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章

商店街很像。即使这么小,也已经是迪蒙西最热闹的马路了。虽然没有霓虹灯,但对住在山村里的人而言,这样的小商店街,已经是可以洗涤他们心灵的大都会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外面的开缝式百叶窗完完整整地下垂着,但是位于店侧面小巷的员工出入门,却被破坏了。安装在门上半部的玻璃整个破掉,这扇门是开着的。那里站着三个警察,他们手中的照相机闪个不停,他们一面拍照,一面听穿着长袍的佩琪的说法。

  我和教授一起走过去,佩琪马上就看到我们了。她以微笑打了招呼后,就说:“我忘了关卷门了。”

  这句话她也对警察说过了吧!但是警察似乎对这句话一点反应也没有,仍然专注地在门把或玻璃上撒铝粉,以便采取指纹。

  “手是从破坏的玻璃窗伸进去的吗?”我问。

  “是的。用这方法可以很快打开这种门的门锁。”

  教授听到这样的回答后,只是无言地点了一下头,接着就走进店内。我随后跟进。不知是因为外面太冷,还是想向我们说明店内的情形,佩琪也跟进店内。

  以前我曾经从这个店的门口经过好几次,却一次也没进来过,因为穷人对这种地方是没有兴趣的。店内的地板非常有特色,完全由圆形的木桩铺设而成;墙壁贴着擦得发亮的柚木,还挂着一幅配上金色豪华画框的画作。那好像是特纳⑦的作品,画的上方还有专为此画安装的照明灯。至于悬挂在天花板的灯,好像是法国制的骨董灯,看起来也是金光闪闪。不过,可能是骨董风格的器具太多了,整间店因此显得有点暗。

  编注⑦:JosephM.WilliamTurner,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风景画家。

  根据有些女人的说法:如此安排店内光线的原因,就是为了衬托佩琪的肌肤。还有些爱嚼舌根的女人说:这家店是佩琪拿来炫耀用的,根本没在认真做生意。也就是说:这家店其实就是佩琪个人收藏品的展示厅,她的生活经费来自别家店的收益,而且已经相当足够了。这家店在她和已故丈夫交往时,就已经开始营运了。这个村子里由她个人直营的店有三家,却只有这家店没有雇用店员或助手,店里事务不论大小,都由她亲自处理。不过,这家店也并非每天营业。

  展示柜沿着屋子的四周,排列在一起,所以屋子中间就出现一个正方形的区域。这个正方形区域的中央,有张长沙发,它的宽度大概相当于一个人的身高;沙发旁边还有一座直立型,有钟摆的时钟。这个空间整体摆设,很像美国饭店的大厅。而且,那时钟旁边,还有两盆观叶植物的盆栽。

  从北欧来的教授从左绕行这个正方形的区域,一面观察展示柜里的东西。玻璃展示柜里的东西除了珠宝外,还有不少手表,它们和珠宝一样闪闪发光,都是奢侈品。只要卖掉玻璃柜里任何一件物品,就可以支付我在亚文酒馆一年的酒钱吧!这个意思就是:我这人大概只有柜子里一只或两只手表的价值。这个无奈的想法,让我不禁大大地认同起女性的主张:什么也不偷就离开这家店的小偷,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呀!

  佩琪走在教授身后。玻璃柜和墙壁之间有通道,这是方便店主向顾客介绍柜内商品而保留的通道吧!对喜欢宝石的人而言,陈列着佩琪所有贵重金属的这个店,一定是个令人坐立难安的地方。

  我突然想到什么而回头看佩琪。即使是在这样的非常时刻,她的脸上仍然维持应有的妆扮。她在发现有人闯入店内后,仍先化好妆,才去报警的吧?还有她身上的长袍。在这件相当精致的埃及风图案长袍的衬托下,佩琪的金发散发出光泽,而幽暗的照明更完全掩饰了她皮肤上的皱纹与不平滑处。她的仪表原本就好,又知道精心打扮,所以看起来就像著名女星洛琳·白考儿那样漂亮。当她站在她最引以为傲的场所时,自然更添魅力。想到这点,我变得很能理解村里女人们的感受。所以对村里的女人来说,或许并不特别讨厌这次偷窃事件。

  “什么也没被偷吗?”教授问。

  “什么也没被偷。”佩琪回答。

  “没有弄错?”教授问,佩琪再想了一下,仍然说:

  “这里有什么商品,全都在我的脑子里。确实没有少掉什么。”她特别强调地说着,好让别人认同她的说词。

  “可是,你也太粗心大意了。在这店里放这么多贵重商品!”教授说。

  “平常这里的铁卷门是拉下来的。通常我离开店里要回家时,除了关门外,还会把铁卷门拉下来,做双重的关门动作。今天晚上却忘了关铁卷门。”

  于是教授便说:“就算平常你有做双重的关门动作,可是白天时店内只有你一个人吧?那样的话,如果遇到盗窃之类的事情也很危险呀!”

  “如果遇到武装劫匪,就算有男人在,结果也是一样。”她说。“如果这里是伦敦的皮卡迪里圆环,我当然会雇用保镖。但是这里和伦敦那样的社会完全不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偷窃事件,更何况我的商品都有保险。另外,我店里的警铃直通葛利夏警局,万一店里有事,警车十分钟就能到达这里。”

  我忍不住哼出声。或许巴格利卧室里的警铃会响,但是就算那只大而无当的海驴来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没人听得懂他做的说明。

  “啧,酒鬼也在这里。”这是我所熟悉,而且令我不快的声音。海驴出场了。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心里的想法被揭穿了,而吓了一跳。

  “喂,酒鬼,你怎么跑到这里,没在喝酒的地方呢?”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出现在员工出入口,嘴里不停哇啦哇啦地叫着。汤姆跟在他的身后。

  “只靠喝酒过活的蟑螂,最近为什么老是在案发现场晃来晃去呢?真让人伤脑筋。怎么这里也有那只蟑螂的味道呢?喂,你们有人看到那只蟑螂了吗?那只蟑螂的肚子里都是脂肪,而且头发是灰色的。”

  “什么灰色的头发?反正有头发总比没头发强。”我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喃喃说着。

  “如果找到那只蟑螂,就立刻喷杀虫剂,将他抓起来……不过,这种地方大概不能这样喷杀虫剂吧!这么讨厌的蟑螂为什么不乖乖待在酒吧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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