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章

头彻尾的杀人者。

  对了,这三亿圆,有没有可能设法藉由其他方式赚到呢?

  结城绞尽脑汁地想,但关键在于想要拿到这笔钱就必须死亡,所以最后还是想不出什么好方法。

  关于〈解决〉的规定

  (1)各参加者如果觉得有能力指出某人犯下杀人行为,任何时候都可紧急召集其他参加者。

  (2)进行紧急召集时,各参加者必须努力前往召集者所在地点。

  (3)若经过一段时间后,仍有人未前去集合,则进行紧急召集者得经由其他参加者同意,在全员未到齐的状况下指出犯人。

  (4)指出犯人的行为,若经由紧急召集的参加者半数以上认同,遭指为犯人者就必须关入〈监狱〉。不过,指称别人为犯人者、遭指为犯人者,以及获指名为助手者,不得参加此一多数决。

  关于〈处罚〉的规定

  (1)被关入〈监狱〉者,时薪即刻减为每小时七百八十圆。

  (2)指称未犯下杀人罪行者为犯人者,侦探奖金全数取消,总报酬金额变成原本的一半。本项处罚可累计。于〈实验〉结束前重新指出真正犯人者,不在此限。

  (3)欲杀害别人时,遭第三者制止仍不听从者,会遭到〈警卫〉镇压,除没收所有报酬外,也必须被关入〈监狱〉。

  先前提过,杀人者遭他人揭穿时,时薪会减少,但七百八十圆嘛……箱岛虽然提到出手杀人很划不来,但规定似乎比想象的还严苛。

  除此之外,还有关于〈实验〉结束、守密义务以及付款方式的规定等等。

  另外有一项条文特别引人注意。

  关于〈踌躇之间〉的记述

  在〈暗鬼馆〉中,存在唯一一条的秘道。

  这条密道会通往〈踌躇之间〉,从〈踌躇之间〉可前往〈暗鬼馆〉外部。

  所有参加者或部分参加着身处〈踌躇之间〉时,〈暗鬼馆〉的电源供给会全部停止。

  刚才广播曾经提到,〈规则手册〉也有注明,只要有任何人成功逃离〈暗鬼馆〉,〈实验〉就会结束。

  那条可以逃离的秘道,最后会通到〈踌躇之间〉。

  结城心想,真是个不安好心的名字啊。到了那里就表示发现秘道了,出口就在眼前了,还会有什么事必须在那里“重新思考”呢?会不会是“在〈暗鬼馆〉多待一会儿的话,或许能再多赚一点钱”呢?

  还有,未能一起逃离而留在〈暗鬼馆〉的人,在电源停止供给的〈暗鬼馆〉里,又会怎么想呢?

  ……这里是地下空间,切断电源供给,就表示所有照明都没了,也停止供应氧气了。

  逃离的人可能想要回来,留下的人可能想要离开。与其说是踌躇,不如说可能演变成争执吧。结城皱起眉头。

  (真的是很恶搞呢!)

  过了一会儿,他把〈规则手册〉丢到枕边,钻进被窝。在睡意来袭之前,他就忘了规则的事,忘了凶器的事,忘了十二尊印第安人偶的事。

  他一边笨拙地在心里计算,一边等待睡意来袭。二十四小时。十一万两千圆。

  大概是,两百六十万圆左右。等到离开这里,自己就是富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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