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章◎十七~十八世纪 巴黎的处决广场

说词,刽子手这项职业光是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能够心无芥蒂的达成使命的人少之又少。事实上从文献来看,有许多死刑执行宫最后是以自杀收场,也有许多刽子手天天都做恶梦,被亡灵纠缠,闹得精神衰弱、甚至从此疯狂。

  有些刽子手后来躲到别的地方去,隐姓埋名过着孤独终老的生活。毕竟,不管为自己找多少借口或理由,刽子手杀人无数这件事是无法抹灭的事实。

  就算没有自杀,很多刽子手还是会仰赖酒精来麻痹心灵,甚至在烂醉之中完成他的职务,因为喝酒对他们来说是唯一的逃避方式了。在二次大战爆发之前,波兰有个名叫马基耶夫斯基的刽子手,在执行死刑职务之前喝了太多酒,结果头昏眼花、手脚发抖,连走路都走不稳,为了等他清醒,监狱还将死刑延迟了八个小时。后来,马基耶夫斯基喝酒喝得更凶,最后还是上吊自杀身亡了。

  在人们非常仰赖宗教慰藉的中世纪,许多刽子手会到罗马去朝圣,向罗马教皇告解忏悔。虽然刽子手可以辩解说自己只是遵照命令执行公务,但刽子手毕竟也是人,有多少人能够在杀人之后感觉不到丝毫的罪恶呢。

  在古罗马和古希腊,刽子手这项职业并不受到法律保护。罗马的刽子手多半是奴隶身分,不允许居住在都市里,也不准进入集会场所和神殿。身为刽子手必须穿着和一般人不同的服装,要通过市街时,还得先敲锣不警,告诉民众「刽子手要通过啰!」而政府当局也警告民众,不要靠近那些「污秽」的刽子手。结果刽子手活着的时候无法参加市民集会,就连死了也不能安葬在平民的墓园之中。

  到了中世纪末期,刽子手仍旧不准居住在都市中,就算不得已非住不可,也只能住在靠近城墙的角落地方。不光是刽子手本人要穿符殊的服装、连家人也一样要穿。而且,走在街上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能够触碰到路人。刽子手自家的家畜不能和别人家的家畜一起放牧,到了教堂只能坐在最后一排,还不能参加领圣餐的仪式,要到店里买东西的话,必须等店里没有其它顾客,才能走进去。

  当然(?),身为刽子手的儿子,不准从事别的行业,身为刽子手的女儿,不准嫁给刽子手以外的男人。要是没办法在同行之中找到夫婿,女儿就只好到修道院里度过孤寂的一生。倘若有哪个男人勇气十足,胆敢娶刽子手的女儿扎妻,就算他们小两口不在意,还是会被亲戚朋友所唾弃驱逐,日子绝对不好过。

  刽子手的妻子生产时,不可以找助产婆帮忙。其实助产婆这职业也同样被人唾弃,因为人们把助产婆这工作视为被上天诅咒的行业。

  刽子手死后,没有人愿意协助埋葬,所以末亡人得要跑遍大街小巷,付钱给流浪汉,跪地拜托他们来抬棺材。当然,她跟着丈夫一生都受到歧视,如今丈夫过世,对未亡人而言反而是一种解脱。

  由于长期遭到社会孤立,刽子手家族只好和其它的刽子手家族通婚,这项职业就变成了世袭制度,长男必须继承父业,继续当刽子手。所以刽子手的族谱写起来非常壮观,从这点来看,和贵族、皇族是一模一样的。

  法国最有名的刽子手家族,就是连续担任死刑执行官七代的山森家族。尤其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查理-亨利-山森,他走过一七九三~九四年这段恐怖时代,把无数王公贵族送上断头台,所以被人们称为「大山森」。

  对刽子手的偏见,不仅波及刽子手的家人,就连他使用过的东西都被人嫌恶。比方说刽子手到店里买东西,付钱的时候,店家一定要对桌上的钱吹气、或是比划十字架,才敢伸手去拿钱。

  在德国,刽子手假如想到酒馆去喝酒,在走进酒馆大门之前,必须先脱下帽子,让店内的顾客看清楚他穿的特殊服装,要得到店里的酒客准许才能走进去,假使其中有一名酒客不准许,刽子手就只能默默的走开。

  十九世纪,德国汉堡有个死刑执行官赫宁五世,他带着徒弟到里策布特尔去执行公务。就在行刑前一天,有个徒弟跑到当地的酒馆去喝酒。

  当时那个徒弟并没有表明自己的身分,就像一般酒客一样悠闲的喝啤酒,喝着喝着就和坐在旁边的年轻人聊起天来,聊到快乐之处,还一同碰杯干杯。

  可是就在这时,有一名酒客认出了这位徒弟,知道他是刽子手,结果整间酒馆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知道大事不妙的徒弟赶紧逃离了酒馆。可是接下来变成那个和他聊天的青年倒霉了,因为他和那个徒弟干杯的事传了开来,结果他的家人、朋友都唾弃池,这个青年后来发了疯,只好躲到山里隐居起来。

  千奇百怪的「处刑台周边商品」

  就拿绞刑台来做例子好了,假如绞刑台太过老旧、需要翻修的话,那肯定是一件劳师动众的大事,首先,整个城镇会动员起来,从神父到工匠都要参与。在翻修绞刑台的当天,市长会率领着卫兵、乐队在前面开路,敲锣打鼓的来到设置绞刑台的广场上,在实际开始动工之前,神父还得先替绞刑台「驱邪」才行,等驱邪仪式结束之后,工人才能上前去拆卸翻修。

  在我们看来,绞刑台必定是非常不吉利的东西,不过很奇怪的,绞刑台拆下来的任何对象却反过来变成了民众争相抢购的「护身符」,换做现在流行的词儿,就是「处刑台周边商品」。

  比方说,曾经吊死囚犯的麻绳线头、制造绞刑台时留下的木屑、滑轮的零件、砍头的刀、甚至处死之后摔到地上的死囚遗体留下的头发、骨头碎屑,都变成了非常珍奇的护身符。

  在民智未开的时代,人们还谣传喝了处死的人流下的血,可以治疗癫闲。还有人说,随身携带被处死的强盗的手指骨,可以趋吉避凶云云。

  在绞刑台底下,如果长出风茄,据说这是被囚犯临死前流下的眼泪所滋润,才会发芽,这风茄的根就会被当成灵药。可是,在挖出风茄的根时,千万不要被随风传来的临死哀嚎声所蛊惑,要是不赶紧捂住耳朵,就会当场丧失心神而发疯。

  还有更奇怪的传言说,执行死刑的刽子手其实是懂得医治人类和动物疾病的神医。因为那些刑求官不但精通残酷的刑求方法,当囚犯受刑昏死过去时,刑求官还有办法把犯人重新弄醒过来,继续进行拷问。

  所以刑求官当久了,对人体的构造必定有更深入的研究。当时的老百姓如果受了重伤,他们宁可去找刑求官来救命,而不信任大学出身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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