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卷全


  “那太好了!我真是太想要女人了。”

  在银座的四丁目下车后,仗着常子的关系,我们身无半文地走进了那家所谓酒池肉林的大酒馆。我和掘木挑了一个空着的包厢相对而坐,只见常子和另一个女招待迅速跑了过来。那另一个女招待坐在了我的身边,而常子则一屁股坐在了掘木的身边。我不由得吃了一惊:常子眼看就要被掘木亲吻了。

  但我并不是一种觉得可惜的感觉。我这个人本来就没有太强的占有欲,即使偶尔有可惜的感觉,也绝没有那种大胆主张自己的所有权,奋起与人抗争的力量,以致于在后来的某一天,我甚至默不做声地眼睁睁看着一个与自己同居的女人遭到了别人的玷污。

  我竭力避免介入人与人之间的芥蒂,害怕卷入那样的漩涡之中。常子与我不过是一夜的交情。她并不属于我。我不可能有觉得可惜的欲望,不过我毕竟还是吃了一惊。

  常子就在我的面前接受着掘木强烈的亲吻。我为常子的境遇感到可怜。这样一来,被掘木玷污过的常子或许就不得不与我分手了吧。而且我也不具备足够的热情来挽留住常子。啊,事情被迫到此结束了。我对常子的不幸涌起了瞬间的惊愕,但随即又如同流水般老老实实地彻底绝望了。我来回瞅着掘木与常子的面孔,嗤笑了起来。

  但事态却意想不到地恶化了。

  “算了吧!”掘木歪着嘴巴说道,“就连我这种穷光蛋也要的女人”

  他就像是困窘至极似的交叉着双臂,目不转睛地盯着常子,苦笑了。

  “给我酒,我身上没有钱。”我小声地对常子说道。我真想喝个烂醉。从所谓的世俗眼光来看,常子的确是一个不值得醉汉亲近、丑陋而贫穷的女人。我感到自己就像是意外遭受到雷击一样。我喝呀,喝呀,从没喝过这么多酒,一直喝到烂醉如泥,与常子面面相觑,悲哀地微笑着。经掘木这么一说,我真的觉得她不过是一个疲惫不堪而又贫穷下贱的女人,可与此同时,一种同病相怜的亲近感又油然而生(我至今仍旧认为:贫富之间的矛盾尽管貌似陈腐,但却是戏剧家笔下永恒的主题)。我发现常子是那么可爱,以致于我平生第一此觉察到了自己萌发了一种虽然微弱却积极主动的恋爱之心。我吐了,吐得不省人事。喝酒喝得不省人事,这还是第一次。

  醒来一看,常子坐在我的枕边。原来我是睡在了本所木匠家二楼的房间里。

  “你说过'钱一用完,缘分就断',我还以为是开玩笑来着。莫非你是真心说的?要不,你干嘛不来了?要断绝缘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难道我挣钱给你用,还不行吗?”

  “不,那可不行。”

  然后那个女人也躺下睡了。拂晓时分,从女人的口中第一次迸出了“死”这个字眼。她早已被人世的生活折磨得筋疲力尽,而我一想到自己对人世的恐惧和生存的烦忧,还有金钱、女人、学业、运动等等,似乎就再也无法忍耐着活下去了。于是不加思索地赞同了她的提议。

  但当时我却没有真正做好去“死”的思想准备。其中的确隐含着某种“游戏”的成分。

  那天上午,我和她双双徜徉在浅草区,一块儿走进了一家咖啡馆,各自喝了一杯牛奶。

  “帐你先结了吧。”

  我站起身,从袖口里掏出小钱包,打开一看,里面仅有三块铜币。一种比羞耻更为凄烈的情愫一下子攫住了我。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自己在仙游馆的那个房间,那只剩下了学生制服喝被褥,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送进当铺的荒凉房间。除此之外,我的所有家当就只有此刻穿在身上的碎花布和服与斗篷了。这便是我的现实。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看见我不知所措的样子,那女人也站了起来,瞅了瞅我的钱包问道:

  “哎?!就这么点钱?!”

  尽管这句话有口无心,但分明有种疼痛感穿透了我的骨髓。这是我第一次因为自己所爱的人说的话而体验到的痛苦。三枚铜币说到底算不得是钱,它带过我从未咀嚼过的奇妙屈辱感,一种没脸再活下去的屈辱感。归根到底,那时的我还没彻底摆脱有钱人家纨绔子弟这一种属性吧。也就在这时候,我才真正地作为一种实感做出了去死的决定。

  那天夜里我们俩一块儿跳进了镰仓的海面。那女人嗫嚅着“这腰带还是从店里的朋友那儿借来的呐”,随即解了下来叠放在岩石上面。我也脱下了斗篷放在同一块岩石上,然后双双纵身跳进了海水里。

  女人死掉了,我却得救了。

  或许因为我是一个高中生,再加上父亲的名字多少具有一些所谓的新闻效应吧,情死的事儿被当作一起重大事件登载在报纸上。

  我被收容在海滨的医院里,一个亲戚还专程从故乡赶来,处理种种后事。故乡的父亲和一家人都勃然大怒,有可能就此与我断绝关系,那个亲戚这样告诉我以后就回去了。但我哪有心思顾及这些,我只是在想念死去的常子,禁不住潸然泪下。因为在我迄今为止交往的人中间,我只喜欢那个贫穷下贱的常子。

  房东的女儿给我寄来了一封长信,里面是她写的五十首短歌。这些短歌的开头一句全是清一色的“为我活着吧”这样一种奇特的句子。护士们快活地笑着到我的病房里来玩,其中有些护士总是在紧紧握过我的手之后才转身离去。

  在这所医院检查出我的左肺上有毛病。这对我来说,倒是一件好事。不久,我被警察以“协助自杀罪”为名带到了警局。在那里他们把我当病人对待,收容在特别看守室里。

  深夜,在特别看守室旁边的值班室内,一个通宵值班的年迈警察悄悄拉开两个房间中央的门,招呼我道:

  “冷吧。到这边来烤烤火吧。”

  我故作无精打采地走进值班室,坐在椅子上烤起火来。

  “到底还是舍不得那个死去的女人吧。”

  “嗯。”我故意用小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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