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章 爱情实验



  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情啊。看了以往的记录,我吓了一大跳。

  罪犯究竟是谁啊。真是个卑鄙的家伙。顺便说一句,可不是我哟。我的工作的确和电脑程序相关,正因为如此,我自认网络上的道德水平可是比谁都要高。帕斯卡怀疑是我干的,这可是名誉诽谤。

  希望你能向我道歉。

  《发帖者:Never71》12月2日(Thu)01:05

  ■我的推理

  根据我的推理,帕斯卡相当可疑。为了使自己的犯罪嫌疑不被人发现,才大声叫嚷着罪犯是谁,不是这样的吗?

  《发帖者:帕斯卡》12月2日(Thu)01:08

  ■喂,Never71

  我道歉,我把你的名字提了出来。但我没说你就是罪犯啊。

  当然我也不是罪犯。这件事已经结束了呀。

  以后别再折腾了。

  《发帖者:Never71》12月2日(Thu)01:10

  ■为了帕斯卡

  就这样吧。这也是为了浑身嫌疑的帕斯卡好啊。

  《发帖者:帕斯卡》12月2日(Thu)01:15

  ■喂!

  你真会说啊。

  北海道出差,真辛苦你了。

  我还第一次听说北海道没有电脑。

  对了,之前你不是说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吗?

  《发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32

  ■致诸位

  自从那件事以后,这个网站就萧条了许多,

  帖子数量也急剧减少。

  这个月莉莉周终于要在四叶大厦举行现场演唱会了。

  我建议大家举行一次歌迷会吧。

  大家见个面吧?

  大家光在文字的世界里相见,想必也觉得拘束吧。

  赞成这个提议的人请举手!

  《发帖者:铁人29号》12月4日(Sat)00:37

  ■Re.致诸位

  那太好了。

  一定要举行!

  那样的话,需要什么标记吧。

  《发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40

  ■干脆去四叶

  事先说明一下,我身材干巴巴的,完全不像"大熊"。

  对大家隐瞒了,真抱歉。

  不过,要说标记的话,大家觉得莉莉周的CD怎么样?

  《发帖者:帕斯卡》12月4日(Sat)00:44

  ■Re.干脆去四叶

  我也赞成!

  不过带莉莉周的CD的话,看不出来啊。

  现场一定有其他人带CD的。

  没有什么更容易区分的标记吗。

  例如,玫瑰花?有点恶心吧。

  例如,在鼻梁上写上"莉莉周"字样?

  《发帖者:philia》12月4日(Sat)00:48

  ■提议!

  我认为大熊的提议非常有意思。

  但是,想必还是有些人不愿露脸。

  在此我提议:

  大家事先决定自己的标记。不想露脸的人可以不做标记。规则是那天在四叶大厦,我们彼此不打招呼,就那样待到结束。那天发生的事,我们回来后在这里再聊,怎么样?

  《发帖者:嗜睡婴儿》12月4日(Sat)00:50

  第四章爱情实验(6)

  ■赞成

  我赞成philia的提议。

  我不想露脸。因为没有自信。

  我去时不做任何标记,不过我会辨认大家的。

  《发帖者:帕斯卡》12月4日(Sat)00:53

  ■OK!

  就这么办吧。

  说不定到了见面时,我会怯场了呢。

  我戴红色手套去,只露出中指,就请大家凭这来找我吧。

  《发帖者:philia》12月4日(Sat)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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