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 我还是会做一样的事。
和隆次相遇……
体会自己一个人无法完成的音乐……
为了那个声音写作好几首歌……
然后还是会站在那个血管里流着吗啡的瘦皮猴旁边,弹着那把分期付款还没还清、只是先借来用的黑色LesPaul吧……
直到那家伙死掉为止。
指尖开始恢复热度,我知道自己的指甲正寻求着琴弦的触感。烙印在心底的,已不再是泪水的热度,而包含着等量的忿怒、不甘心和焦躁——然而在人类层层叠叠的久远历史中,却找不到能完全形容这份激情的词汇。直到十九世纪——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已然获得超载、后拍、恋爱与革命,也早已知道这份激情的名字。它就是摇滚乐。
“老爸,我们也去找找看吧!反正有车——”
我站起身,打断了店长的话。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下午三点三十分——还来得及。时间还很充裕。比起隆次所剩的时间,这是跟永远一样长的缓冲期了。
“我们回去吧。”
“……响子?你说回去……是回去哪里?”店长边说边看着我。
“当然是回Livehouse啊!”
“白痴,你在说什么啊?都这种时候了……”
“说这种话的人才是白痴!你打算让表演开天窗吗?还有观众在等我们呢!”
“不,可是……”
老板缓缓站起身,朝儿子的后脑勺狠狠揍了下去。店长只能含着眼泪闭上嘴巴。
“好了,你快去停车场把车子开过来吧!”
屁股被踹了一脚的店长欲言又止地瞥了我一眼,接着便像要甩开隆次残留在房间里的气息般.冲了出去。
老板弯下腰,打算拿起贝斯琴盒。
“……那个混蛋,结果就这样欠到最后吗?”
“那个就由我来弹吧。”
刚碰到琴盒的老板抬起头来。熊的眼眸里映着我刚刚哭肿了、如今却已雨过天晴的脸庞。
“就由我来弹贝斯吧!”
“呃,可是……你……”
老板闭上嘴巴,看着一旁LesPaul的硬质琴盒。
“谁要弹那种欠一屁股债的吉他啊!把它埋进乐器行的仓库里吧!我们三个人要尽量撑住场面,就只能由我来弹贝斯了吧?”
“……你啊……在这种时候还能这么现实……”
“那当然。我可不是为了那个逃走笨蛋的遗愿而演奏,而是为了来听歌的观众。既然那个笨蛋自己要跑去听不到歌声的遥远地方,谁还管他啊!”
我抓起贝斯,转身走向门口——也撕裂了弥漫着药臭味的空气。老板提着LesPaul的琴盒,就跟在我身后。
我一定要弹给你看!我再次这么告诉自己。
或许他是一时兴起才会把LesPaul留给我,但我连碰都不想碰那种琴。直到将来某一天再遇上某个人之前,我绝对不弹那把琴——直到我找到比那个气色不佳又毫不隐藏性欲的白痴可爱一百倍、个性坦率又害羞、头脑又好,而且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贝斯手为止。
直到遇见让我觉得可以忘记隆次的人为止——
我才不弹那把臭琴咧!
你等着瞧吧!
对不起。
谢谢你。
再见。
后来隆次怎么样了,我完全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
只从老板那里听说了一些事。
说他在大三那年住院治疗,内脏的肿瘤已经相当严重了。每次发现肿瘤转移,他就一直过着不断住院又出院的日子。
当医生判定治疗无望时,隆次向家里提出了请求。说他想死得像个摇滚乐手,所以只要给他钱就好,其他什么都不要管。
他一点一点地处理掉身边的东西,就连最宝贝的吉他都打算转让给其他会弹琴的人。就在他打定主意要把琴卖掉时,就遇上了我——那个根本不知道有华氏7800度的音乐存在,还相信自己可以单独走下去,拖着无聊阴影的、十五岁的我。
你问我这算不算一种幸运?
你还真爱问无聊的问题呢!你认识我几年了?十年。没错,那你回想一下十年前的情形吧。如何?
认识我算是幸运吗?还是不幸呢?
就是因为你坦率得无法立刻回答,我才会这么喜欢你啊!无法立刻回答也无所谓啦。每一段相遇都是特别的,不可能像排行榜一样分出高下。
是啊,没错。最后,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推出金属摇滚专辑呢——虽然这题你没问,我就直接回答吧!嗯?你还不好意思问?直接问就好了啊。
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橘花回来了。那孩子的技巧进步了好多,实在令人惊讶。是啊,比隆次还厉害。没错,纯粹是技术面的问题。
相原同志经常说我把团员和爱人混为一谈哪……当然,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