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四章:比天国更野蛮


  紫电狼团、拳王会以及红莲猛华全部加起来共有二十七名探索者。从这场决斗脱颖而出之人就能够创立战团,负责领导这群高手。不论是战力、实绩与规模等方面都无可挑剔,探索者协会十之八九会批准他们的创立申请,并且从此名列够格代表帝都的大型战团之一。

  「这是一场非赢不可的斗争……」

  规则里并没有输家必须离开团队,但要是输了的话,就会从原本率领同伴们的立场,一口气沦为必须对打赢自己的团长言听计从。沃尔夫、洛冈以及维洛妮卡的个性皆不相同,却都拥有身为领导者的矜持。因此,落败后也得付出惨痛的代价。

  「诺艾尔,你要站在这里观看吗?」

  原本和紫电狼团站在一起的亚儿玛,此时来到我的身边。

  「因为我必须保持中立,得与三方阵营划清界线。」

  「这样啊,那我也在这里欣赏吧。」

  「你不跟着丽莎没关系吗?」

  「毕竟她有自己的同伴。」

  我将目光移向紫电狼团的阵营,能看见丽莎神情紧张地和其他同伴站在一起。拳王会、红莲猛华的成员们也是相同反应,都衷心期盼自家的队长能取得最终胜利。不过唯有一人,唯独红莲猛华里的其中一名狼兽人正看着我。

  「是伏拉卡夫。原来他加入红莲猛华啦。」

  伏拉卡夫与我对上视线后,尴尬地将脸撇开。

  「我从丽莎那里听过比赛规则了。」

  盘腿坐在地上的亚儿玛,用手托着脸颊继续说:

  「这场决斗是不计生死,即便不幸丧命也怨不得人。禁止同伴们出手帮忙,也不准使用道具。当其中两人无法继续战斗时,比赛就宣告结束。最后还站在场上的人就是赢家。我没说错吧?」

  「嗯,跟我听到的都一样。」

  我点头后,将魔枪的枪口朝上。

  「我不光是见证人,还得负责宣布比赛开始。」

  「这可是重责大任耶。」

  「就只是来打杂的。不过,唯独今天是特例。」

  我对空鸣枪。由空包弹产生的一声巨响,为这场决斗拉开序幕。

  对决开始至今已过了数分钟,不过场上没有一人采取行动,导致战况陷入胶着。

  「……那三人都还没出手,难道是想坐收渔翁之利?」

  亚儿玛不耐烦地提出疑问,我摇摇头回答。

  「不管怎么说,至少绝不是基于这个原因。」

  「为什么?既然站到最后一刻的人就是赢家,坐收渔翁之利才更有胜算吧。」

  「若是单纯追求胜利,你说的确实很对。但你忘了吗?这场战斗可是赌上合并后的团长之位喔?」

  「啊、对耶……因此不只要赢,还得展现出身为团长的器量。」

  我点头肯定了亚儿玛的话。

  「即便是战术,倘若老是采取落井下石的打法,将无法展现出自身的器量。就算原本的同伴们愿意体谅,新加入的成员们势必会心生不满。确实探索者应当讲究合理性,但要让人服从自己,就得考验一个人真正的价值而非合理性,这就是所谓的领袖特质。」

  这情况不能跟我挖角雷翁一事相提并论。若想拉拢一整个组织而非个人时,就得设法掌握该组织麾下成员们的心。如果合并时有太多人选择离去,可就本末倒置了。

  这场对决恐怕不会持续太久。为了展现自身的器量,他们理当会毫无保留全力应战。场上三人之间弥漫着一股视死如归的觉悟,更足以印证我的观点。

  「这是一场讲求以拳头辗压对手的战斗,也是我办不到的打法。」

  「但在准备以拳头分胜负之前,诺艾尔你就会凭智慧先取得优势吧。」

  我回以苦笑表示同意。正如亚儿玛所言,我有属于自己的战斗方式。可是就算我抱有上述自知之明,依然对这种堂堂正正从战斗中取胜的高尚做法抱持憧憬。

  「唔~他们还是没动作。对了,诺艾尔你觉得谁会赢呢?」

  「我想想喔……」

  三人到现在仍保持警戒,随时伺机而动。根据我的分析,三人的实力并没有相差多少,都在伯仲之间,因此战况才会陷入胶着。

  另外我在听取规则时有稍微确认,那三人目前都已升为B阶。

  沃尔夫•雷曼,【剑士】系B阶职能【剑斗士gladiator】。

  洛冈•豪雷特,【格斗士】系B阶职能【斗拳士monk】。

  维洛妮卡•雷德包恩,【魔法使】系B阶职能【魔导士wizard】。

  既然三人皆为同阶,就不会因为阶级差距而影响胜负的走向。不过他们之中,唯独维洛妮卡是后卫职业。

  【魔法使】是可以借用仙精之力,使出各种属性攻击,尤以大范围的歼灭能力着称。反之则是不擅长近身战,一旦被敌人拉近距离就不堪一击。先不提单挑,假使同时应付身为近战职业的另外两人,战况将会非常严峻,但是──

  「我认为维洛妮卡会赢。」

  「维洛妮卡?我反倒觉得她最没胜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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