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 她才十几岁而已。的确,无论谁打扮成什么样,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不会妨碍到那个男人。人有选择服装的自由。
「哇,妳真勇敢。」
「我不会输给任何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怕。反正,这种事不会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胆大包天。」
她笑了起来,摸着脖子上的项链。她脖子上挂着无数条项链,简直就像是饰品卖场。迷妳麦克风就夹在其中的一条上。
「妳每个星期来新宿几次?」
她老家在离群马县和琦玉县交界处不远的地方,离新宿应该有相当的距离。
「嗯,大概每星期两、三次。」
「这么说,也没有很频繁嘛。」
她摇了摇搽成粉红色的指甲说: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来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会住两、三天。也就是说,我每个星期有六天都会待在歌舞伎町。因为来回很麻烦,单程就要花三个小时。」
我发现她粉红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经剥落了。仔细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侧的照明很强烈,让我一半的身体都在发热。「这次妳来新宿几天了?」
她摸了自己的脸颊,不知道是怎样的感触。她看着自己的指腹说:
「第三天吧。」
我讶异的问:「这段时间,妳住在哪里?要怎么洗澡?」
「这次还没洗过澡耶。晚上几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麦当劳或是漫画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后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画店也有冲澡设备,夏天我会去那里。」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觉得新宿好像变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员之一。
「妳应该不是整天一个人玩吧?」
「对。通常傍晚的时候,就会接到电话,讨论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里,就会遇到朋友。」
我曾经在小说中写过十几岁的少女离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个不幸的角色。然而,我从眼前这个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强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开朗,很有魅力。
「那些朋友应该不是群马人吧?」
「对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认识的人。」
我把「在路上认识的人」这句话储存进内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园系列中借用这句话。
「妳和这些一起玩了三天吗?妳没有男朋友吗?」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啊哟,我觉得自己很正,但这两年都没有交男朋友。虽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不过,他们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觉得我很正吗?」
说着,她抬眼看着我。她那双層假睫毛似乎可以发出羽毛拍打的声音。我发现她两个眼眸的颜色略有差异。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隐形眼镜?可不可以看着灯光的方向?」
她把脸转向灯光的方向,用粉色指甲撑开眼睛。右眼是献豔的蓝色,中间有从向裂开的猫眼。左眼是黄绿色配上黑色的瞳孔。
「妳是为了爱漂亮吗?」
她又拍着手笑了起来。
「不是,本来有两付隐形眼镜,各坏了一个,所以刚好凑成一对。不错吧。」
我只能苦笑。
然而,左右眼的颜色不同,感觉真的很奇特。
「真有趣。也许,电视机前的观众看不太清楚」
她轮流将黄绿色和蓝色的眼镜对着摄像机看。
虽然灯光有照到,但是在昏暗的卡拉OK包间内,应该看不太清楚,即使用肉眼看,也无法清楚看到不同的瞳孔形状。
「妳家人有没有说什么?」
「完全没有,我和家人的关系很好,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吵架。」
「即使妳三天不回家,也没关系吗?」
「对啊,只要知道我还或者,他们就放心了。既没有规定我不可以回新宿,也没有叫我回去。也许,他们觉得等我玩够了,自然会回家吧。」
我纳闷的问:
「我发现,妳从刚才就一直很开朗,难道没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吗?」
「哈哈哈,当然有情绪低落的时候。」
她拍着手说着,她始终面带笑容。三天不洗澡或许没有问题,但她有刷牙吗?
「不过,我不会再像以前那么消沉了,我给妳看。」
她翻起绑在左手上粉红色的薄纱,哪里有好几道隆起的伤痕。伤痕不同于正常的肌肤质感,好像胶带般光滑。她坚强的笑着,可以看到她的牙龈。
「以前,我曾经自杀过好几次。在读我家附近的学校时,心情整天都消沉到极点。不过,来新宿后,一切都改善了。在这里,可以找到朋友,快乐得不得了。」
我无言以对,注视着她满是伤痕的手腕。她用指尖抚摸着泛白的伤痕说:「留着黑头发,穿着制服跟黑袜,假装乖孩子的时候,我三天两头自杀,每天都过得苟延残喘,完全不觉得自己活着。来到歌舞伎町,穿粉红色的衣服,头发也染成粉红色,眼睛变成蓝色,整个人都变了。我发现原来根本不需要勉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