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原谅我的恨意。而且我没有跟任何人透露过调查内容。藤寺君也好,小佐内同学也好,他们想必也没有跟别人透露过这件事。
我茫然在走廊里走着。日坂君应该已经走了有十分钟左右,走廊特别安静。
我再次摸了摸脸颊。
心乱如麻,怎么都理不出个头绪。我还有必要去调查日坂君因何而愤怒吗?我自己又为何会动摇成这个样子?我双脚发虚,感觉随时都会瘫倒在地。是因为日坂君对我动粗造成的冲击力过于强烈吗?不,我不觉得是那样。可还有其他原因吗?
我走回三年一班的教室。适才我跟日坂君离开时,还有几个同学留在这里,现在教室里只剩下一个人。这个人面色铁青,就站在我的座位旁。是小佐内同学。我看到她手里拿着一份报纸。
“小佐内同学。”
听到声音,小佐内同学默然朝我张开报纸,伸指点了点报纸的某处。晚报登载着一篇极短的简讯。
(六月十九日 岐阜新闻 社会版块)
木良警署于十九日以违反道路交通法(肇事逃逸)的嫌疑逮捕了现居木良市的兼职打工者永原匠真(21)。
嫌疑人涉嫌于本月七日下午五点零六分左右,在本市渡河町的堤坝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撞伤本市一名中学生(15)且没有对伤者进行救护,而是继续驾车逃离现场。
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供述“我边看手机边开车就导致事故,至于逃跑的事情就全都不记得了”,否认了部分犯罪嫌疑。
二十一岁。
伊奈波川旅馆里那个男人不管怎么看都不可能低于四十岁。因此,我的推理全错了。
事件就此告终。我们的调查连犯人的影子都没碰到。
我所做的只不过是伤害了日坂君……
成果仅此而已。
*******
这就是日坂祥太郎所遭遇肇事逃逸事件的始末。
三年前,我在监控摄像头没有拍到肇事车辆这个谜题上交了白卷。不,我是逃避面对这个谜题。即便得到了新线索,我也没有再去认真思考这个谜团。因为假如有了新线索,可我还是解不开这个谜,那就等于证明我的能力低下。当然,结果的确如此。麻生野小姐和我得到的解谜条件相同,然而她就能在听到事件信息的一瞬间解开谜团。这是我亲眼得见。麻生野小姐解开谜团的第二天,警方就逮捕了犯人。两件事绝不是巧合。
而且我非但没有选择正面攻克自己解不开的谜,反而为了补偿自己的心理,转而执着于寻找那位“同行者”。如今想来,那显然是南辕北辙的调查方向。之所以我会看不清错误方向,归根结底果然还是潜意识在逃避面对解不开的谜题。寻找“同行者”不光侵犯了日坂君的个人隐私,对解决事件更是毫无帮助可言。
换言之,我只是纯粹在侵犯隐私。
我的调查以惨败告终。对于中学时代的我而言,对于那个太过于骄傲的自己而言,整个调查行动连半点聊以自慰的小小成果都没有,只有彻头彻尾的失败。
于是我再次选择了逃避,屏蔽了这起事件的一切后续消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于整起事件,我所知的内容仅仅是那天下午读到的晚报简讯。更没有在逮捕犯人后跟日坂君谈起过这件事。日坂君在事故之后也是寡言少语,和任何人都不怎么说话。
——回首中学时代,我见过光辉的成功,也曾目睹惨痛的结局,更有苦心付出却只收获了嘲讽和谩骂。然而,要说到因逃避面对错综谜团进而离开通过真相之路,果然唯有日坂君这件事。
小佐内同学恐怕也对这起事件心有余悸。我不是很清楚小佐内同学在这起事件里的具体心理变化。但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小佐内同学失去了对麻生野小姐的心理优势,不得不处于可能遭到身体伤害的境地。因此,在看到肇事逃逸犯人逮捕新闻后的一周时间,小佐内同学都没有来学校。
我和小佐内同学都因这起事件而遍体鳞伤。临近中学毕业,我发誓上高中后要自我封印自己这愚蠢的癖好。我们和彼此约定要互帮互助,共同恪守小市民的行为规范。
三年来,我们不得不承认彼此定下的这条准则是多么得不自量力。不过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何处飘来了红白歌会(也可能是其他节目)的微弱声响。我在幽暗病房里仰望天花板,怎么都睡不着。
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在三年前确实对日坂君做了什么事。
曝光了他脚踏两只船……不,不是这种事。
当年我的确是这么以为来着。但是我想错了。一定不会是这件事。那么,我到底做了什么呢?
这时,我注意到病房墙壁上的时钟指针是夜光色,看来上面特意涂有荧光材料。我从未在夜间这个时候保持清晰,因此直到今天才注意到这件事。此时已是八点四十七分,没多久就要熄灯了。九点后不允许看电视,我就连轻轻歌声都听不到了。我还要熬多久才能看到黎明呢?夜晚真是长得教人烦躁。
忽然,有人不敲门就静静推开了房门。走廊的亮光瞬间蹿进病房,我不由得抬手盖住眼睛。
门口站着一个人,这个人穿着连帽羽绒服,帽沿还带有毛边。虽然这人身处逆光下——但我绝对不会看错。于是,我开口说:
“晚上好。”
小佐内同学的小脑袋稍稍一斜,用平常语气回道:
“噢,晚上好。”