表现出祂的喜悦了。

  菲伊也是个可恶的人。她喜欢说话,最爱散播谣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别人的不名誉事件。她不会宣传好的事情,对于不够好的事,她却会地说成油添醋地说成见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欢这么做的原因,是想把人当做动物一样来瞧不起。其实,她自己就是一只因为低级的欲望而蠢动的动物。

  她和波妮一样,经常说我的坏话。那些坏话都是她们虚构的,所以受到今天这样的报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里的女人的身体一一撕裂,这是耶和华的旨意,我是这个旨意的执行者。我就是这样向耶和华祈求的。我只要完成杀死女人的复仇行为,耶和华就一定会现身和我见面。

  这本笔记簿上记录着这些事情,所以将来也会成为圣书。老实说我不喜欢血腥,可是只要活物献祭的血能让神感到喜悦,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时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这种方法,来求取神的喜悦。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会也引用这个做法,当时人们扑杀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圣职者的地位,能保护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杀死了柯妮·达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这么做了。这个女人罪恶深重。如果她是个欢场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个老师,而且利用她做老师所拥有的特权,一点慈悲也没有的伤害天真儿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在回教斋戒月的日子里杀人,实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应该无所谓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谅了世人,我也要杀死这些言行污秽的女人的身体,再原谅她们的灵魂。遗憾的是,她们被杀死以后,就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被撕裂的身体,当然也不可能还原成原状,让我无法再杀她们一次。

  她们真的是很可恶的女人。因为我很老实,不会反击,就把我当成小猫那样地任意摆布。柯妮尤其可恶,她是一个老师,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时期里,她有责任好好照顾她所教导的孩子,但是她却多年来不停的在众人面前嘲弄我,说善良年幼的我像只愚蠢而动作缓慢的大型哺乳动物,让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无力抵抗,对她来说是个优点,因为她只能藉着取笑我的方式,来让其他小朋友发出笑声。她是个没有能力的女人,是我最最不能原谅的人。

  所以我也拧下柯妮的头,把她的头放在学校玄关的钟塔,插在圆椎屋顶的顶端,让去上学的学生们和老师们,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为了让大家了解这是耶和华的作为,我便把希伯来语的耶和华之名的“Y”字,画在她的额头上。钟塔与柯妮·达文生,是C·T与C·T,又是绝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点,就是暴露她死状的最好场所。

  我把她的两只脚插在水塔的闸门上,两只手臂放在烟囱里,身体放在运送木柴的货物列车上。这样的话,她的身体就会随着列车绕行整个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尸体。

  村子里的人开始感觉到有个以杀害女人,并且毁坏尸体为目的的杀人魔出现了,并且就在村子的外围徘徊时,一定会紧张得议论纷纷,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个冷血的杀手杀死了,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她们死于经常在北边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实神性就是如此。正义与疯狂,道德与破坏,是比邻而居的。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杀害、镇压、拷问过数十万无辜的生命吗?如果没有那样的事,如何赢得大众的臣服呢?

  变成埃及人奴隶的以色列人,他们觉得他们信仰的神耶尔的力量不够大,所以才会寻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华。于是耶和华成为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帮助他们离开埃及。可是,耶和华虽然是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却是埃及人的冷血灾难,最可怕的恶魔。祂血染尼罗河,将虱子与病毒送到埃及的各个角落,让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饿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杀了全埃及刚刚出世的男婴。比起希特勒,祂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都是我从书上阅读来的。

  耶和华对血有抗体,面对尸体被撕裂的埃及人时,祂可以无动于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为感动而全身颤抖,就像小孩子一样。祂善嫉又易怒,严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违反这项禁忌,祂会毫不犹豫的加以杀害。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为何变得宽大了呢?因为神失去了神性与年轻。犹太的神就是那样,我不想崇拜那样的神。那样的神像个生病的老人。犹太的神必须是年轻而有活力的强者,祂必须比任何神都强悍,并且行事果决,这样才能拯救一直过着趴在地狱里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狱里的生活不是宽大的救济行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并非完全没有错,他们无理地让以色列人做奴隶,只求以色列人为他们奉献,却一点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华决定的。我听到了神的旨意,我只是执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这里是苏格兰的荒野之地,几乎没人想住的遥远北方,神以前真的来过这里吗?神真的会从遥远的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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