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终究还是失去了。
他对我感到幻灭,然后搬出去了。我束手无策,他甚至没给我任何挽回的机会。
暌违五年的他变了吗?他会带我去什么样的店呢?他打算跟我说什么呢?然后,我又想跟他说什么呢?
我一定会以无所谓的表情冲着他笑吧。就像在任何人面前表现的一样。
当我抵达约好的那家咖啡厅时,已经超过约定时间十分钟。我环顾没有多大的店内,他似乎还没到。
「明明是他叫我出来的,竟然还迟到」,我才这么想时,听到有人叫我名字而回头。
他坐在门口附近的座位仰望我,一边露出似乎很伤脑筋的微笑。
「……不好意思,没认出你。」
我不疾不徐地在他面前坐下,颤抖的双手在膝上紧紧交握。
「我真的有变那么多吗?」
我暧昧地把头一歪。不对,也不是说变了,他根本完全没变。
那时候常穿的运动服,还有肯定是那时候常穿的牛仔裤。可能是不同一双吧,不过他穿着和那时候一样的球鞋,还有发型或眼镜也都和五年前一样。
我不哭。死命下过这样的决心才来赴约真是太好了,我想。
我和他走进附近一家居酒屋。因为两人莫名地总觉得尴尬,于是走出咖啡厅后,他问「这里好吗?」
那家店和我们同居时,常去的那间只有一排柜台位置的鸡肉串烧店很像。我绝对不是说讨厌这种店,只是后悔穿一身白来。
「你变得好漂亮耶。」
点了啤酒,为彼此酒杯斟酒后,他说。
「是吗?」
「发型也变得很有女人味。」
「因为才刚烫头发。」
我们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不过我和他都没触碰彼此的工作或生活。
就这样过了三十分钟,彼此也都没话说了,我们陷入沉默。他坐在我身旁抽起烟来,而我则以筷子频频戳弄根本不想吃的烤鱼杀时间。
他五年前就是个感觉上还未脱学生气息的人,如今应该都已经三十好几了,看起来还是像个学生。不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生活充实的成年男人」。年过三十的男人穿着运动服的样子,总觉得有够悲哀。为什么偏偏是这副打扮?为什么暌违五年再度重逢是在这种店?不过,我并不想去思考个中原因。
我犹豫着该不该提起他那件唯一留着没扔的衬衫。
五年前他搬走后,我就把所有东西全都舍弃。这不是比喻,手头上所剩的家具、衣服、书或CD,总之所有能卖的东西全都卖了。
我正愁没钱,因为那时候委托工作逐渐减少。我开始和他同居的前两年,是我的事业高峰期,之后工作就慢慢减少了。
如今回想起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我并没有特别努力,随便画的图就能变成白花花的钞票回到我手上让我开始萌生「这行不过如此」的想法,目空一切。
转瞬间,这世界开始厌烦我的画作。主要收入来源的广告工作飞了,杂志的连载也被腰斩,就连零星的插图工作也逐渐减少。
当时,我真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段时间不论我再怎么画,不被采用的比率却反而越来越高。即便我觉得自己已经多下工夫,却老被嫌说「每次画的东西风格都一样,我们也很伤脑筋」。
那时候,我觉得「不是单独一人真是太好了」。如果工作就这么泡汤,我至少还有他。就让他娶回家当老婆,帮他生孩子就好。我也差不多想这么定下来。画画方面也不是说完全没工作,只要想成是打工就好。
正好就在我萌生这念头的同时,他便开始以冷漠的眼神看我。人为什么能够这么敏感地察觉到有人想要依赖呢?
之前我们没结婚也不是因为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我们实在懒得理什么仪式、户籍或彼此父母之类的麻烦事,只想早点一起生活。所以,我们就这么开始同居。那生活好舒服,感觉似乎会永远持续下去。而且,他曾体贴地对我说「如果想穿婚纱,我们也可以来办场婚礼」。不过那时我拒绝了,因为我觉得已经够幸福、够满足了。
但是,他却开始睥睨我。因为我们事先约好房租一人一半,他就说什么「如果赚不到钱就去上班」。的确,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不过,我还是觉得大受打击。
我们应该是彼此相爱的。既然如此,照理说一方遭遇困境时,另一方不是该出手相助吗?如果今天立场相反,我也会很乐意成为他的力量。
两人就在不断反覆口角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变成每天都得大吵一架,然后就持续好几天完全不开口说话,我有天终于受不了这么大吼:「如果真那么讨厌我就走啊!」然后,他就走了。甚至连张纸条都不留。
当时,正是恭子拯救了惊愕万分、束手无策的我。
由于他把存款也全数带走,我连下个月的租金都没有。而且,没床、没洗衣机也没冰箱。
恭子对我说:「总之先把房子退掉,到我这里来吧。」一方面她那间狭小的房间容不下我带去的行李,另一方面我当下最需要的就是现金,所以决定把能卖的全都卖掉。
零碎杂货、画图工具或衣物等,靠恭子帮忙在跳蚤市场全卖掉了。一般像是旧锅子或窗帘等都卖得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只有从他那边接收的绿色法蓝绒衬衫就是卖不掉。我也曾犹豫要不要把那衣服扔掉,不过正好傍晚的风逐渐转凉,夹克也已经全都卖掉的我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披上他的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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