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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
那一张便条纸,是帕蒂所列出在达成进入女子学院就读的梦想后,一定要实现的项目,也就是“总有一天要试试看”清单。
“我为了不让自己忘记,所以把进入学校以后要做的事,全都写了下来。嗯。首先是交个金头发的好朋友。”
艾德华一副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似的耸耸肩膀。
“那不是比呼吸还容易的事吗?”
“如果真是那样就好了。接下来是在深夜里啃饼干、写情人节卡片、和朋友聊一些关于喜欢的男明星话题、看电影、以及在商店里喝杯柠檬水之类的。”
“怎么净是些奇怪的事啊?”
“有什么关系,因为这些事情都很重要啊!除此之外……还有,万圣节!”
“万圣节?”
艾德华不明所以地皱着眉头。
“可惜,伦敦是以盖伊·福克斯之夜(注:GuyFaWkesNight,是英国为了庆祝欲烧毁国会大楼的盖伊·福克斯被捕并处死,而燃烧柴火或者施放烟火)为主流。如果想拿南瓜灯笼去抢糖果的话.可能要到更北边的爱尔兰去,或是到美国才行。”
“伦敦没有万圣节吗?”
“也不是说没有啦。只是会更加盛大地举办盖伊·福克斯之夜而已。”
“那要做些什么事呢?”
“唯一不变的.就是大伙一起喧闹了吧。将盖伊·福克斯的人偶狠狠折磨一顿。最后再点火烧掉它。”
帕蒂缩缩肩膀。说了句:“什么嘛。”
“所谓的盖伊·福克斯之夜,不就比洒红节更野蛮了吗?”
“也许吧。”
两人在眼神交会的瞬间.便自然地笑了出来。
“既然这样的话。下次我回伦敦的时侯,再拍一些盖伊·福克斯之夜的照片过来吧。”
他一边用单手拿起相机。一边说道。
那台总是被他悬挂在脖子上、感觉已经用了很久的相机……
也是帕蒂一眼就看上艾德华的原因之一。
我的梦想。
总有一天要成为报社记者,走遍全世界——他是已经实现这个梦想的人,而且还毕业于向往的公立男子中学。
“那是莱茨公司(注:Leitz,即德国著名的莱卡相机制造商)的Ⅲa对吧?”
帕蒂立刻猜出相机的机种.让他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还蛮清楚的嘛。”
“因为我对摄影也很有兴趣啊.你的底片是用哪个牌子?”
“是柯达正片(注:Kodachrome,柯达出产的软片,在彩色负片技术尚未成熟时,曾经是家喻户晓的彩色感光摄影材料)。”
他回答道。
“它仿佛能吸住景色并且反映出来。我很喜欢它让画面出现湿气的感觉,因此一直以来都是使用这个牌子。”
从这些话中.自然可以感受到他有多么热爱摄影。
“这么说来。第一次见面的那天.你是真的打算拍摄皇宫哕?”
“嗯。那座金黄色的瓦多达拉皇宫,正是印度的第一美女!满月映照下的大君宫殿最棒了。”
“艾德还真是喜欢建筑物呐。我以为既然你是报社记者,就只会拍些丑闻之类的呢。”
他回答道:“当然还是有。”
“但是。报社记者并没有错,毕竟拍照也是为了糊口饭吃。我在大学主修建筑——你知道所谓的萨拉逊(注:Saracen,中世纪基督教用语。泛指所有信奉回教的民族如阿拉伯人、突厥人等)吗?”
“不知道。”
“简单来说。将回教风格和印度风格相加之后除以二的感觉,就是萨拉逊风格。另外,这座瓦多达拉皇宫,乍看之下还加入了英国风及法国风。但是却有一种奇妙的统一感。”
“脚下踩的可是波斯地毯呢。”
“所以是什么风格都有啊。”
艾德华第一次放声大笑。他虽然比帕蒂年长约十岁,笑起来倒也给人一种小弟弟的感觉。
“呃,反正,用有点丢脸的说法,就是我常想:人类是不是也可以变成那样呢?”
“人类也……?”
“不瞒你说,其实我本身就是萨拉逊。”
他指指自己说道。
“我的祖母是波斯人,祖父是英国人,而母亲则是印度出生的葡萄牙人.因此我身上有一半的印度血统。”
帕蒂目不转睛地看着艾德华。
“原来你是印度人啊?完全看不出来耶。”
“混血混得太厉害。变得认不出来了。我本身出生于英国,而且是在伦敦长大.最重要的是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洒红节,所以没有资格当印度人。”
说完这些话后.他从怀里拿出几张照片给帕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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