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131 结果最爱绕道的人又绕道了,那就是我

  大家好!是我,莲。

  离开王都前前后后已过了10天左右,其实我们还没抵达下一个城市。

  我们现在随便找了一个露营地停留。记得是从王都往姆巴洛方向大约4天路程处吧?并不是离太远的地方。

  反正这趟旅程也没要赶路,就轻松一点,慢慢来吧!不同于来王都时的那次,我们以和其他载货马车一样的速度悠哉地移动了。移动速度本身因为有冬季去奥尼尔时和队商同行的经验,所以大致能掌握,没有问题。

  至于我们停留在这种偏僻地方做什么,其实是在进行各种准备。说得更明确一点……包括我,我们在此进行各种修行之类的。

  当初预定在路上的村庄住个几晚,随便承接一些委托。但是王都附近的村落往往有不少商人进出,连带地冒险者也不少。

  我觉得在人多的地方做准备有点不妥,亚里莎就异想天开地提议:不然随便找个露营地暂时停留如何?偶尔会不按牌理出牌的我也赞成,于是少数服从多数,就这么做了。

  尽管如此,要在大路旁的大型露营地停留多日也很引人注目,所以我们不是住在露营地本身,而是在露营地附近森林较深处进行整地使用。具体而言,把树木收纳起来,将地面弄平整,做出较为宽敞的空地后,在靠近马车旁用土魔法搭建简易屋子。

  屋子只是临时的,有点简陋。寝室直接使用马车的简易床铺。然后虽然不需要,还是做了类似马厩的地方安置魔像马,被人看到时方便辩解。

  关于格局,起居室和充当寝室的马车之间隔了一条走廊,走廊左边是厕所,厕所前方的旁边是通往厩舍的出入口。起居室里设置用餐用的桌椅,房间角落有休息用的板凳。然后从起居室又通往厨房和浴室。大门就设在起居室,能直接通往户外。

  虽然拿出自宅是最快速方便的办法,但那么豪华的房子凭空出现的话,不仅醒目,还有可能引发骚动,所以用这种方式妥协。

  什么?现在也是一样醒目?呃,是没错啦……但我为了进行准备而在村子里租房子反而更引人注意,所以现在这样也算是没办法中的办法……我已经尽量挑了最不偏激的做法了说。

  若问所谓的种种准备是什么,其实就是练习团队合作战斗与新装备的制作。

  首先是团队合作。这其实是最大的问题,因为莉莉她们和我与诺伦母女的战斗能力,该怎么说……坦白讲,有段相当大的差距。

  首先是莉莉和亚里莎。这2人的合作无话可说,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亚里莎是靠著敏捷与接连不断的攻击来决胜负的类型,剑术等级很高,所以一击也不至于过度虚弱。像是兽人脂肪之类她根本不放在眼里,一剑下去就能轻取首级。

  莉莉则是在后方以结界魔法确保自身安全,用攻击魔法和辅助魔法援护。除此之外,2人都是慎重派,所以会维持充分的安全距离。2人的战斗方针似乎是绝不冒险。真了不起。

  接著是我和诺伦母女。

  我是彻底后卫型。前卫交给诺伦和薇儿负责,从后方保持距离进行远距攻击是我的基本战法。作为变化版,也能和巨人战时一样骑在诺伦身上,进行机动性攻击。但那个比较接近所谓的秘招,是只有在状况紧急时才会采取的战法。倒不如说,战斗中的走位对我来说太麻烦了,能不走动就不走动。

  总之,虽然和莉莉与亚里莎的战斗方式大致相同,但我和诺伦母女联手的歼灭能力却是天差地别。

  我们试著找几只魔物作为对手,展示各自的战斗方式……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要一起行动的话,别说合作,光靠我和诺伦就能把所有魔物歼灭,莉莉她们根本得不到经验值。

  因此最后我们决定前线交给亚里莎和薇儿,后卫是莉莉。然后我和我的护卫诺伦在最后方当后援。因为决定采用这种队形,所以我先不参加共同训练,只由莉莉和亚里莎及诺伦母女进行。

  我不参加训练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我的自卫能力太低。若要加强我的守护,只能请诺伦陪在我身边。但训练之中遭到危险也很伤脑筋,因此我乾脆留下来看家。

  由于诺伦在训练中也要顺便指导薇儿,这时免不了会疏于保护我。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其实真正原因是诺伦不希望我遭到危险吧。

  从我受到袭击的那天开始,诺伦的过度保护似乎越来越严重?……诺伦的称号是『莲的保护者』到底是什么意思嘛。不知该开心还是感激还是讨厌,心情有点复杂。

  只不过,还有其他几个理由……首先,说是组队,其实我们组的并非队伍(Party),而是联队(Clan)。

  所谓联队,大致说来就是一种由数个队伍集合起来的大规模队伍。

  一般冒险者队伍平均由4~6个人组成,顶多8人左右。

  但队伍人数多的话,各自擅长领域也不同,优点便是能应付各种状况。但超过10人一起行动的话,战斗时走位也会变得更复杂,所以基本上会按照委托调整编成,遇到不擅长的领域就先休息。

  虽然6~8人程度的队伍也能视委托不同而分头行动,但如果成员人数众多,与其组成单一队伍,不如登录为联队的好处更多。

  像是遇到棘手的特殊委托或大规模讨伐时,对公会方而言,要介绍或指定委托对象时,大型的联队比单一队伍更好管理也是优点之一。这部分的资讯是莉莉听在公会担任干部候补的姊姊说的。

  至于我们的状况,虽然我和莉莉的公会等级差距并没有很大,但如果要组队的话,我的年龄未满13岁,所以无法接受讨伐类委托。

  但如果3人不是同一个队伍,我单独组队,莉莉她们2人一队,登录为总数3人的联队的话,莉莉她们就能接受讨伐委托。

  就算我和她们一起行动,也能辩解说我们不同队伍。这根本是钻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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