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笔折断了。
算起来这究竟是第几枝坏掉的笔呀?
我从抽屉拿出鹅毛和小刀,准备重新再作一枝。
抬起头,顺便把播放中的平克佛洛伊德(PinkFloyd)的《Marooned》切换成约翰列侬的《God》。自从悲伤缠身以来,我持续听着《God》这首曲子;歌词幼稚俗气到一个极致,却也是我最喜欢的歌(其中一段歌词写着“Godisaconceptbywhichwemeasureourpain.”)上帝不过是个将我们的痛苦量化而成的概念词意让我觉得有点丢脸,本来没有勇气坦白的,但还是写出来了)。
就是那个时候,她出现在树的那一边。
“哎呀,Southberry结果了。”她说。
那是在九月初的某个傍晚时分,正好是战争结束满十周年。
2.
车站前漫长的下坡尽头,有栋黑褐色的大楼,我在那儿的一楼住了好几个月。
若干年前,M县花京院区连续杀人震惊社会;从那时候开始,自己竟然爱上那种晦暗不明的感觉。我无从解释,也不打算花时间追究。
我叫月群观音,职业是小说家。
国中的时候,我在某著名杂志编辑部主办的征文活动中获得新人奖,自此踏上文坛,后来又陆续出版了第二本和第三本小说。自此,一个过分年轻的名字突然一跃而上。
相对于外界对作品的感观,我自己的反应反而显得相当冷淡,感觉只是做了一件极为普通的事情。
获颁新人奖的作品,是我濒临极欲逃离“日常生活”的生吞活剥、死亡与疯狂之前完成的数篇日记整理成一种记录形态的拼贴。虚构的东西像故事般易于阅读,或许除了我以外,会有其他读者感到有趣。不过那其实类似于我的遗书练习,因此在完成后不久,我也预计自己将迎向“崇高的破灭”,追寻那样的幻影。
当时刚好有个不太熟的同班同学——关于出版细节我唯一可以仰赖、个性却傲慢惹人厌的女人——找上我,成天紧迫盯人还语带胁迫,自以为是地要我把作品一修再修,最后逼我投稿(各位能想像我想起那件事情的时候,心里那种无地自容的羞愧吗?)。
当然,在她的威逼利诱下,直到毕业以前,即使心里对她没有丝毫敬意但仍得装出一副衷心服侍女王的卑微态度。
话说回来,不知道那个女人现在过得怎样?我简直无法理解个性如此恶劣的人居然能够得到公民权。
接下来的作品是我首次发表的长篇小说,和前作相比没有花太多时间便完成;没有特别意味存在的潦草字体与信手拈来的词句(写好的当下认为那应该是不错的句子)散布在笔记本空白处,和前作一样是拼贴的形式——像在赌场的扑克牌上任意涂鸦的结果——稿子便如此这般完成。
书中内容主要提到自己成为普通大人的“遭遇”、“无人知晓的时间”、独自隐瞒的疯狂、最后的接触,直到永别的那一刻类似这种内容的奇幻小说。能够以某个题材为主撰写文章,对我来说的确是长足的进步。
就在小说上市的这段时间,小说家“月群观音”的写作模式也为广大群众熟悉。然而,后来的作品皆藏匿着共同的“秘密”。是什么呢?
说得明白一点,后来的作品都是早已存在的东西。换句话说,我的作品完全是剽窃、全部都是“抄袭”来的。
不可讳言的,排列组合的正是本人在下,况且文章内容和我刚才所说的一字不差,因此又和所谓的“抄袭”不尽相同。
这么一来,到底是怎样窃取他人的文章呢?
我所剽窃的是——那篇文章的世界观和精神。
模仿他人在概念或流程作品化前的“精神”,不至于罪该万死。何况在书写时浮现的不对称感,反而更能凸显作者的风格。
事实上除了我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加入“完成”书中的篇章,但实际“打造”作品的是责任编辑和宣传部的大哥大姐。他们个个都是理想家,而且直到现在还非常热血。
他们为了每位少年少女的梦想,将我笔记本里的每一个呐喊化作文字。厚重的暗红色书皮底下充满神经质的字体,给人年少轻狂、青黄不接的印象,并且不时从旁边加注圈点、线条或直接加文字。
无论花费多少心思撰写或出版,剽窃的阴影不会就此消失,反而愈加明显。我只能自尝苦果。
再三体认到事到如今,连坦白抄袭行为以接受惩罚的机会都将失去。
到底偷看到什么?又是抄袭了谁的作品?
我可以坦白说出一切,但在处罚既已失效的现在,自白仿佛香烟的灰炉,徒留空虚。
*
只有“疯狂”二字可以形容;总而言之,属于非常“心理层面”的问题。
一个乳臭味干的稚弱灵魂面对内心深处,进入看不见任何作品的时代我只编得出那种理由,那件事以后,我写了几篇不值一看的文章便进入休养生息的状态。
老实说,我厌倦极了,人类的“内心深处”本来也不存在什么了不起的造诣。我连所剩无几、继续写下去的动力都彻底失去(即便和我的喜好南辕北辙的推理小说也是)。现在不管说什么都是强词夺理,因为我厌恶丢人现眼,所以这般歪理最终只留在心里反复咀嚼。
包括我在内,大多数的作家在尝过甜头后,扮演起指导人们探询内心世界的方法。那些以年轻作家为志愿的人最先有所体会,走进自己的内心世界,然后在那里看见了什么呢?由一群霸占平庸的中产阶级社会资优生织造出乏善可陈的历史。人类的心理层面并没有值得传承下去的东西,既然毫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