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斥着残酷的拷问与极刑的女巫大审判
从十四世纪到十七世纪,这段长达三百年的期间,全欧洲都陷入了女亚大审判的风暴当中。凡是被人指称是女巫(或称巫婆)的人,无论是真是假,都相继遭到逮捕,经过残酷的拷问逼供之后,再以火刑当众处死。在这段期间有多少人因此而死?很难有确切的定论,从数十万人至数百万人说法不一。虽然没有确切数字,不过,火刑处死女巫有时会留下文字纪录,单从既有的数据来看,可以做出以下的概略估算。
以法国来说,在洛林当地,单是从1576至1606年,就处死了二~三千人,在波尔多,单是一五七七年一年就处死了四百人。在德国的特里尔,从一五八七至一五九三年这短短几年,就处死了三百六十八人,在维尔茨堡,从1623至1631年就处死了九百人,在汉堡,从1623至1633年就处死了六百人。
光是看这短短几年留下的数据,可以想见因女巫罪名而死的人数有多么惊人。以全欧洲来说,可靠记录显示,从十五世纪末至十八世纪初这段期间,死于火刑的人至少有三十万人(也有人估算多达九百万人)。
这些焚烧女巫的火堆冒起浓浓黑烟,飘升到欧洲的天空中,而且几百年间毫不间断、从不休止,光是想到这幅景象,就令人不寒而慄。
造成这种集体屠杀的原因,最先让人联想到的理由就是社会不安。当时欧洲正处于极度的低潮,全欧洲有三成的人口被黑死病夺去性命,活着的人则要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以及激烈的宗教改革运动,在这激荡的时代中,人民心中的恐慌不安似乎毫无止境,而且无处可躲。
这不知该如何排解的不安,后来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出口,也就是「女巫」。人们谣传,女巫可以靠着法力影响天候,让农作物收获锐减,还靠着魔法让胎儿流产、让男性不举。此外,女巫还喜欢屠杀婴孩、吃孩童的肉、并且献祭给撒旦……就这样,人世间一切的不幸与罪恶,就全推给了女巫。
那时,欧洲正掀起宗教改革运动,为了与新教对抗,罗马教皇建立了修道会,开始致力于镇压异端。女巫大审判的前身,是由十三世纪罗马教皇额我略九世所创立的「异端审判」制度。异端审判法官拥有教皇的保护伞,权限高过各地主教与政府,他们的使命就是扑灭所有在基督救国家散布异端邪说的人。
后来,以迷信和残酷闻名的若望二十二世继任教皇,他在1318年二月二十七日颁布教令,从此决定了「女巫」的悲惨命运。在他写给法国高阶神职人员的信中,甚至明文提及「无论何时何处,你们都被授予审判女巫的绝对权限」。
这位教皇若望二十二世,日后在1323年、二六年、二七年、三十年、三一年连续颁布加强追杀女巫的命令,使得情势急转直下,那些异端审判法官也根据教皇命令,展开越来越激进的女巫大审判。
女巫大审判专用教范
当异端审判制度在欧洲各国布下天罗地网、开始运转,追杀女巫的活动也在十五世纪达到颠峰,最具决定性的影响是一本名叫《制裁女巫的铁锤》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道明会的修士雅各布-施普林格与海因里希-因斯提托里斯两人,在得到教皇依诺增爵八世的许可之后,于一四五八年出版,是一本专门讲解女巫大审判的教范。
这本书甫一出版就销售一空,在德国推出了十六版、在法国推出十一版,堪称是当年的畅销书。但是这本畅销书带来的伤害遍及全欧洲,于是后世的人这样评论道:「人类写下的众多书籍,从没有一本书像这本书,带来如此巨大的苦难。」
这本书以圣经中的一句话「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做为后盾,详细记载了举发女巫的方法和拷问技术,对女巫发起全面战争。
书的第一部,是以神学的立场说明女巫和巫师是真实存在的。想要告发女巫,必须先揭发女巫曾与恶魔交媾的罪状,因此,性的要素在女巫大审判中占有很重要的影响力。
书的第二部,说明女巫如何操弄魔法、加害于人,并且举出范例加以解说。比方说女巫会煮食婴孩,藉此强化自身的妖术法力。还有,女巫可以让人失去生殖能力,例如让孕妇流产、让男人不举等等。
书的第三部,说明审判女巫的过程与方法。比方说在拷问被告时,必须剥光被告的衣物,并且仔细搜身,检查身上有没有隐藏魔法工具。另外,被告如果不肯自白吐实,则要用绳索捆绑,并施以严刑拷打。
假设市井间有人谣传某人是个女巫,不管有没有证据,都会遭到逮捕,并展开审判。审判过程中虽然会安排辩护人,替被告申冤,但是辩护人假若太过于热心辩护,也会被视为魔鬼的同路人,届时连辩护人都逃不了罪刑。
《制裁女巫的铁锤》一书的出版,确立了「女巫是各种异端之中最邪恶的异端,必须加以扑灭」这样的观念。那些被捕受审的女巫。之所以都留下了极为类似的口供自白,想必是官员们照着这本书所教的方式去进行拷问,才会屈打成招吧。
密告与流言盛行
大部分的女巫审判,最初都是由熟人密告或是街头巷尾的流言所引发的。
某个村子爆发传染病、或是冷天降霜导致作物欠收、或是有谁发生了意外,人们就开始窃窃私语,怀疑起村里那个不合群的女人、或是平常就讨厌的女人,把种种罪过推到她身上。
有时,那个平日遭到排挤、如今被怀疑是女巫的人,会主动站出来向当局解释自己的清白无瑕。可是,审判法庭不见得会接受她的说词,反而会施以严刑拷打,直到她忍受不了酷刑,自己承认是女巫为止。总之,一旦女巫的流言传开,那就跟判了死刑没有两样。
另一种揭发女巫的手段是「密告」。异端审判制度奖励人民密告,凡是十四岁以上的男性、十二岁以上的女性,都有告发异端的义务。如果知道某人是异端人士、却没有向上级报告,隐匿不报的人就会被抓进监狱服刑。
密告没有亲情的限制,孩子可以告发父母、父母可以告发孩子、哥哥可以告发弟弟……有时,年仅六~七岁的幼童前去密告,官府还是照样受理,依法逮捕处决女巫。至于被捕的女巫,自然免不了严刑拷打,除非供出共犯,否则逼供不会停止。由于异端审判官可以没收罪犯的财产,在利字所驱之下,还会用尽各种手段,牵连出更多「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