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他们的财物。
遭到拷问的人,想当然尔会希望尽早停止拷问,在意识模糊、失去判断力的情况下,干脆把自己认识的人通通说出来,这么一来,「共犯」人数就大幅增长,四处株连。一名女巫「供出」上百名女巫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其实,这些被捕的「女巫」,说穿了不过是非常普通的平民百姓。她们被暴民拖到审判官面前,经过一阵严刑拷打,根本没人能承受的了,所以几乎无一幸免,抓到十人就能定罪十人,全都遭到处决。
女巫的辨识方法
当时人们想出分辨女巫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针刺法」。那时人们认为,恶魔会把家畜变成「邪灵」赐给女巫当作助手,而女巫为了控制这些邪灵动物,则要把自己的鲜血分给牠们饮用。因此研究恶魔的学者主张,女巫身上应该有邪灵动物吸血的伤口,足以用来证明女巫的身分。
所以异端审判官就照这方法寻找女巫嫌犯身上的「印记」,先把女巫绑起来、剥光衣物,然后仔细检查身体。这个过程可不马虎,就连体毛都要剃得干干净净,为的就是找出身上任何可疑的伤痕。
一旦发现身上有伤痕,接下来审判官就用针去刺那些伤痕。据说女巫会靠着魔法去麻痹身体的感觉,所以审判官就在女巫的身上四处下针刺探,看看女巫有什么反应。拿针刺入皮肉当然不是件好受的事,而且,这「针刺」的过程就连眼睑内、舌头下、阴部私处都不放过,这过程已经算是不折不扣的拷问了。
要是这样还无法判断她是不是女巫,接下来还有另一个方法。大家相信女巫是无法浮在水面上的,所以他们把女人的手脚捆住,扔进名为「女巫澡堂」的大水池内。假如那女人没有浮起来,就证明她是女巫。可是,就算是游泳健将,在手脚被捆住的情况下,也不免会溺水吧。
◆女巫大审判中实施的酷刑◆
欧洲各地现在仍旧留存着当年的拷问刑具,让我们得以一窥「女巫们」遭受到的恐怖酷刑。这里我们把女巫大审判常会用到的刑具整理出来,让人家看看。
◆戮目之刑……用绞成麻花状的铁棒刺入眼中,把眼睛戳瞎。
◆吊刑……将被告人犯的手脚绑在背后,高高吊起,再突然放松吊索,在受刑人即将坠地之前,吊索突然绷紧,靠着惯性加速度拉扯人犯的手脚,用剧烈的冲击力道让人身受重伤。通常用刑一次就能让四肢关节脱臼,用刑三次就会导致人犯死亡。
◆手指刑……用虎钳之类的工具夹住手指,逐步夹紧,直到指甲与手指骨骼碎裂为止。还有一种刑具是夹住拇指,用螺丝来推动夹板,螺丝转的越紧,夹板就越紧,造成手指喷血。另外,用钳子拔指甲的酷刑也属于此类。由于手指与指甲是神经非常密集的部位,遭到刑求时,承受的痛苦超乎我们所能想象。
◆绞裂内脏……把人犯的手脚向后绑在短梯子上,然后用绳索吊起来,转动短梯子刑架,突然放松,人犯就会吊在空中不停的旋转,就这样朝左转,朝右转,不断用刑,最后会造成人体内脏破裂。根据德国皇帝卡尔五世的刑事法典(加洛林纳犯罪法)记述,如果罪犯不肯吐实,就要持续用刑,直到罪犯肚子鼓涨成球状。
◆钉椅……将人犯强压在一个布满尖钉的椅子上,据说,曾有人犯被逼着坐在钉椅上长达六小时之久。
◆颈刑……用绳索套住脖子,然后转动绳索,靠着绳索的纤维磨蹭颈部,根据记录,有时用刑太久,甚至磨穿皮肉,露出颈骨。
◆冰水浴池……将被告人犯衣物剥光,长时间浸泡在倒满冰块的水槽里。
◆火烧羽毛……把羽毛插在人犯的四肢关节等处,然后点火燃烧羽毛。
◆虎钳……用虎钳夹住受刑人的膝盖,逐渐夹紧,骨骼碎裂之后会穿透皮肤,但是人犯不会立刻死亡,只能不断的承受痛楚。
◆靴刑……让人犯穿上长靴,然后把煮的滚烫的热水或热油灌入靴子里,有时则会用刀割开腿肉,然后将煮沸的热油注入伤口中。
◆西班牙长靴……用长靴型的夹具夹住人犯的双脚,逐步转紧螺丝,压迫双脚,造成小腿与脚踝骨折。如果受刑人顽强不肯吐实,就在夹具内敲入木头楔子,制造更强烈的痛苦。遭到这种方式刑求,就算最后侥幸留得一命,双腿也会终身残废。
◆咸鱼料理……逼迫嫌犯吃下大量的盐渍鲱鱼,而接下来的数天则是禁止饮水,让人口渴难耐。
◆疲劳之刑……连续数日不让人犯睡觉,逼迫他不断的在牢房内绕圈行走,不得休息。
◆火炬之刑……把手臂拉直绑好,然后用火把烧烤人犯的腋下,把皮肉烤焦。
拷问刑求的方法如此之多,而且取用不尽,所以一旦遭到逮捕,下管如何辩解,都无法逃脱酷刑的折磨。
异端审判的牺牲者——圣女贞德
遭到男人权谋利用的圣洁处女
谈到女巫大审判以及异端审判,最为知名的无辜牺牲者,就是鼎鼎大名的「圣洁处女——圣女贞德」了。女巫大审判在十五世纪末至十七世纪中叶如同风暴一般席卷欧洲,其实比这段时期还要早六十年之前。圣女贞德就成了第一位受害者,以女巫罪名遭到起诉处决。
这场女巫大审判,发生在英法百年战争时期,当时圣女贞德领导法军赢得奇迹式的胜利。为了摧毁法军的士气,英国运用政治策略将圣女贞德定位为女巫,并且送上异端审判这个至高无上的法庭,藉此污蔑法军的胜利都是魔法在作祟。
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法国北部、诺曼底的古都鲁昂的旧市集广场上,一大早就有许多人前来看热闹。广场中央正在搭建木头的处刑台,台子下方堆起高高的柴薪。不久,一位穿着囚衣的女子,一面哭泣着一面被拉到火刑台前,同时,主教以威严的语气大声诵读判决全文。
「妳假借上帝之名,犯下异端信仰、偶像崇拜、召唤恶魔等罪行,因此遭到教会驱逐,引渡给世俗的司法权进行审判……」
这位年轻女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