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为什么会得出这种结论啊!?」
樱全力否定诺伦的话。
因为太激动的关系,她的声音逐渐声嘶力竭。
「真是拿你没办法呢~要不然这么办好了。」
诺伦神情无奈地摇了摇头。
接著一脸不甘不愿地提出了另一项方案。
「从今天开始,小樱你就在大神家生活吧,也就是所谓的『同居』。啊~别担心,这只是试验性的『同居』而已。事到如今,应该没必要徵询你父母的同意了,你也不需要带什么大型行李过来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可以把这想成是时间比较长的『留宿活动』。说到底,小樱你本来就是住在隔壁的青梅竹马,这个方案对你来说不算特别困难吧?再说,你们先前就曾经同床共枕一个晚上,现在小樱你又频繁出入大神家接受新娘课程,就算说你们已经具有实质的『同居关系』也不为过吧?就是这样,你应该也觉得OK吧?你能明白人家说的这些吗?严格说起来,你只需要理解这是一道追认事实的程序就可以了吧?OK~OK~那事情就这么决定了!从今天开始,小光和小樱正式迈入『同居关系』!还请多多指教、多多关照啰!」
†
于是。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
「──咦!?我怎么好像莫名其妙被押上贼船了啊!?」
「哈哈哈,樱你就是太容易被人牵著鼻子走了呢。」
「全世界只有光没资格这样说我────!」
两人的未来究竟会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