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卷全

不小心地将手指拂过法老的面颊。真是一对般配的王室夫妻啊。”D思索着叹息,“或许就因为太般配了,上天才降临下那场谋杀……”

  D伯爵的话,就像他真亲临过3000年前的、埃及法老图坦卡蒙的登基礼——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没人能活3000年,图卡滑稽地想,何况D明明才20出头。

  不过图卡并未反驳D的“回忆”,就因为D常说些古怪的话、给他看些古怪的东西,他才养成光顾宠物店的习惯。

  “安克珊娜真是个美女?”一旁,长久沉默的荷伦插口问。

  “当然。”D微微仰起头,“她是最丑的法老阿肯那顿与他传说最美的王后妮菲蒂蒂的幼女。安克珊娜在继承了父亲固执性格的同时,也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妮菲蒂蒂’的字面意思就是:美人来了。不客气地说,安克珊娜完全当得起‘美人又来了’的称赞。看到我呈上的礼物,一只金色的猴子时,安克珊娜兴奋得从宝座上站起来,指着问:‘天啊,猴子!你怎么知道我正需要他?’”

  “为什么王后想要猴子?”荷伦问。

  没等D伯爵开口,图卡已抢先回答:“埃及人认为猴子具有先知能力,能预言一切变故。王后想借猴子的未卜先知来保护法老。图坦卡蒙之父阿肯那顿是埃及最叛逆的法老,他结怨无数,强制更改传统的多神教,要求人们信奉唯一的阿吞神;下令没收僧侣的财产,将原本供奉阿蒙神的庙宇改成了敬奉阿吞神的殿堂。图坦卡蒙年少即位,从一开始就背负着人们对他父亲的怨恨。若能得到预言福祸的猴子,于少年国王的人身安全自然有极大好处。这就是王后感激D的原因。”

  话说完,图卡自己先怔了。

  他向来不喜欢读书,对埃及也谈不上有兴趣;而刚才那席话,他自然而然就说了出口,怎么回事?

  荷伦也用打量陌生人的目光惊讶地望着他。

  “咳、咳……咳!”图卡苦恼地咳嗽起来。

  “我胡扯的。”他说。

  “您说得对极了。”D鼓掌笑道,“事实正是如此。安克珊娜惟恐1只猴子不够,又向我订购了另外11只,要他们各自掌管每日的12个时辰,以便及时告知吉祥或者灾难。找齐这些猴子花了我整整10年的工夫,10年后我携带他们重返埃及,可惜一切已无可挽回。”

  博览群书的荷伦蹙眉沉思,忽然失声道:“难道……?”

  D慢慢点点头。

  客厅一角,一只小怪物——它分明是只胖乎乎的小兔儿,却生有一双黑蝙蝠的翅膀与树起来的白色尖耳朵,它像能感觉到D伯爵沉重的心情,“吱吱”叫了两声,叼起块小甜饼,摇摇晃晃飞到D肩上。

  是D最喜欢吃的玫瑰屋香榧子饼。

  “谢啦,小P!”D拽拽它耳朵。小P:这是小怪物“兔蝙蝠”的名字;在D的宠物店,动物往往各有各的名字,而不是只用“金鱼”、“狗”、“鹦鹉”来称呼他们。

  第二章

  他曾在3000年前,被活生生制成木乃伊,被人从鼻腔里吸处脑髓,注入药物清洗脑部,又在腹部开了个口子,从中将肺、胃、肝、肠一一取出,只留下心和肾在身体里。

  坐落在纽约西南的唐人街,是17岁的图卡常去光顾的街道。图卡天生一张飞扬跋扈的面孔,他是个混血儿,深棕的眼睛微微下陷,更突出了他挺直、阔气的鼻梁。太多的日光浴令年轻人拥有一身健康的充满弹性的小麦色皮肤。青春茂盛的年龄、富可敌国的家世,兼之高学历、性情活跃,父母宠溺,上帝已把同龄人羡慕的一切都给了图卡,照他自己的说法,“只少些乐子”,就为这,他隔三岔五地往唐人街跑,大剌剌地将“蓝魔”车直接开入街道中段——唐人街117号。

  117号,门面小而高耸,门楣两旁雕刻着人面蛇身的妖兽,一个正露出甜美的笑容,另一个似金刚怒目。银蓝与金紫构成门面的主色调。而两扇门:这是完全中国式的双开门,往往一开一关。117号没有安装门铃;假若主人不在门外,访客就得去拍打门上铸的小金环,它扣击着狮面锁,发出“当当当”洪亮的声音,远传十里。115号与119号住着的人们,每一听到这声音,就忍不住大叫:“D、D……快出来!吵死啦!D!有客人!”

  唐人街117号,是家开张了7年的宠物店。

  宠物生意在今日,一天天地兴盛起来。繁忙的孩子没有时间陪父母,往往到这来买只小猫小狗给老人解闷;孩子们眼见老人只能与小动物做伴,再想想自己终有衰老的一日,不禁心灰意懒,觉得生养后代还不如养只小狗有趣,便也时不时来店里买些可爱的小东西。买主在众多宠物店中之所以认定唐人街这一家,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它进新货速度较之别家更快、动物种类也更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店主人的缘故。

  主人叫D,是个祖上受过英国封爵的中国人,是以人们出于尊敬,都用“D伯爵”来称呼他;他所开的宠物店,也被称为“D伯爵宠物店”,尽管就D来说,他更喜欢门楣上“恐怖宠物店”这个名称。

  “当当当……”时间刚过8点,图卡就趴在117号门前,猛力敲打门环。

  近处,“蓝魔”车窗里探出张温和、抱歉的面孔,那也是个17、18岁的少年,他无济于事地朝图卡挥挥手,低声喊道:“轻些,吵着人啦,图卡。”

  “D!出来!D……懒鬼D!”图卡一面拍门,一面快活地高喊。

  “来了。”门内传出回答声。

  一个年轻男子——店主人D伯爵,很快出现在门外。他身形如白杨树般挺直、修长,一身合体的中式旗袍垂落至足,树起的领口绣了绿芍药,旗袍绸面以纯黑为底色,从左胸到右摆,蔓延着浓红的牡丹,枝繁叶茂,花团锦簇。寻常人穿这么一身,不免给人庸俗之感;但这身旗袍穿在D身上,却恰到好处,它令他看上去像个从遥远的东方、遥远的古代走入纽约霓虹灯中的人,一个从画里走出、落进尘世的人。D的发式,像他衣着一样固定:笔直的黑色垂发遮蔽住他左眼,露在外面给人看见的右眼,流转着深紫如宝石的光泽;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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