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霍金

喜爱。

  老爷也得到许多成年人的肯定。

  相较之下,对我的评价就很过分了。不是「管道具的」,就是「只会丢飞刀的家伙」,要不然就是「好像有这个人」……

  咦?奇怪?眼泪怎么流下来了……

  虽然我也明白自己的工作很不起眼,但想到自己这么不受欢迎,还是会感到沮丧。

  如果只是不受欢迎就算了,其中甚至还有对我的诽谤与中伤。

  「区区奴隶还敢巴结勇者」这类怀著妒意的中伤或多或少都是存在的。

  毕竟连我自己都觉得太夸张了。

  出身于公爵家又是尤利乌斯儿时玩伴的哈林斯,还有被选为圣女的亚娜,以及凭一己之力升上A级,身为顶尖冒险者的老爷。

  除了我之外,大家都是很了不起的人。

  那些诽谤会集中在我这个唯一不起眼的人身上也是没办法的事。

  正因为如此,有人愿意认同我的功劳,对我来说是很大的救赎。

  「跟我们交情匪浅的所有人都很明白你的功劳,你可以挺起胸膛。」

  「如果我可以这么做就好了……」

  我没有什么能引以为豪的事情。

  我没有哈林斯那种高贵的身分,只是个奴隶。

  我也不像亚娜那样,是从许多人之中脱颖而出的。

  也没办法像老爷那样用实力让别人闭嘴。

  我什么都没有。

  「你竟然说这种话……怪盗千把刀的名号会哭泣喔。」

  「拜托你别提那件事了……」

  怪盗千把刀是我以前的外号。

  「是吗?我觉得就某种意义来说,你是我们之中最出名的人。」

  老爷笑嘻嘻地这么说。

  怪盗千把刀这个名号确实广为人知。

  我被人称作怪盗千把刀,是变成老爷的奴隶以前的事情。

  当时的我专偷做坏事的贵族与商人的家。

  然后透过管道把偷来的东西换成金钱,用那些钱买食物,匿名送给孤儿院之类的地方。

  这些事迹在市井小民之间传为美谈,而且广受欢迎,甚至还变成舞台剧与吟游诗人歌曲的题材。

  因为这个缘故,我这个怪盗千把刀的外号变得广为人知,以一介盗贼的身分成了名人。

  拜此所赐,我幸运遇到了一些愿意支援我的狂人,但也有些人因此对我有点感冒……

  人变得出名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一旦变得有名,就会被人提防,变得不容易行动,结果我最后就在调查人口买卖组织时被抓了。

  然后,我就这样被当成奴隶卖,然后被老爷买下来,变成了现在这样。

  「我那时候还太年轻了。」

  事到如今,怪盗千把刀这个外号只让我感到羞耻。

  「不管有什么样的藉口,我的行为都只是偷东西罢了。」

  「我倒觉得那很了不起。因为你去偷东西,让许多贵族与商人做的坏事曝光,并且因此受到了制裁。而且也有很多孤儿受惠于你赠送的物资。」

  「说得也对。我也觉得那是好事。」

  「那不就好了吗?你可以感到骄傲。」

  被老爷这么激励,我露出苦笑。

  「只要看到尤利乌斯,我就骄傲不起来。」

  老爷似乎一时之间想不到该怎么回答,只能闭口不语。

  「尤利乌斯太厉害了。」

  虽然称赞一个人的词汇有很多种,但说出一堆那种词汇并没有意义。

  只需要一句很厉害就够了。只要看到尤利乌斯,我就有这种感觉。

  「只要看到尤利乌斯,就能切身体会到勇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是啊。」

  老爷似乎也同意我的说法。世上没有比尤利乌斯更适合勇者这个称号的人了。

  贯彻自己相信的正义。

  正因为他从小就一直在做这件事,才令人感到敬佩。

  「比起尤利乌斯所做的一切,我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逃跑罢了。」

  我没有正面对抗恶势力的勇气。

  所以,我只能走上名为盗贼的邪道,避免走正道对决。

  虽然我并不后悔自己做过的一切,但尤利乌斯肯定不会诉诸于偷窃这种姑息的手段,而会选择正面挑战恶势力吧。

  无论那条路有多么艰难亦然。

  想到这里,我就对自己做过的一切感到羞愧。

  我过去的行为只算得上偷窃,那些事迹或许只能称作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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