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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些人时间上无法配合……怎么办?就预留两个星期的准备时间好了,今天是七月十七日星期二,所以就决定三十一日吧!到时候我会设法要影山一起来。」布濑说话带着浓厚的鼻息声。

  羽仁回答..「就这样决定。坦白说,我和你们直觉的侦探手法不同,是以逻辑性侦探法为信条,若要累积毫无一分一厘差错的缜密推理,需要花上相当的时间。」

  「无论是逻辑性或直觉性,只要是完美的推理就没人会抱怨。只是,我也认同羽仁所言,应该还有未发现的关键……曳间寻找过什么东西吧?因此,我也要试着学他寻找关键物件,当然希望是在两个星期以内能够找到……情况演变成这样,你们不觉得酷似某个侦探小说吗?」仓野似乎是在与自己对话。

  反应最快的是奈尔玆。「是中井英夫的《献给虚无的供物》吧?但你到底想说什么?是和这部作品一样,在个别的推理上,又加上几项诫律吗?」

  「完全正确!你什么时候学会读心术的?」仓野露出些许慌张的表情。

  奈尔玆噗嗤笑了。「就像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一样,杜宾侦探每次都能猜中同行友人内心想的事情……啊哈!主要是,你可能想到的事,我也同样想到了。」

  「对了,你要写的小说既然已经像这样在现实中发生,应该没办法再写下去了吧?」

  奈尔玆听了,忽然停止微笑,用带着某种含意的语气回答:「当然会写。」

  「真的吗?可是,你准备写主角是真实姓名的小说,对吧?」

  「所以才要写呀!先别说这个,从诫律问题开始吧!如果太多会令人烦腻,所以还是以十项左右最适当。」

  「我赞成,这样最好,为了推理竞赛而订的诫律。」

  「没问题!那最初就是那条诫律了,亦即,诡计必须是古今中外的小说里未曾使用过的全新方法。或许全新很困难,但各位都是侦探小说专家,就任凭个人的经验与良心了。第二是,希望解决的方法具有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说服力。」根户提议。

  羽仁也补充,「恩,是应该这样。尤其是那种刻意经营而且勉强解题的小说也令人作呕。所以第三项应该就是,解决的内容必须有趣,也就是说,有趣非常重要。」

  他小心冀翼地撩高机细的头发,热切地强调有趣这项重点。

  仓野当然不甘认输。「那我也提出意见好了。行凶手法必须是凶手反覆思考、仔细演练拟定而成,因为这是侦探小说的精髓,若只是偶发事件而成为命案现场,那就令人受不了。这正好也是为了曳间!曳间并非单纯由于偶发事件而被杀害。关于杀人的计划性,希望各位谨记在心……我们之所以举办推理竞赛,是因为在我们这些侦探里躲了杀人凶手,而且凶手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大好人……这么说虽然有些失礼,但至少让人料想不到凶恶的杀人者戴了一副面具,潜伏在我们这些怎么想都不可能在现实中杀人的一群人当中,所以这是大前提!这种人会犯下杀人罪行,不可能使用一般的诡计。雏子,例如假定妳打算杀害某人……妳会怎么做?自认为是侦探小说通的各位,绝对会使用前所未有、经过反覆拟定的诡计吧?」

  「那是当然!目标一定是任何名侦探也无法识破的完全犯罪。」雏子眨动大眼睛的双眼皮,既可爱又可怕,让人连想到未来女中豪杰的模样。

  「就是这么回事!所以,严禁触及偶发之类的题材。还有一点,就是第五项,暂且定为并无共犯,因为有共犯的杀人事件很无趣!」

  说到这里,霍南德从黄色暗影中探头出来,揶揄似地打岔道..「讨厌偶发事件的人或许只有仓野吧!不过这样一来就越来越困难了。以侦探小说而论,的确是理想的条件,但现实的命案是否一切都能这么圆满?」

  「若非如此,那曳间的死就毫无意义了,不是吗?若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倒不如像真沼所说的,一开始就不必进行什么推理竞赛了。或者霍南德,你脑子里已有的推理违反了这些诫律?」

  「不,不是这样,我并非特别有异议。」霍南德摇摇手,那姿态在黄色翳影中,令人联想到催眠术师的动作。

  这时仓野忽然想到,在阳光照射不到的海底深处挥手,看起来应该就是如此吧!他也是第一次发现受到不可思议的幻觉侵扰,而这个房间彷彿正在不知不觉中沉入了海底。

  他记得会听过所谓的「七海」,是以色泽而区分。黄海是哪里的海?所谓与红海一样,具有海洋不应该会有的色泽的海,究竟是什么样子?所谓的黑海,海水真的是漆黑的吗?

  ——这个房间感觉上就像黄色的海洋。

  仓野再度感受到浩瀚却又无从捉摸的不祥预感。他看了一眼酷似水底景象映现彩虹的娃娃眼珠,或许这些全都是被投影在这些娃娃视网膜上的情境!却也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会像这样毫无抵抗地接受了沉人海底般的幻觉。

  如果是这样的话……

  如果是剪影世界中发生的事,或许还能挽回。

  但霍南德完全不知道仓野正想着这些,只是缓缓说出:「若是这种诫律,我也想加上一项。现在已经有五项,所以应该算是第六项了,也就是……」他忽然露出奇妙的笑容,「不,算了,还是稍后再说,就当做是最后的第十项诫律吧!因为,这与其他诫律有所下同。」

  「喔?到底是什么?反正排在最后也好,怎样都无所谓。那接下来该轮到我了。」忍不住抢到说话主导权的布濑立刻接着说:「十诫,其六,不可有烦琐的不在场证明诡计.刚才羽仁也已说过,但我最讨厌那种囉里巴嗦的诡计小说。我当然知道你们想说什么。但想要登门拜访别人家时,一定会找出最短的距离,以便节省时间,对吧?但那仅侷限于日常生活,至于小说上的喜好则截然不同。若是事件都已经解决了,却还无法立刻让人认同,从内心发出『啊,原来如此『赞叹的琐碎不在场证明诡计,尽管认同构思的辛劳,却毕竟无法让人觉得有趣。」

  「非常赞成!」羽仁很难得赞成布濑的意见。

  「这应该是嗜好的方向不同吧!那我也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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